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記錄紀要
會議記錄紀要1
各種會議之后,發現有很多公司有點分不清楚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
會議記錄:在會議過程中,由記錄人員把會議的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記錄下來,就形成了會議記錄。"記"有詳記與略記之別。略記是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項目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內容的會議記錄則要靠"錄"。"錄"有筆錄、音錄和影像錄幾種,對會議記錄而言,音錄、像錄通常只是手段,最終還要將錄下的內容還原成文字。筆錄也常常要借助音錄、像錄,以之作為記錄內容最大限度地再現會議情境的保證。
特點
1.綜合性。會議紀錄是在對會議中各種材料、與會人員的發言以及會議簡報等等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提煉基礎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點。
2.指導性。這一特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會議本身的權威性;二是會議紀錄集中反映了會議的主要精神和決定事項。因而紀錄一經下發,將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產生約束力,起著類似于指示、決定或決議等指揮性公文的作用。會議紀錄還可以作為與會同志向單位領導匯報、向群眾傳達的文字依據。
3.備考性。一些會議紀錄主要不是為了貫徹執行,而是向上匯報或向下通報情況,必要時可作查閱之用。
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是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會議紀要不同于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對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都適用。
特點
1.紀實性。會議紀要必須是會議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議定事項的概要紀實,不能隨意增減和更改內容,任何不真實的材料都不得寫進會議紀要。
2.概括性。會議紀要必須精其髓,概其要,以極為簡潔精煉的文字高度概括會議的.內容和結論。既要反映與會者的一致意見,又可兼顧個別同志有價值的看法。有的會議紀要,還要有一定的分析說理。
3.條理性。會議紀要要對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分類別、分層次予以歸納、概括,使之眉目清晰、條理清楚。
會議記錄與會議紀要的區別
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記錄紀要2
會議時間:20xx年11月3日09:00-10:30
會議地點:集團公司五層總經理辦公室主持人:
參會人員:、記錄人:
會議議題:關于優化組合后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會議內容:
20xx年11月3日,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召集總工程師、經營副總、基建副總、總經理助理在五層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明確了優化組合后工資發放和員工工休等問題,會議形成如下意見:
一、關于優化組合后工薪發放問題
1.機關及各礦從9月1日起執行新的工薪標準,具體明確如下:
(1)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和公司安全生產系統部長,月薪標準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發放。
(2)公司安全生產系統科長,工薪按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月工資水平標準執行。
(3)機關非礦類部(科)長,工薪均按照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一級標準執行。
(4)集團公司科員的工薪級別,由各部領導組織考核,根據能力和成績提出工薪級別標準,經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2.機關和各礦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核,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對工薪實行考核發放制。
3.公司副總級領導已有工薪待遇的,暫按原有標準發放。暫還沒有確定工薪的,等董事長回來確定。
4.關于各礦停產期間工薪管理辦法
會議明確,各礦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產的,公司暫按如下原則辦理:
(1)在停產期間,未開展任何有效的工作來啟動、恢復生產工作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按70%發放。
(2)在停產期間,為了啟動、恢復生產積極工作(如設備安裝、調試)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根據工作的實際效果按80%、85%或90%發放。
5.關于公司機關值班及下井補助標準
(1)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人員,建議每人每班補助80元。
(2)集團公司人員下井補助,建議部長50元、科長30元、科員20元。
二、關于下一步績效考核辦法
1.公司對各礦后二個月考核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芫理助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進行修訂補充,作為公司11、12月份對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考核依據。
2.公司對機關安全生產部門人員的`考核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鄭成擰⒆芫理助理任恩昌,抓緊制定安全生產系統人員的考核細則辦法,從11、12月試行,年底修訂后正式推出考核制度文件。
3.非礦類機關人員考核辦法,依據已定考核標準執行。
三、關于員工工休問題
會議明確,從現在到年底,員工出勤、請銷假及工休暫定為:
1.省內員工工作26天為全勤,省外員工工作24天為全勤。
2.各礦、各部門在保證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合理安排員工輪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無法安排休息的,經考勤部門核實后,對超出天數按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補助,因個人原因達不到全勤天數的,按員工的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減薪。
4.會議明確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公司副總、各礦礦長(副礦長)、部門經理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準,一次違反規定的,罰款500元;兩次以上違反規定的,停職檢查。其他人員的請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四、重申機關、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下井次數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對集團公司、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帶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此項制度,具體要求為:
1.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于6次,總工程師、副總不得少于12次;
2.礦級領導礦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于12次,副礦長不得少于18次。
3.安全生產系統部門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于20次。
20xx年11月3日
會議記錄紀要3
一、概念
(一)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宗旨的指導下,根據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以及其他資料錘煉而形成的,它是反映會議的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是傳達會議決定事項。要求參加會議的單位共同辦理的一種文種。
(二)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是對會議情況真實記載的一種事務性文書,它是研究總結會議情況的.依據和查閱與會者發言內容的憑證。
(三)回憶簡報
會議簡報是反映、交流會議情況、引導會議發展的一種事務性文書。本來這三者含義是很清楚的,但在使用時,一些機關工作人員和秘書人員對這三者的聯系和區別認識不清,造成相互混淆,從而影響公文作用的正常發揮,影響辦公效率。對此筆者就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會議簡報的區別談點膚淺認識。
二、區別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兩者都要求如實地反映會議活動情況和會議成果。它們的區別在于:內容上,會議記錄無論是詳記還是略記都是會議的原始記錄,參加會議的人如何說就如何記,既不能遺漏重要內容,更不能添枝加葉,結構上也不能隨意安排,語言以口語為主,而會議紀要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通過執筆人的分析綜合,遵照突出重點、照顧全面的原則,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加工而成。在作用上,會議記錄對會后分析、研究問題,執行、傳達并上報會議主要精神,檢查決定執行情況等,提供可靠的依據,起著備查作用,并在編史、修志、干部考核以及落實政策、核實歷史方面起著無可替代的重要憑證作用,而會議紀要在此作用上要遜色得多,主要以安排、指導工作為主旨。在行文方式上,會議紀要屬于正式文種,可以經上級批轉下達,還可以由主持會議的機關和領導加批語下發,有時還可將會議紀要公布于報刊;而會議記錄一般不上傳下達,不公開發表。在形成時間上,會議記錄隨會議結束即形成;而紀要則要經會后加工整理才能形成。
會議紀要與會議簡報兩者差異較大。首先在內容上,會議簡報以反映會議活動為主要對象,以反映會議進程、作用、成果及重要領導的活動為主要內容,即主要反映會議進行的情況、與會人員討論的問題,提出的建議、意見以及形成的共識等。根據會議的進程,每期簡報內容各有側重,其側重點可以是某一階段會議的重點,但不一定是整個會議的重點;而會議紀要則以工作中存在的某個或某些議題為主要對象,以反映會議對某些問題的不同意見、解決方法為主要內容,側重點是會議的成果,反映的是會議的主要精神。其次是在作用上,會議簡報供通報情況、交流經驗和會議主持者指導會議之用,不對受文單位產生行為約束力;而會議紀要供受文單位參考執行,具有幫助、指導的作用。另外在發文時間、方法上,會議簡報在會議期間、會議結束后均可發文,可以發一期或發多期,會議結束時可以有若干份簡報;而會議紀要則在會后行文,一次會議只有一份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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