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
計劃
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2
方案三:東街街道關于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5%=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3
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計生服務站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搞活事業單位內部分配。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
3、堅持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5、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年考核發放一次。
二、實施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發放對象:鎮計生服務站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及構成項目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在主管部門人社局核定的總額內自主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項目(總分100分,加分另計):
1、崗位性考核計分35分。
2、考勤類考核計分25分。
3、綜合目標考核計分40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一)崗位性:以35分計算,分管副院長崗位計35分;兼職統計、財務、文秘、流動人口管理、從事藥具管理、檢驗、放取環、人流等計劃生育節育手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崗位計30分,其他崗位計28分;信息錄入另加5分。
(二)考勤類:以25分計算,主要考慮職工出勤的因素,對當月正常工作日上班與節假日值班全勤的計25分;缺勤(含請病假事假)每天扣0.5分(半年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按“(六)”處理),半年累計曠工15天的,考勤類績效工資全部扣除計0分。
(三)綜合目標考核:以40分計算,采取半年考核,考核內容、項目見考核評分表(詳表附后)。半年綜合目標考核分數采取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打分及干部職工民主測評打分二塊確定,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打分占50%,計20分,干部職工民主測評打分占50%,計20分,合計總分40分的綜合目標考核分。
(四)加分與扣分:
1、有下列項目之一的每項加5分,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1)有學術論文發表的。
(2)在市級以上黨報黨刊發表文章的。
(3)在市級以上電臺、電視臺刊播報道的。
(4)其他認為可以加分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扣分,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1)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影響的。
(2)發生醫療技術事故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4)遲到、早退、曠工的。
(5)其他認為可以扣分的。
(五)分配等級:總分91~100分以上為一等;81~90分為二等;71~80分為三等,70分以下為四等。
一等次按100%發放,二等次的按95%發放;三等次按90%發放,四等次的不發放。結余部分由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獎勵其他多貢獻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律處分的,受行政處罰治安拘留及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惡劣影響,被通報批評的。
3、發生重大醫療技術事故,被通報批評的。
4、長期請事假不上班的(半年累計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或者長期請病假(半年累計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請病假需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相應能證明病情的檢查報告(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同時具備)。
5、亂罰款、亂收費或服務態度差,被群眾向區、市、縣舉報,經調查情況屬實的。
五、組織實施
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6人組成,組長由陳江平院長同志擔任,成員:陳哲、李剛兵、駱振緒、張書發、張飛等同志組成。由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本方案由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抄樂鎮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
20xx年12月20日
附:綜合目標考核評分表
序號
考核指標
分數
考評等級與評分標準
專業理論
知識
13熟悉
較系統掌握
基本掌握
考評得分
131211解決業務技術的能力
13優良中
考評得分
131211工作成績
14突出
較突出
一般
考評得分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鄉鎮衛生院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優勞優酬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鄉鎮衛生院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責、以分計酬”的原則。
(三)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堅持績效工資分配不與藥品收入掛鉤的原則。
(五)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各單位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院長(主任)為組長,成員由院委會成員等人員組成。
四、績效工資構成
我縣將財政拔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資和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則上不超過15%)作為各單位的崗位績效工資總量,劃分為基本工資、基本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三部分。財政拔付工資額中的30%部分作為基本工資;財政拔付的40%部分作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項構成。
五、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依據考勤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崗位、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和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扣除部分納入單位考核周期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再分配。各單位制定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標準并報衛生局備案。衛生局按照各單位考核結果及時拔付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與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掛鉤。縣衛生局制定
鄉鎮衛生院(社會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辦法,衛生局按季度對各單位進行考核,財政局、人社局參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結果做為資金劃拔、人員獎懲的依據。根據考核結果,按季度拔付獎勵性績效工資。各單位按月對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進行考核,作為本單位季度考核后對職工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一)衛生局對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根據《柘城縣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結合重點工作、中心工作,縣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對各單位進行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80分的,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全額拔付;低于60分的按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績效考核<80分的,按財政拔付工資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工資,按50%、30%、20%的比例用于獎勵績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衛生院。
(二)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衛生局核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加上本單位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部分、單位收入減去支出結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為本單位季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可先提取院長獎勵基金,剩余部分依據對職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1、院長(主任)獎勵基金。各單位可提取單位獎勵性
績效工資總額2%,設立院長(主任)獎勵基金。用于發放給單位職工在考核周期內工作量大、貢獻量大、關鍵崗位成績突出人員的績效獎勵。各單位應制定院長(主任)獎勵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其激勵創新作用。
2、加、值班費。由單位在運行經費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員考核方法
1、崗位分類。各單位將職工依據工作性質分為臨床醫療、護理、醫技(包括心電圖、B超、檢驗、放射、藥房等科室)、公共衛生、行政后勤(包括總務后勤、收費等)五個考核類別。
2、崗位考核內容。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工作數量等具體每項指標及分值由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定。
3、崗位系數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風險、工作量等確定每個崗位的系數。崗位系數設置指導性意見:醫生1.1;護理1.0;醫技藥劑0.95;公共衛生1.0;總務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級(技師)、初級師(高級工)職稱各在本崗位系數上加0.10、0.07、0.05;無執業(從業)資格人員的崗位系數減少0.1;除領導外的院委會成員加崗位系數0.1,中層干部加崗位系數0.08(上述人員不得重復計算系數);兼職人員加崗位系數0.08(兼職人員崗位系數原則上只累加1次)。各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適當調整完善。
4、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分配
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工作質量、群眾滿意度、工作數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標實行百分制考核,按月進行,與基礎性績效掛鉤。工作數量0分開始計算,累計總得分,上不封頂、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鉤。
(1)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勞動紀律20分+醫德醫風20分+工作質量20分+群眾滿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數/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礎性績效工資額。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個人基礎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崗位系數×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額。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額=(全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院長獎勵基金)/工作人員工作量70%以上部分總得分。
工作人員工作量70%以上部分總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礎性績效考核得分率×個人崗位系數)之和×30%。
(2)單位領導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各單位領導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衛生局對單位考核結
果分配。單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職、副職分別享受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1.5倍、1.2倍;60分≤單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職、副職分別按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1倍、0.8倍;單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職、副職分別按工作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80%、50%。
(3)考核周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實后,按崗位系數50%及以下確定考核得分系數(具體由各單位在考核細則中明確)。
①違反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被上級部門通報處罰的; ②收受紅包、回扣等經調查核實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徑轉診病人或擅自在院外從事各種醫療經營活動等經查實的;
④因服務態度、工作失誤引發醫療糾紛給單位造成損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時逐級報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現金不及時入賬的;
⑦以醫謀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種輔助檢查費經查實的;
⑧受各種黨內、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
⑨不服從院領導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內實行醫療責任事故、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無理鬧訪、掛床騙保、胎兒性別鑒定等一票否決制,
獎勵性績效工資零發放,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評優。
(4)獎分事項
①因工作積極,態度認真,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或積極參加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效果顯著等,受到上級表揚的,視級別高低給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發表論文或著作、新聞稿件等被上級采用的,視級別高低給予加分。
③鼓勵學歷和資格教育,取得高級證書的當月給予一定分值獎勵。
④各單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項。
5、考核時間及結果運用
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組織進行。
各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分月進行,分別在每月結束后5天內進行。績效考核結果是工作人員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未開展績效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晉級、獎勵評優、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依據,年度內兩次績效考核達不到60分的,個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一次績效考核達不到60分的,定為基本合格。
七、相關規定
(一)因病確實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并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鑒定的,其病假期間績效工資發放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動申請并經單位同意脫產進修的,其進修期間不享受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法定產假、婚嫁、因公致殘按國家規定執行工資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執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重要基礎,對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領導,縣衛生局成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落實具體經辦人員,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成立考核組和監督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組和監督組中職工代表均應不少于2人。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各單位要依據本指導意見,將本單位目標工作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量,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會議或院職工大會通過后,報市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布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正公平。各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考核,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考核結果要及時公示,自覺接受職工監督。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各單位一律不得擅自發放津補貼。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考核內容,創新考核機制,規范考核程序,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合理性,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5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6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7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后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復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于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并收入匯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8
一、總則
為加大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職工的收入增長與單位經濟效益同步增長,正確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根據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中績效工資的實施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二、指導思想
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實績和貢獻,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三、政策依據
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條績效工資的實施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云工改[20xx]3號文件《關于我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第38條規定:“事業單位在分類辦法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出臺前,績效工資總量按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省統一執行的津貼補貼核定或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核定。其中,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差額撥款單位40%)的部份,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結余,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是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是通過科室對收入和支出的控制來降低醫療成本,提高收益率,并與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結余,根據科室對醫院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貢獻來分配,不僅考慮了科室工作的數量、質量,而且還考慮了醫德醫風,以及所消耗的各種成本的價值,這就鼓勵科室必須進行增收節支,提醫療護理質量,以取得收入為前提,體現人均結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強科室的成本意識。科室為了人均結余最大化,科室必須減員增效;增強科室的投資風險意識,科室增加設備時,必須考慮投入回報的問題。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及后勤管理運行成本分攤)結余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根據科室人均收支結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績效工資。收支結余為負數時,一律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扣到財政差額補足為止。
2、醫院對各臨床科室不下達任何經濟任務指標,按實際收支結余計發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取消從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參與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5、質量考核與科室效益掛鉤;
若需詳情,請致電:0878-XXXXXXX。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9
根據上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學校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各工作目標的積極性,努力推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和諧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即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圍:
在編在崗的學校公辦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1、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一票否決)
2、工作量(30分)
3、常規教學(30分)
4、教學業績(10分)
5、考 勤(30分)
合計100分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師德師風、重大安全問題考核。
1、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
2、依法從教,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3、愛崗敬業: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隨意離開課堂。
4、熱愛學生,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學困生。
5、嚴謹治學,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
6、團結協作,與同事和睦相處,自覺維護學校形象與家長和諧相處,尊重其人格,無投訴。
7、為人師表,打扮衣著大方得體,禁用教師忌語,麻牌無投訴。
8、廉潔從教,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9、服從分配,勇于承擔臨時任務。
10、不亂定復習資料,不亂收費。
由全體教職工對每位參加分配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按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過半數認為其不稱職者則無資格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優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等。采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學校班子成員(重點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參與學校管理或相關工作、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等情況。采用民主評議方式進行考核。)工作量10分(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雜事務)。(超代一節加0.5分,少代一節扣0.5分,勤雜一天1分)。
(三)、常規教育教學考核(30分)
1、備課:教案超前一周(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2、上課:依師生綜合考評為準(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業批改:(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無故不送檢者每次扣1分。
4、按規定要求參加教育、教研、學術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學業績考核(10分)
獲得全鎮學科競賽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依據學校考勤記載。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節扣0.2分。
3、病假每節扣0.1分。
4、曠工每節扣0.5分。
教師請假要寫請假條,病假要附縣級及以上住院病歷和結算單。無請假條作曠工處理。以上5項累計30分扣完為止。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0
為充分調動全縣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和激勵制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在《巴馬瑤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20xx年修訂版)基礎上修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醫務人員收入分配機制,績效工資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適當拉開差距,堅持向一線崗位傾斜、向重要崗位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同時要妥善處理本單位內部各類人員之間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防止差距過大,努力推進我縣衛生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大、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即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未參加考核或未實行考核制度,不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五)堅持績效工資分配不與藥品收入掛鉤的原則。
三、績效工資實施對象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的人員)。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水平核定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三大類。基本工資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兩部分;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護士提高10%津貼、護齡津貼等)繼續保留。
實施績效考核后,績效工資分為財政績效工資和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編內人員的財政績效工資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各崗位標準發放;
(二)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其包括:一是實行月績效獎,根據本單位當月工作任務完成和財務運行情況,次月考核后發放。二是單位年底績效獎,于次年1月經衛健局等部門考核后按規定發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和考核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組成和分配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其組成是:一是月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單位考核組對各組工作人員于次月考核結果,發放上月的績效工資;二是年底績效工資,根據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巴馬縣鄉鎮衛生院年度績效綜合考核工作方案》結果,在確保本單位有足夠資金結余情況下發放(即年底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方法
1.績效工資收入來源
(1)自治區財政對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15%的補助;
(2)醫務人員通過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所獲得的補償部分;
(3)臨床醫療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財政撥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績效工資
①臨床科室月績效工資總額=(月業務收入+藥品15%差率)×40%,月業務收入=月收入總額減該月藥品費及醫用耗材費。
個人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臨床組)﹦(月業務收入+藥品15%差率)×40%÷本組實際崗位系數總數(含聘用人員)×個人崗位績效工資系數÷本人應出勤總日數×本人實際出勤天數×個人崗位工作質量考核目標比例。
②公共衛生科的月績效工資總額=當月臨床組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平均值為基數×公衛科人員數(以院辦通知文為準,含聘用人員),根據考核結果從公共衛生資金中支出。
個人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公衛組)=公共衛生科的月績效工資總額÷本組實際崗位系數總額×個人崗位績效工資系數÷本人應出勤總日數×本人實際出勤天數×崗位工作質量考核目標%(1至6月的績效以年初考核結果為依據;7至12月以當年年中考核結果為依據)。
③辦公室、財務、工勤人員的月績效工資按其自身系數參照臨床組人員考核后發放,資金來源于衛生院非基本公共衛生經費的其他收入。
(2)年底績效工資。年底績效工資根據自治縣衛生健康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根據《巴馬縣鄉鎮衛生院年度績效綜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結果,按本單位年底結余的50%比例提取職工年底績效獎勵基金。
個人年底獎勵性績效工資=單位年底結余50%的比例÷本院實際崗位系數總數×個人崗位績效系數÷本院應出勤總日數×個人出勤天數×個人崗位工作質量考核目標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受到名譽或經濟損失的,可按損失情況以缺陷扣款論(具體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①違反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被上級部門通報處罰的;
②收受紅包、回扣等經調查屬實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徑轉診病人或擅自在院外從事各種醫療經營活動等經查實的;
④因服務態度引發醫療糾紛給單位造成損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時逐級報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現金不及時入賬的;
⑦以醫謀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種輔助檢查費經查實的;
⑧對損壞衛生院榮譽,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種黨內、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⑨不服從院領導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內實行一級醫療責任事故、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掛床騙保、胎兒性別鑒定等一票否決制。
(3)單位委派外出進修學習按所在科室同類人員100%發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動申請并經單位同意脫產進修的,其進修期間不享受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方法
(一)崗位分類。醫院依據工作性質分為臨床醫療、公共衛生、護理、醫技(包括心電圖、B超、檢驗、放射等科室)、藥劑、行政(辦公室、病案室)、財務(會計、出納)、工勤(包括收費、司機、清潔、門衛、水電)等七個考核單元。
(二)崗位考核內容。醫德醫風、勞動紀律、工作質量、工作數量、群眾滿意度、收支結余等指標核定任務。
1.服務數量:主要考核門診診療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數、病房出院病人次、實際占用床位、醫技檢查與治療人次、藥劑調配處方數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關任務情況;健康檔案建檔數;健康教育數;免疫規劃接種人(劑)次;傳染病報告處理數;孕產婦、兒童保健數;老年人體檢數;慢性病管理數;重癥精神病人管理數、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執行情況等。通過對門診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統計制定相應的系數獎勵臨床工作人員,即當月臨床醫師每就診一個門診病人計系數0.0005;每完成辦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續計系數0.005;每完成1例門診心電圖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規計系數0.0005;每完成1例門診彩超或DR檢查或一套血生化計系數0.0020。
2.服務質量:主要考核醫療文書(包括門診病歷、門診登記、傳染病報告、住院病歷合格率、出入院診斷符合率、手術前后診斷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搶救成功率、差錯事故發生率、病區管理、消毒隔離管理、基礎護理、級別護理、各項報表數據的準確率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檔率、覆蓋率、管理率、報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項制度制定實施情況。各單位通過對門診病歷、門診登記、傳染病報告、住院病歷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統計,獎罰相關工作人員相應的系數(如每完成1份甲級病計系數0.0025,如被評為丙級病例則倒扣系數0.0020)。
3.工作紀律:主要考核對衛生院規章制度的遵守、醫院核心制度的執行、出勤情況、醫療收費與藥品價格政策的執行等。
4.醫德醫風:主要考核遵紀守法、因病施治、廉潔行醫、醫患和諧、團結協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服務滿意率等。
5.收支結余:進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單元收支指標,根據收支增減率評價計分。
(三)各類人員崗位系數
鄉鎮衛生院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風險、工作量等確定每個崗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系數,依據《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廣西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桂衛農衛〔20xx〕51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定各崗位系數如下:臨床(門診)1.05、公共衛生1.05、護理1.05、醫技(藥劑)1.0、財務1.0、工勤0.8。其中大學本科、專科、中專人員系數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級、初級師(僅限高級工)職稱各在本崗位系數上加0.3、0.2、0.1;有助理執業資格的人員(或會計人員上崗證)崗位系數加0.2;執業(從業)資格人員(會計初級證)崗位系數加0.3。中層干部正職、副職分別加崗位系數0.3、0.2(經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同意并辦理相關借調手續的人員,可享受中層干部正職職位的系數);兼職人員加崗位系數0.1(兼職人員崗位系數原則上只累加1次)。院長、副院長崗位系數分別加0.6、0.5;工齡系數根據不同工齡段累計數(工齡以工資卡上為準),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數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數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數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數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數為0.01。
各鄉鎮衛生院可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適當調整完善。經班子和職代會討論后對有技術特長或工作能力強的工作人員在原崗位系數基礎上加0.05-0.2,對業務技術差或工作能力不強的工作人員,在原崗位系數基礎上可適當下調0.05-0.2。
(四)單位、科室和個人崗位工作質量考核標準(另文)。
(五)單位、科室和個人考核結果應用
1.臨床科室按個人崗位工作數量、質量考核實行100分考核,考核結果每降低1分扣出1%獎勵性績效工資;
2.公共衛生服務考核以科室實行100分制,年中、年底兩次考核結果均達85分以上,可根據個人系數享受100%的季度性獎勵性績效工資;兩次平均達90分以上者,年底每個人獎勵5%獎勵性績效工資;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個人2%獎勵性績效工資。
3.財務、工勤人員的考核按個人崗位工作質量考核實行100分考核,考核結果每降低1分扣出1%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院領導和中層管理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根據《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廣西鄉鎮衛生院院長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衛農衛〔20xx〕5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崗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普通職工一樣,按個人系數及考核結果發放;年底績效工資根據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巴馬鎮鄉鎮衛生院年度績效綜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分為三個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為優秀,院長、副院長、科長、副科長可在原崗位系數基礎上分別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為合格,院長、副院長、科長、副科長僅享受本單位本年度月平均績效工資;69分以下定為不合格,院長、副院長、科長、副科長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績效工資。
(七)考核時間
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對各鄉鎮衛生院和院領導績效考核每年進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組織進行。
各單位臨床、護理、財務、工勤等工作人員每個月進行績效考核,分別在下個月的上旬(10天內)進行。公共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考核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定的時間進行(當年7月、次年1月)。績效考核結果是工作人員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未開展績效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七、單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辦法
(一)收入部分
醫療業務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收入、藥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財政撥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藥品費和一次性耗材費;
2.業務經費(出差費、進修學習經費、短期培訓費、新技術新項目開展費);
3.辦公經費(招待費、辦公用品、宣傳資料費、水電費、洗滌費、病人床上用物);
4.設備、車輛維修費,車輛油費;
5.支付績效工資、夜班費(每班30元)、社會保險費、聘用人員的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費;
6.申購式的醫療器械、房屋修繕費及院內基建等固定資產的投資。
八、其他相關政策
(一)政策規定
1.法定假(產、婚、探親等)按國家規定執行工資待遇,但不能享受績效工資。
2.調動或借調(上級部門因工作需要的除外)、離退人員從當日起不參與獎勵性工資考核分配;
3.受紀檢監察部門處分(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業單位受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的僅能享受同類人員80%的績效工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公安機關處理等按國家規定執行工資待遇。
(二)內部規定
1.工作人員因事假、病假期間不發放崗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只發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即財政部門按月撥付其個人的工資部分。
2.月曠工7個工作日(不參與開會、處理突發事件、業務學習的與曠工同論)不參與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者損害服務對象利益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不參與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4.工作人員受立案審查尚未有結論的,績效工資其崗位津貼或生活補貼暫不發放。待有結論后,再按有關規定執行。
5.因分管領導、職能科室負責人工作貽誤,各種質量檢查負責人工作貽誤,各種質量考核不及時報告匯總,造成全院績效工資不能如期發放,上述人員將不能領取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補助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補充條款未提及的,以單位管理制度院務會討論決定執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各鄉鎮衛生院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和部分專業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一名領導、一名中層領導、兩名工作人員組成,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本單位績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嚴格考核。成立考核組和監督組,職工代表均應不少于4人,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依據本方案意見,將本單位目標、工作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制定本單位分配考核辦法,由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報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批準后公布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考核,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考核結果要及時公示,自覺接受職工監督。
十、其他說明
(一)各鄉鎮衛生院自聘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全院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后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可參照該方案在編人員實行。
(二)實行東山鄉衛生院職工(含聘用人員)特殊補助待遇,即“東山補助”。自20xx年6月起在東山鄉衛生院工作的職工每人每月補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資金從當年全縣鄉鎮衛生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補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為在《巴馬瑤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20xx年修訂》基礎上修訂。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新的問題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將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試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1
為了充分發揮我院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推動我院迅速發展,根據《延吉市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當前現狀與發展目標,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有利于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有利于衛生事業發展,有利于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思路,改變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提供醫療服務所得收入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掛鉤的做法,真正切斷醫務人員個人經濟利益與業務收入之間的聯系,實施以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取酬的激勵性分配機制,促進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工作重點,重視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轉變;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單一部門評價向多部門及社會公眾共同評價轉變;由追求經濟效益向注重社會效益轉變;由按人頭補助向按工作績效補助轉變,更好地體現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公益特性,使廣大農民群眾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
(1)遵循“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廉顧公平”的原則。
(2)遵循“因事設崗、因崗選人、績效考核、按勞取酬”的.原則。
(3)遵循“績效得分付酬為主、崗位補助付酬為輔”的原則。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別占績效工資重量的70%和30%。依據工作質量和實際貢獻進行考核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崗位風險、責任、兼職等情況。主要考核德、勤、績、服務數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綜合考核等。
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依據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
(1)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揮民主、廣泛征求職工意見。分配辦法必須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經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衛生局批準,并在單位公開。
(2)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主要領導的績效工資,要與本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的關系。
四、績效考核
成立院長為組長,財會科長具體負責,由各科主任和職工代表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依據年度工作責任目標,結合崗位具體情況將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等核心指標量化、細化到人。并參照一下數量,質量考核主要指標,結合本單位和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詳盡、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考核細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國家人事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1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長沙市規范教師津補貼工作的統一要求,結合各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適用對象
在職在崗教師
二、在職人員發放辦法
(一)、績效津補貼的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與制約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考核結果公開透明,與分配直接掛鉤。
(二)績效工資組成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兩項的比例為7:3
2、獎勵性工資由學校制定分配辦法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發放。
(1)崗位績效標準:工作質量從崗位績效中體現(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
專技職稱
標準
管理職級
標準
工人等級
標準
中學高級
346.5
科員
180
技師
241.5
中學一級、小學高級
238.5
高級工
187.5
中學二級、小學一級
180
中級工
165
小學二級
165
初級工、普工
147
(2)課時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300元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月標準課時總節數
單位課時績效= xx
課時計算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試行稿)》執行。
(3)其他部分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292.5元+扣除部分-獎勵部分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
其他部分績效= xx
說明:獎勵和扣除部分均參照《自然嶺小學教師獎勵方案》、《自然嶺小學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和《自然嶺小學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執行。
(三)、幾類特殊人員的待遇
1、不在崗人員
(1)按照相關政策獲教育局批準的提前離崗、身患病癥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傷治療期間的`人員。績效津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
(2)長病休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不發給獎勵津貼,從第7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不發給工作津貼
②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
如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愿意重新上崗須報區教育局按有關程序辦理。
(3)借(抽)調人員
經教育局批準的借(抽)調人員在借(抽)調期間,績效津補貼按區從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逾期不歸的,從次月停發績效津補貼。
(4)因特殊原因不在崗且經教育局討論決定停發工資的職工,不發給績效津補貼。
2、在崗人員
(1)病假。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獎勵津貼按學校方案執行,從第3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80%的工作津貼。
(2)曠工。當月曠工2次以上的,停發當月工作津貼。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作辭退處理,上報教育局,停發工資和績效津補貼。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員
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80%。
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60%。
獎勵津貼按學校制定的獎勵津貼方案執行。
(4)法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待遇均根據相關政策處理。
(四)、執行時間:從20xx年3月1日起。
三、離退休人員發放辦法
離退休人員實行生活補貼:與離退休時的職務(職稱)、技術等級(工人)相匹配,納入區財政工作統發中心統一發放到人。離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85%標準發放,退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78%標準發放。從20xx年1月起按標準進入財政工資統發按月發放。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3
一、目的:
1.貫徹公司薪酬管理以及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精神;
2. 評價本部門員工工作業績;
3. 確定部門員工的月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工資;
4. 加強員工工作的計劃性、管理人員工作的控制性;
5.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
6. 調動本部門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及創造力;
7.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 依據
1. 員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巡區管理方案
5. 首問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7. 部門內部各崗位責任和工作特性
三、 原則
1. 公平、公正、公開
2. 效率為主、效益優先
3. 過程控制、強調結果
4. 嚴明制度、注重執行
四、 范圍:
適用于財務、工程、經營策劃、行政人事、各管理處除部門負責人外的所有員工。
五、 考核體系與內容
本考核體系分為三方面內容:
(一) 工作考核 (見附件三)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門內部員工人均每周的平均得分為100分(個人的每周得分可不等),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考核權重的80%。
2. 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得分之和*100/周工作應得分之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內容分類:
a) 計劃內工作,個人分值不定; b) 計劃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計劃制定與考核流程
(1)計劃內工作目標(見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上周六上午12:00前完成; B.應與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2)計劃外工作計劃(見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提出;
B.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內核定;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的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5. 考核細則
1) 工作計劃的制定與確認:
在工作計劃的制定過程中,由部門員工根據對工作的熟悉程度及所負責崗位工作提出計劃并提出計劃分值建議,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各項任務最終分值及要求完成時間。為提高員工的主動性,對于不需要特定人選完成的工作,可在部門內部公布,員工主動挑選,部門負責人核定。為保證員工之間任務的均衡性,一般情況下,員工每周的計劃分值應在80-120分之間。員工月度工作分值總和必須在360分以上,否則該員工當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加乘系數0.95。同時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分配員工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確定:
員工自評分數作為部門負責人考評的參考,考評得分以部門負責人考評得分計算。
3) 提交本周工作總結、自評分及下周工作計劃
要求:內容客觀、完整、科學
考評辦法:推遲提交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內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
4) 執行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工作日內未按規定進行,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超過2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20%,超過3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50%,超過3天以上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0%。
完成質量: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三個等級,分別加乘1、0.95、0.7、0.5系數。
5) 工作計劃的.獎勵與處罰:獎勵:員工完成難度大、完成效果非常理想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獎勵給予該項得分的5-10%;處罰:對于完成效果非常差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給予10-50%的扣分;對于月末投訴或其他方式經查實的工作任務完成有問題的項目,部門負責人也可以追加對該項任務的扣分,扣分幅度為10-50%。
6) 部門負責人考核要求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查核;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時間應進行確認,并承擔相應責任; 對員工的工作完成質量評定負責,承擔相應責任,有業主投訴經查實此項應評定為差;對員工的投訴不得打擊報復。
(二) 工作量飽和度考核(見附件四)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周部門內部人均得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但最高不超過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獎勵與處罰得分)的計算。
3. 計算: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參與考核人員周工作應得分之和*個人工資收入占部門參與考核人員工資收入之和的比例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應得分之和*100/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10% (低于5分以5分計,高于15分,以15分計)
(三) 常規考核(見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每周總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
2. 計算:
周常規考核得分=總分100 — 周常規扣分之和+獎勵加分
月常規考核得分=周常規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月常規考核得分*10%
3. 細則
1) 考勤:該項分值為10分。
嚴格按公司制度執行、考核;外出辦公事超過1小時須向部門負責人批示,否則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漏打卡應于次日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能證明情況屬實,可簽證明,但每月不超過3次;每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為規范: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的要求執行,部門抽查每發現違反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公司檢查時因個人原因致使部門扣分的,扣除個人扣該項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規定的程序工作,每違反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10%。
4) 工作主動性、責任心:主動性、責任心分值各為10分。
對待工作應積極主動,遇到問題不但要及時匯報,還應該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如工作推委、拖沓,不負責人,每次扣該項分值的40%。
5) 參加集體活動(會議):該項分值為10分。
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的集體活動、會議、參觀、學習等,不參加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20%。
6) 接受臨時性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對于臨時安排的工作應積極接受,不得無故推辭,否則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該項分值為10分。
鼓勵高效完成工作,對于一拖再拖的工作,除在每周工作考核時加倍扣分外,在工作效率上扣除該項分值的20%。
8) 影響他人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能大吵、大鬧、玩電腦游戲或進行其它影響別人工作的活動,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9) 維護公司形象:該項分值為5分。
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50-100%(如業主投訴員工等)。
10) 部門配合:該項分值為5分。
積極配合公司其它部門完成各項工作,對于需要部門負責人協調的要及時匯報。否則每出現部門配合不暢影響工作或接到其它部門投訴的,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1) 團隊精神:該項分值為5分。
強調團隊精神,不搞個人主義或拉幫結派,服從領導安排支援緊急工作。違反者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2) 其它事宜:該項分值為5分,參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 獎勵: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也可以由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決定。
1) 工作量超過飽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飽和考核加分外,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2) 維護公司利益,宣傳公司形象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得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4) 在常規考核各項中,表現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該項工作分值的2-5分。
六、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 薪酬
1. 月度績效得分為三部分之和(見附件六、附件七),即: 月度績效得分=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
2.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計算:
月度績效工資=個人月度績效工資總額*{[(個人月度績效得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 *4+1}
3. 員工年度績效工資:按公司文件規定執行,與月度績效之和掛鉤;
(二) 先進員工評選與獎勵;
1. 每月考核得分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月度優秀員工,獎勵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年度優秀員工,獎勵500元;
2. 每月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100元;年度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500元;
3. 結合月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100元;結合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500元。
(三) 處罰:
1. 連續三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給予警告一次。
2. 連續四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予以辭退。
(四) 申述、調整
1. 績效得分公布后2天內,個人發現有評分不屬實之處,可直接向部門負責人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述,部門負責人應在1天內給予解釋、答復或調整。
2. 若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答復或調整不認可時,可在答復后2天內向公司經理書面進行申述,經理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3. 若無申述,則計算績效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部門負責人處為止,則以部門負責人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公司經理,則按照公司經理的裁決進行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試運行三個月,經修改后正式頒布。
2. 部門負責人考核所屬員工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投訴考核不公正且經查核屬實月度累計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計10次(含)以上,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理;
3. 公司年度先進部門評選公司另行發文確定;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釋及修改。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教育,提高全鎮小學教育質量為總體目標。堅持“一突出”(突出教學質量),“二抓牢”(抓牢檢查落實,抓牢獎懲兌現),“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的工作思路,堅持優勞優酬、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確保我鎮小學教育事業健康、高效快速發展。
二、實施范圍與對象:
本鎮在編在崗教師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照我鎮或各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提出考評結果,報教科局審核后,每學期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四、績效工資發放領導小組組長:梁有洪
副組長:甘恒志韋燕云
成員:郭祖毅、覃偉他、孫富治、覃昆和、付祥佳、林啟照、陳瑞輝、何裕祿、黃源祥、黃少菊、覃寶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甘恒志、覃偉他、郭祖毅擔任辦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鄉鎮中心小學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組織實施;鄉鎮中心小學以下學校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授權和指導所在鄉鎮中心小學組織實施。教師及其他人員的考核由本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二)績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教師的考核要采取教師自評與學科組長評議、年級組長評議相結合,校長的考核要采取校長自評與教職工代表評議、考核組評議結合等辦法。教師和校長的考核應適當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三)實行對邊遠薄弱學校教師一定生活補貼。從全鎮教師總獎勵績效工資中的2%由中心小學對外地到邊遠學校任教工作的教師進行獎勵。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一)考勤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每天工作辦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點名簽到記錄由值周領導及值周教師負責執行。
(2)認真執行學校工作時間作息制度按時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會前集中簽到,時間為早操時間,點名遲到一次扣1分;曠點一次扣3分。
(4)實行每天學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實行教師每天上班時間集體辦公制度,全體教師除上課或到班聽課教師以外,其他教師必須到學校辦公室或電腦室辦公、備課、業務學習。
(6)辦公室是辦公專用場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凈整潔和安靜,每位教師要及時整理;否則每發現一次扣除2分。
(7)教師上課、辦公制度,由教導處和值周教師負責對教師檢查督促,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課、曠課一節扣5分,集體辦公每曠缺一節扣2分(特殊情況除外),請婚、喪假在規定假期內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過10天以上,當月不享受考勤津貼,曠工半天扣10分,曠工全天扣30分。
(8)辦公期間外出辦事要向教導處或學校領導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9)在辦公時間內要認真備課、批改作業、學習業務知識,做有助教育教學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報或阻礙教育教學工作外的不當行為,違者扣2分。
(10)學校安排教師代課,所代課教師每節加獎2分。請假原則1天以下由村小校長或副校長審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長審批,7天以上按有關規定由區教科局審批。
2、業務學習及會議制度
(1)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業務學習,準時簽到。會議期間,嚴格遵守會議和學習紀律。
(2)開會和業務學習、培訓要認真做好筆記,專心聽講,積極討論和發表意見。
(3)每天下午4:30-5:00為教師集中業務學習、批改學生作業和校本培訓時間。
(4)開會、業務學習和各種培訓曠簽、遲到(5分鐘)每次扣2分,請假每次扣3分,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分,連續5次以上者,按曠工1天處理。
3、全月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貼標準發放,有下列情況者之一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5
根據《金秀瑤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金秀瑤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績效考核辦法》、《金秀瑤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院長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我院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衛生院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醫務人員收入分配機制,績效工資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適當拉開差距,堅持向一線崗位傾斜、向重要崗位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同時要妥善處理衛生院內部各類人員之間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防止差距過大,努力推進我院衛生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績效考核結果,不予發放績效工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衛生院績效工資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全院干部職工的監督。
3、堅持“差距、傾斜、調節”的原則。衛生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衛生院全體簽訂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員。
四、組織機構
衛生院成立金秀縣長垌鄉衛生院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韋保丞同志兼任,負責組織全院干部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
五、績效工資分配及計算方法
(一)績效工資組成
績效工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性績效工資(以下簡稱崗位津貼)。為財政托低水平線70%部分的績效工資,由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確定各崗位津貼的標準;二是獎勵性績效工資。
1、由財政托低水平線30%部分的績效工資。
2、經上級有關部門核準繼續保留高于財政托低水平線部分的績效工資。
3、以及從單位業務收支結余中提取純利潤84%以內的獎勵基金(績效工資增量)三項組成。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衛生院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根據實際工作量+績效考核結果發放,計算方法如下: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個人實際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增加系數
注:1、個人實際崗位系數=個人崗位系數
2、考核系數=每月考核得分系數
3、增加系數=夜班+住院病人+書寫病歷
4、考核系數:
考核優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0.2,基本合格(70—79)0.1,無考核系數(60—69)。
全院職工按金秀縣長垌鄉衛生院績效考核評價標準執行。
5、增加的系數
值班(當天下午下班時間至第二天早上上班時間)每晚為20元,24小時班(當天上午上班時間至第二天上班時間)每天補助30元,住院病人每人10元,每份病歷書寫按加班1小時計為20元,護理部護士每接收一位住院病人為5元。(以上全部折算為系數來計算)
(三)個人考核標準及結果運用
個人考核評價指標按金秀縣長垌鄉衛生院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價標準執行,作為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績效考核優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加0.2,基本合格(70—79)加0.1,不合格(60—69)無考核系數。
六、相關規定
(一)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全額崗位津貼。(抽)調出人員,按在崗月享受當年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新招聘人員、調入人員,辦理完人事相關手續的3個月內按照單位同等條件人員70%的崗位津貼發放,滿3個月后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三)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并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鑒定;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崗位津貼按比例發放。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至第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5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60%。
(四)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全額基本工資照發。
(六)請事假在一年內連續或累計滿15天的,停發一個月全額基本工資,以此類推。
(七)工作人員被判刑,刑期滿重新安排工作的,其崗位津貼按重新安排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八)補充條款未提及的:
1、以衛生院管理制度或院務會討論決定執行:單位自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有專業相關資格證書底薪20xx元,無專業相關資格證書底薪1500元,第四個月起參照相應工作崗位享受70%獎勵性績效+底薪3個月,第6個月起參照相應工作崗位享受全額獎勵性績效+底薪;滿一年后次月底薪增加至3000元,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
2、單位自聘人員國家規定產假期間,月基本工資正常發放(按5個月算,包含生育險報銷及單位部分),不享受每月的單位獎勵性績效部分;年終績效按在崗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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