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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搬遷整改自查報告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扶貧搬遷整改自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審計發現易地扶貧搬遷問題摸排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縣高度重視,要求縣發展和改革局、扶貧移民局和所涉鄉鎮認真對照《通知》五個方面的反饋問題逐一排查核查,認真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搬遷對象
我縣組織對20xx—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各項目鄉鎮進行了全覆蓋排查,經認真復核,未發現搬遷對象識別不精準情況,不存在已搬遷人口不在搬遷對象范圍內。
二、搬遷任務
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共計劃完成、3個鄉(鎮)5個村建檔立卡貧困戶120戶440人,歷時2年,現已累計完成96戶360人順利搬遷入住,占總任務的80%,剩余24戶80人待發改局驗收后搬遷入住。
三、未搬遷已脫貧
經與扶貧移民局對接核實,《未入住已脫貧名單》中,縣已脫貧未搬遷入住的搬遷戶共17戶,其中鎮2戶已搬遷入住,并在系統中進行了標注;鄉6戶、鎮9戶因已脫貧戶享受脫貧不脫政策的相關要求,納入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目前住房均已建設完成,正在籌備入住事宜,待發改局驗收過后,入住信息再錄入系統。
四、農戶自籌資金
按照中央、省有關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標準,嚴控三條紅線,堅守三條底線,堅持“標準主導、標準優先”,結合縣情實際制定“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政策”,給予1人戶家庭一次性補助3.281萬元,2人戶及以上家庭人均補助2.281萬元,嚴格控制戶均自籌不超1萬元,參照本縣人均收入實際情況,我縣不存在因搬遷舉債返貧現象。
五、住房面積情況
在住房面積上,嚴格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標準,我縣對20xx年—20xx年各項目鄉(鎮)易地扶貧搬遷住房進行全面深入排查,發現存在個別超面積問題,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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