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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馬路市場的通告
取締馬路市場的通告1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城鄉環境衛生同治新格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湘潭市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決定對國、省、縣級道路沿線以路為市、占道經營的馬路市場依法予以規范整頓和取締,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兜售物品和其他影響道路暢通的行為。
二、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對轄區內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等自由貿易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加大宣傳力度,規范商貿經營行為。有專業市場的必須無條件入場經營;有場地但暫時條件差的,應創造條件入場經營;沒有市場和專用趕集場地的`要堅決予以取締。
三、依法取締設立在國道、省道和交通要道的馬路市場。自即日起進行宣傳發動及自清自查自糾;六月上旬組織開展聯合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六月二十日起,全面取締設立在國道、省道和其他交通要道的馬路市場,全面進入市場或專用場地經營。
四、各鄉鎮辦事處及道路沿線村級組織要積極支持配合開展取締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對妨礙、阻撓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湘鄉市商務局
湘鄉市工商局
湘鄉市公路局
湘鄉市公安局
xxxx年六月六日
取締馬路市場的通告2
為進一步加強太平橋集鎮環境衛生管理,規范市場經營秩序,集里街道太平橋農貿市場將于20xx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辦事處將對集鎮占道經營進行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原太平橋鎮政府旁馬路市場
二、具體要求:
1、太平橋集鎮馬路市場自1月10日起取消,太平橋農貿市場將由太平橋社區統一管理,各經營戶可自愿與太平橋社區簽訂承租協議,經營戶除自行承擔水電、衛生費外,其他費用全免。
2、1月15日后,我街道對占道經營行為加大巡查,對違反規定的`將暫扣或沒收經營產品及車輛,并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請各經營戶積極配合,合法依規經營,共同維護好集鎮秩序。
集里街道辦事處
xxxx年xx月xx日
取締馬路市場的通告3
廣大商戶朋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沙河灌渠以南藥王廟區域和河南大路區域內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徹底取締以路代市、占道經營馬路市場,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二、整治范圍和對象
以藥王廟附近和河南大路為重點,輻射周邊主要城市道路,依法取締社會反響大、經營管理混亂、造成交通堵塞的早市、馬路市場,例如:占道經營的肉食、蔬菜、水果、豆制品、魚攤、糧油、小百貨等各類攤商小販。
三、有關措施
所有馬路市場攤點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自行整改,根據經營品種一律進入市政府指定的濱河綜合市場(地址:東山水閘以北)依法經營,由市場管理人員協助安排攤位。全面清理取締行動開始后,對拒不按要求執行、仍占道經營的商戶,市政府將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強制執行、暫扣經營工具,并按規定進行處罰。對妨礙執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安國市人民政府
xxxx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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