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時間:2022-11-06 17:29:47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歡迎閱讀與收藏。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9篇)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1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坐落于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范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伙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伙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余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二)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伙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

            ②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 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雙方就聘用事宜,訂立餐飲店面合伙經營合同范本。

            第一條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從事工作,擔任職務。

            第二條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_甲、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即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即轉為甲方正式合同制員工;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試用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一周通知對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工作時間為26天。除中午吃飯時間一小時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具體上班時間根據季節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可適當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即安排加班加點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2小時,每月不超過8小時。乙方無特殊情況,須服從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但應服從公司的統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應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和公司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甲方安排。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鑒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范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余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經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伙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伙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伙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伙應當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后有盈余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稅費、員工工資、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5、清算后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采取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相應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文件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違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收益分配、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等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火鍋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西餐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西餐點,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及經營地點:

            合伙經營的西餐點名字為:帕尼尼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意式簡餐,范圍還包括酒類銷售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由甲乙丙方選出參與經營者,共同決定其崗位工資。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第一條、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合作經營項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營業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2、雙方合伙的出資:

            (1)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元(人民幣),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2)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元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前期合伙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元(人民幣)。

            4、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按雙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雙方_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2、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______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6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50%.

            六、公司正常運營后,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7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快餐。總投資為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體工商戶,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個體工商戶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共同努力維護合伙財產并讓經營利益最大化。

            合伙期間,乙方首先確認甲方出資額,并允許甲方先期收回出資,在此期間,乙方每月收益固定為元。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有違時承擔相應損失賠償;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經營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西餐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西餐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西餐點,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及經營地點:

            合伙經營的西餐店名字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項目為意式簡餐,范圍還包括酒類銷售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由甲乙丙方選出參與經營者,共同決定其崗位工資。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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