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其次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部員工。
三、管理規定
第三條 工作時光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光為:9:00——17:00。周六,周日采取單雙休制度。
第四條 考勤打卡
1、公司采取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光。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光:打卡時光為上班到崗時光和下班離崗時光。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記下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光。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準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實當日的出勤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后,月底由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第五條 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 元;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六條 請假.
1、病假 : 員工病假須于前一天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醫院就診證實。
2、事假:緊張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付他人告訴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七條 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財務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舉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訴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八條 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匯總公布,并對考勤精確 性負責。
2、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
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覺,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峻者作辭退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總務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系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煙;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建筑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1總經理負責公司項目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及各部部長假期的審批。
2項目經理及部長負責本部下屬員工假期的審批。
3考勤記錄、上報與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簽到:
總經理和財務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予簽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5員工請假應及時將審批過的有關憑證交人力資源部。
6公司按月進行考勤,人力資源部月底將考勤資料及請假憑證進行核實、匯總,以此作為工資及考核的依據。
7考勤內容。
7.1作息時間以公司實際情況按不同時段來規定。
7.2各項目部人員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另行規定。
7.3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簽到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得到主管領導的批準后方可不到公司簽到,待返回公司后補簽,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簽到者必須與主管領導說明,于次日補上,并注明原由。
7.5員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者,罰款100元,并扣除滿勤獎。
7.6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簽到,委托他人代簽者,本人與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有涂改情況者,均以曠工一天論,并按其情節輕重,酌情懲處。
7.7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者重罰。
7.8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者重罰。
7.9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重罰。
7.10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無法上崗者者重罰。
7.11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日工資,并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無故曠工超過5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7.12如因事必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下午5:00時前申請,經主管領導認可。四天以上事假須報總經理審批。并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然事故,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取得主管領導同意。事后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4因病請假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六天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批。并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8值班內容
8.1辦公樓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節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
8.2值班人員由各部門統一安排上報,值班表由辦公室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設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8.3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8.4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8.5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8.6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9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內容。
9.1參加值班人員: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
9.2工地值班時間規定,根據項目部需要制定時間。
9.3各項目部值班人員由項目經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將當月值班人員表報公司經理審核。節假日必須由項目經理值班。
9.4負責值班期間的施工全過程控制,、重點部位必須親自檢查。
9.5根據材料計劃,督促夜間材料進場。如有未進場材料及時通知項目經理。
9.6處理臨時發生事件及采取各項必要措施,做好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9.7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及公司交辦事項。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值班日記。包括值班期間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動態、處理的問題及未辦理完的事項和備忘的工作等,違者罰款50元。
10.2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罰款l00元,連續三次扣發當月工資,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10.3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填寫串班值班申請表,并呈報項目經理批準,同時備案,出差時亦同。代理者必須負一切責任。
10.4公司辦公樓內的值班人員需在一樓辦公室內值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在本科室內工作。
10.5公司辦公樓內的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員,需在公司指定地點食宿。
10.6項目部值班人員需按項目部的規定執行。
11值班事務處理
11.1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向主管領導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11.2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及時處理。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11.3密件或特快專遞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11.4值班人員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賜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根本工資收入。
1、員工因工受傷,由其所在部門準時通知綜合部;依據狀況嚴峻程度,綜合部于48小時內到工傷部門報案;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根據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1、公司值勤分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方法執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局部法定節假日)值日由部門職員輪番排班執行,財務部無特別狀況可不排班值勤,綜合部應保證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門應保證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門50%以上的人員值勤;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監視本部門值勤安排,并應于每周五下午將本部門本周值班人員安排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統一公示記錄;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3)巡察本公司辦公區、接待區,留意電氣安全、電氣節省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項;
(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
必要時,亦得請示總經理及董事長辦理后辦理;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的確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托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托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擔當;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當,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留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治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全都,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賜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供應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準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治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獲準的.應在出差日開頭前一個工作日交綜合部門存檔備查,未按規定提溝通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無領導批示而擅自離職離崗者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2、員工出差應向同職人員做好崗位工作的交接,并應在出差期間保持聯絡暢通,準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程。核批的出差期滿應準時返崗述職;如因工作處理需延長出差期間的,應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后報備綜合部門,并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部補充報備相關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補充文件的,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3、出差員工應提交《員工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并根據核定的擬借出差費用領款;員工應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票據照實核銷出差費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別理由應聽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留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準時向主管述職。
1、以上列明的違規遲到/早退及違規請假情形根據曠工(職)處理的,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記錄、計扣工資;
2、曠工(職)半日者,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懲罰;曠工(職)全天的,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懲罰;連續曠工數日的,績效工資的扣除累計計算;
3、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列明的幾種情形下計扣績效工資比例的規定不與本條關于曠工(職)績效工資扣除的規定相沖突,有如上條款列明情形的,應扣績效工資與曠工(職)處理下的績效工資的扣除并行計算;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機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4、加班管理
4.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4.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4.3.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4.4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4.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6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4.7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5.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5.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6、倒休
6.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6.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6.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6.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7、各類假期規定
7.1病假
7.1.2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7.3有薪節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7.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7.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5喪假
7.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7.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7.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產假與哺乳假
7.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7.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7.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7.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7.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7.6.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6.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7.6.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7.7計劃生育假
7.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7.7.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9.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7.9.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7.9.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7.9.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8、請假制度
8.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8.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8.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8.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8.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8.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8.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8.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9、缺勤規定
9.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9.2曠工扣款規定:
9.3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9.4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9.5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9.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10、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11 相關表樣
11.1《請假申請表》
11.2《加班申請表》
11.3《外勤登記表》
11.4《倒休申請表》
11.5《未打卡補簽申請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并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后可經領導批準后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準并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后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后給予補簽。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后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制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并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并附醫療鑒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鑒定后確認屬于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采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準后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后選擇添加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添加,申請時選擇請假類型、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后進行保存。選中請假申請后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打開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核那選擇自己的審核意見。如審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具體審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查看審批意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厲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2章員工作息時間
第3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別狀況,可另行支配作息時間。
第4條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3章員工考勤規定
第5條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打卡時間: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員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緣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全部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覺,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條公司每天支配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準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各部門(或實體)于每月是日前依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狀況進行照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第13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簽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企業網點。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均使用打卡機進行出退考勤。
2.2總公司副總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總公司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總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總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總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總公司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企業網點可依據工作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力資源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內勤人員于每周五下午交至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力資源部,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五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內勤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部,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由本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下屬企業網點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返回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由本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總公司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由人力資源部初核,總經理審核批準。下屬企業網點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未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總公司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部審核,總經理復核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4下屬企業網點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5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6.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獎勵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4因公出差期間。
7.5.5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級以下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員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總公司人力資源部。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實現公司規范化管理,明確工作紀律,提升全員勞動生產率,實現公司“十四五”經濟進展任務,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時光
上午:8:00-12:00(11點50分至12點整理內務、打掃衛生)
下午:14:00-18:00(17點50分至18點整理內務、打掃衛生)
3.2 公司按照工作、平安、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工作內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時光支配,與當月績效、年度嘉獎掛鉤。
3.3 考勤方式
3.3.1指紋機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 查崗考勤
上班期間采取不定時查崗,按照《上班中途查崗簽到表》記錄查崗狀況。
3.4 指紋機考勤時光:
3.4.1上午:
7點50分開頭考勤,7點50分至8點00分(含8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8點(不含8點)到8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8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11點50分至12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1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2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4.2下午:
13點50分開頭考勤,13點50分至14點00分(含14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14點(不含14點)到14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14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17點50分至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7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5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需在《公出記錄表》上注明公出時光、地點、公出人員、事由,返回后填寫返回時光。如遇特別狀況公出未按時填寫《公出記錄表》的,公出人員須電話報XX部核實后填寫公出記錄。XX部每月負責統計匯總《部門人員公出統計報表》,由公司經理審批后,次月2日前上報XX公司人力資源部。
3.6 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打卡的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按照考勤機考勤時光到XX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考勤表》。
3.7 因為工作地點簇擁,員工不能正常參加公司指紋考勤的(倉庫、
駐外機構等)人員,將不參與指紋考勤人員名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參與公司指紋考勤人員的考勤由本公司負責,考勤表由公司經理簽字后于次月2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
4.考勤違紀界定
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曠工,上班時光玩嬉戲,上班期間打麻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部門員工考勤違紀與個人績效和部門績效工資掛鉤。管理程序如下:
4.1 遲到
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工資100元,以次計算。全年累計遲到達5次的,扣當事人全年獎金的50%;超過5次(不含5次),每增強一次的,增扣當事人全年獎金10%,以此累計,全年累計遲到達10次的,不再計發當事人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當月累計次數達到3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4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3%,當月累計次數達到5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的4%,當月累計次數達6次的,從第六次起算,每增強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達到第10次的,取消部門當月績效工資。
4.2 早退
早退按脫崗論處。因有急事離開工資崗位的,由公司經理批條,不計處罰。講假話哄領導批條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4.3 脫崗
上班期間中途查崗,非因公不在崗的,按脫崗處理。
當月凡是發生脫崗1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脫崗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元,脫崗第2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以此類推,按次累計。半年內累計脫崗二次者取消全年獎金的.50%,全年累計脫崗四次者,取消全年獎金。
本部門員工當月累計脫崗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在此基礎上每增強一次的,每次增強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以此類推。
4.4 曠工
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者為曠工。每曠工半天為一次,曠工壹天為兩次,發生一次曠工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50%,以次計算,以此累計。全年中發生兩次曠工的,并處予取消全年獎金50%;全年中發生三次曠工的,取消全年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曠工次數達到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5 上班時光玩嬉戲、上網談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
發覺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發覺其次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的4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時光玩嬉戲、上網談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6 上班期間打麻將
發覺一次上班期間打麻將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0元,發覺其次次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除經濟處罰外,將按有關規定賦予政紀處分,情節嚴峻的,解除勞動關系。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打麻將或打牌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0%;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0%。 5.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應當于當天將請假條交公司經理,凡發生以下假項者不享有當月考勤工資。
5.1 病假
請假一天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50%,以此累計。請病假要有公司認可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實。
5.2 事假
請假一天者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00%,以此累計。計發獎金時,按天扣發100元/天。
5.3 產假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婦女權益庇護法》待遇及相關規定待遇。
5.4 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
員工在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6.批假權限
6.1 病假、事假:
3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準;3天以上經公司經理簽注重見,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請假手續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2 另外假項由公司經理簽署看法后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3 全部假項都必需由本人書面書寫請假條,并按上述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前辦理文字請假手續的,須經公司經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審批手續方為有效假項;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的視為曠工。
7.加班
鼓舞員工在規定工作時光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經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落實,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崗位工資計算。
8.考勤統記
XX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舉行統計,統計表于次月6日前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9.本制度由XX公司負責解釋。
10.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
4、各部門主管、經理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5、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行政副總、生產副總、財務總監每天上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6、考勤記錄作為績效考核參考依據。
二、具體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每周休一天,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辦公室另行通知。
2、遲到、早退處罰范圍: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內到班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遲到、早退論處,遲到一次罰(20)元。
3、請假(病假、事假)
部門主管以下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請假由主管經理批準,主管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綜合部備案。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由主管經理簽字確認,辦公室備案。
4、年假
a.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工作日的年假,未滿一年,享受每年3個工作日的年假。
b.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7、婚假
a.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綜合部審核。
b.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8周歲、女方25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8、產假
a.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9、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綜合部備案,交考勤員考勤。
10、曠工
a.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未按規定時間請假者、違反病、事假規定者、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者,均視為曠工。
b.曠工一日者,扣三天工資;曠工二日者,扣十天工資;曠工三日者,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曠工超過三日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補充,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布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制度,促進公司的進一步發展,現對公司的考勤制度完善如下,
一、作息時間安排
1、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中午12: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2、客服工作時間:白班:
上午8:00—中午1: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晚班:
下午4:30—晚上12:00
二、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都要按作息時間安排打卡上下班,不打卡或者忘記打卡都不予記錄。上下班都需要及時在考勤機上錄入指紋或者刷臉,請大家務必記住,以免遺忘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及時請假。
2、每個月的出勤時間和請假時間由考勤機自動統計,遇到特殊情況由工作人員手動統計,如有異議請和工作人員商量。
三、考勤獎懲制度
1、每人需按時刷臉上下班,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注意,請假后就不再算遲到曠工等情況了,不用擔心請假后打卡問題,只要按時遞交假條;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如遇緊急情況,回來后要補交請假條。
各部門向本部門上級請假,庫房向老閆,其余部門向楊柳絮請假;不能隨意更改請假人。請假必須電話請假,遇到聯系不到的時候給相關人員打電話或者隔一會再打,凡是不打電話光發短信或者微信作為請假的,作曠工處理;因此如不是非常緊急的請假情況,盡量是提前半天到一天請假,以免耽誤事情,避免突發因素。
請假之前,先和本部門人員交接工作,確保工作正常運行,如果因為個人請假而無交接耽誤工作的,由請假人負責。
2、避免遲到早退,每天上班時間10分鐘內刷臉上班,超過十分鐘的作遲到處理,超過一小時的作曠工處理;下午下班時間刷臉時間為準點,提前20分鐘或者以上的'按早退處理。
(司機會計)外出辦事特殊情況由會計人員記錄。
3、每個月固定公休2天,超過2天的按請假處理,其他節假日除外。
四、獎懲辦法
1、遲到早退處理辦法:遲到10分鐘到半小時之內扣5元;半小時到1小時內扣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如果曠工半日,扣除一天工資,如果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2、除公休外,休息時間需扣除休息時間工資;
3、每個月無遲到早退現象的獎勵50元,每個月不休假全勤的均有全勤工資。
4、加班獎勵:超過工作時間繼續工作的,按白天每個小時10元,晚上每個小時20元執行;過年期間加班的,雙倍工資獎勵。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并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并審批,最后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于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于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管理,嚴厲工作紀律,科學地管理考勤,使員工的工資核算更加有據可依,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對原考勤管理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集團員工(總部辦公)。
二、調整內容
1、考勤工具:原門禁指紋考勤功能停用,調整以“釘釘考勤機”為主、“手機釘釘”為輔進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釘釘考勤機”置于前臺處,上下班可往前臺打卡。
3、考勤流程:自啟用“釘釘考勤機”起,原OA進行各類考勤審批(請假、外出、加班、補卡),調整為“手機釘釘”填報考勤審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請假管理制度》規章保持不變,連續沿用。
三、考勤管理規定
1、打卡:在總部辦公人員使用“釘釘考勤機”打卡,外出人員使用“手機釘釘”打卡。
考勤機打卡:直接打
手機打卡:“釘釘”—“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簽到:凡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分公司、訪客、培訓等),須簽到。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
(1)微調地點位置,點擊“簽到”;
(2)在“備注”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
(3)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注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時間離開總部,每到達一處目的地,需“簽到”一次
3、考勤審批
1)外出:員工因公離開總部,出外辦事
“釘釘”—“工作”—“審批”—“外出”,填報外出開頭/結束時間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后執行(外出必需先審批,否則考勤特別視為無效)。
2)加班:員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
“釘釘”—“工作”—“審批”—“加班”,填報加班開頭/結束時間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后執行。
注:臨時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寫加班審批單,但用值夜班以調休時需寫請假單,以說明狀況。
3)請假:員工各類請假或調休、換班等事項。
“釘釘”—“工作”—“審批”—“請假”,填報請假類型、開頭(結束)時間、天數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后執行。
注:請假過程中如遇特別狀況提前銷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時間進行“簽到”,并在備注欄填寫“銷假”,以示出勤狀況。
4、缺卡補卡:員工因個人疏忽或網絡故障等緣由未打卡。
“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查看自己考勤統計,填報缺卡事由并說明。
注:非外出人員唯一的考勤方式為考勤機指紋打卡。其余情形考勤無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簽到統計
考勤:“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腳印”—“我的'”
2)管理者查看團隊考勤及簽到統計
考勤:“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團隊考勤”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腳印”—“團隊”
四、其他
1、試行本規定期間,如發覺問題或漏洞,請與行政中心聯系,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
2、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
實施指引
1、正常在總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機打卡即可
2、上午在總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機打卡,在釘釘寫外出單,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釘釘“簽到”,下班時間在釘釘“考勤打卡”。
3、上午在總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機打卡,外出前寫外出單,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釘釘“簽到”,下班時間在考勤機“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寫外出單,上下班時間在分公司內進行釘釘“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訓/訪客/選購等
提前寫外出單,規定時間前到達目的地并釘釘“考勤打卡”。
注:如規定時間為上下班區間,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視實際狀況而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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