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管理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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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企業管理畢業論文一:
論文關鍵詞:鄉鎮企業;環境管理;主要對策
論文摘要:通過分析我國鄉鎮企業環境問題和探討鄉鎮企業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指出防治鄉鎮工業污染應從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統一規劃、加強鄉鎮企業環境綜合整治,轉變經營思想,合理布局、控制產業方向與產品結構,從技術上減少鄉鎮企業的環境污染。
我國的鄉鎮企業始于20世紀50年代后期,改革開放20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已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和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隨著鄉鎮企業的發展,環境污染和生態系統的破壞日趨嚴重,并成為制約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可忽視因素。因此,提高鄉鎮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已成為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任務,同時也是我國進行小城鎮建設的可持續發展不可回避的問題。必須把鄉鎮企業環境管理放在戰略的高度上予以重視。
1 鄉鎮企業建立環境管理的內涵
環境管理是指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和教育等手段,限制人類損害環境質量的活動,通過全面規劃,協調社會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處理各部門、各社會集團和個人有關環境問題的相互關系,使社會經濟發展在滿足人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時,又不超出環境的容許極限。
鄉鎮企業環境管理的對象,首先是人們的意識和行為。通過誘導、約束和協調人的行為,來調控社會經濟與環境系統,使其功能、結構和運動過程有序化。環境管理的對象是人,但其調控的對象卻是社會經濟與環境系統。
2 鄉鎮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2.1環境管理體系是治理農村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
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法制和經濟調控手段不健全,鄉鎮企業為了占有市場,往往進行自發性、盲目性的發展;急于脫貧,急功近利,只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不顧社會整體利益,不從長遠角度考慮對環境和資源的影響,在決策上形成“盲區”;盲目搞建設、上項目、上產品,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環境效益,“村村點火,處處冒煙”,形成點多面廣的污染源,使環境污染增加。而且,鄉鎮企業主要是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高污染的
粗放經營型,生產技術水平低,工藝落后,設備簡陋,資源和能源利用率低下,產生大量“三廢”,導致各種污染物排放量過大。尤其許多鄉鎮企業是技術水平低的小造紙、小制革、小化工和小冶煉等大耗水工業,主要靠拼資源、拼設備、拼人力實現經濟增長,缺乏治理“三廢”的技術裝備,大量工業污染物未經任何處理或簡單沉淀后直接排入鄉村河道,造成水體大面積污染。在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地區,水體水質普遍是Ⅳ類、V類甚至是劣V類。在河南、湖北,個別村莊因飲用水污染出現了“癌癥村”,一些村民也由此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水體污染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農村的農業生產環境、農民生活環境甚至廣大村民,都成為鄉鎮企業“三廢”污染最直接、最嚴重的受害者,而農產品的廣大消費者則成為污染的間接受害者。
2.2環境管理體系是彌補目前體系不足的重要途徑
由于我國廣大農村交通不便、通訊手段落后,布局分散,規模較小,許多管理城市環境的成熟辦法難以實施。比如目前鄉鎮企業普遍是中小工業企業,有的甚至是家庭手工作坊式生產,遍布全國各地,不可能普遍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或直接監測為依據執行排污收費制度。而且許多縣、鄉(鎮)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人員素質、技術設備等不滿足要求,傳統的依靠環保部門直接監控的環境管理體系對鄉鎮企業也收效甚微。面對嚴重的環境問題和管理環境的壓力,鄉鎮企業建立自己的環境管理體系是一明智之舉,也有著其必然性。
2.3環境管理體系是滿足“綠色市場”的競爭要求的重要途徑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立法的“綠色化”要求鄉鎮企業加強環境管理。國際上“綠色貿易壁壘”的存在要求鄉鎮企業如果想將其產品(服務)打入國際市場,就必須重視環境保護,推行綠色管理,塑造綠色形象,努力開發綠色產品。同時國內綠色消費意識的增強,迫使鄉鎮企業加強環境管理。我國針對一些鄉鎮企業污染嚴重的現狀,出臺了《關于加強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工作規定》,把鄉鎮企業的排污量納入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實施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嚴禁引進和新建污染嚴重的生產項目,對現行污染嚴重的小型造紙廠、制革廠、染料廠等鄉鎮企業責令其關閉或轉產,要求新建鄉鎮企業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等。
3 鄉鎮企業存在問題及其原因
環境問題已經越來越多地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瑞然農村地域廣袤,對污染具有較強的降解能力,但鄉鎮企業所產生的污染總量已經遠遠高出自然所能承受的范圍,其增長勢頭仍然讓人擔憂。與其它工業企業相比,造成鄉鎮企業環境問題有其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
(1)環保意識缺乏是鄉鎮工業環境問題產生的主觀原因。主要表現在:①環保意識淡薄。不少地區的農村干部與鄉鎮工業職工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缺乏應有的認識,對保護環境不會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而只是被動應付。同時很多農村居民對環境問題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相當多的農民對于資源的認識還停留在“自然界恩賜”的水平;②缺少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意識。一方面,環境保護的戰略重心過于偏向城市環境;另一方面,對鄉鎮工業與環境保護要協調發展的戰略認識不足。當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發生沖突時,往往只顧前者,其至為了前者而通過行政手段阻止環境執法。
(2)鄉鎮環境容量有限,管理體系不健全是鄉鎮工業環境問題產生的客觀原因。農村地域雖然遼闊,但是其生態環境是低層次的生態循環系統,農村生態環境是脆弱的,這就決定了農村環境容量的有限性。農村環境容量的有限性要求鄉鎮工業發展必須在環境容量許可的范圍內發展,不能只顧經濟增長,忽視環境保護。
4 對策及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環境意識,增強社會監督。
在目前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公眾環境意識日益提高的情況下,應廣泛宣傳《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意識,特別是鄉鎮企業環保法規建設和環境教育,引導鄉鎮企業的廣大職工學習環境保護知識,建立公眾參與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檢舉和揭發各種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和法規的行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新聞媒介宣傳和組織各種學習班等活動,發揮新聞監督的正確輿論導向作用,廣泛深入地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和企業人士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綜合決策能力,克服與傳統粗放式經營相聯系的思想和做法,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社會風尚,使廣大農民意識到保護自己生活環境的重要性。
(2)增加投資力度,保障環境管理體制順利實施。
應加大政府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力爭使環保投資與GDP的比重達到1%,進一步完善份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適當提高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中地方分成比例,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省對市、市鄉的轉移支付。在每年的地方財政預算交排上保證基層環保部門的正常開支需要,使環保部門在查處污染企業時不再有顧慮。同時積極鼓勵民間資金投資環境保護事業,對其進行政策上的優惠,使其迅速產生效益,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環保產業;在適當的時候進行費改稅,將排污費,改為環保稅,使治污資金能有一個穩定的來源;積極探索排污權的交易,通過經濟手段使污染企業自覺減少排污量,實現排污總量的控制;改變對政府官員的考核指標,在試點城市的基礎上積極推廣“綠色GDP”,通過經濟手段減少環境污染。
(3)重視城鎮和工業區規劃。
從鄉鎮工業發展歷程來看,鄉鎮工業污染蔓延的原因均源于雜亂分散的工業布局。在鄉鎮企業規模小,技術裝備落后,分布分散的情況下,難于建設集中的基礎設施,環境污染難以控制,這些均制約了鄉鎮工業升級換代的步伐,影響了規模經濟效益和小城鎮的建設與繁榮。因此應調整鄉鎮企業布局和發展大批中小工商業城市,在農村工業化進程中逐步形成相對集中、布局合理的工業區和工商業城鎮,繼續推動鄉鎮企業點源治理,把改善鄉鎮工業布局,推動工業區的建設當作鄉鎮環境管理的一項首要任務。
(4)加大環境立法和執法力度,建立鄉鎮企業環境管理體系。
加強環境管理,健全環境管理機構,是實現可持續發展不可缺少的環節。首先應加強環境法制建設,完善和健全環保法規,加強環境管理。其次,應建立環境管理網絡,把環境管理納入鄉鎮企業管理的軌道,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環境管理的力度,認真執行“三同時”和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控制環境污染,認真執行《關于加強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定》等法規,并通過合理規劃,促進鄉鎮企業經濟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5)轉變經營思想。建立低消耗、高效益的經濟結構。
環保法制和標準的不斷完善制約著許多按現有方法生產的產品的貿易,同時也給許多產品尤其是有利于環保的產品創造一個巨大的貿易機會。這就要求鄉鎮企業經營者切實轉變經營思想,樹立綠色營銷觀念,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許多工業化國家的經驗表明,調整產業結構,結合當地資源和傳統工藝的特點,確定發展方向,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設備和工藝,大力推廣科技進步和清潔生產,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產業比重,是緩解和控制環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同時應根據本地區人文地理和資源環境條件發展縣域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始終把發展輕型產業結構、控制重污染行業的發展當作一條重要的戰略方針。在經營策略上,不僅要考慮到企業的利益,還要考慮到公共利益及對環保的影響。在利益追求上,要在謀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的基礎上,把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結合起來,重視發展與環保的協調。在經營行為上,切實把環境保護納入企業的決策中。特別注意搞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的環境規劃與布局工作,真正體現預防為主,防治并重的原則,有效控制鄉鎮企業對環境的污染。
(6)從生產技術上減少鄉鎮工業企業的環境污染。
①針對鄉鎮工業企業污染多而分散的特點,在鄉鎮建設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和法規,做好宏觀規劃,調整產業結構,著重發展附加價值高、輕污染或無污染的產業。用可持續發展的觀點指導鄉鎮建設,做好鎮區的功能分區,也有利于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如建立鄉鎮企業工業園區,把鄉鎮企業相對集中,使得污染源集中。便于管理和治理;建立集中的小型污水處理廠,把規模小而無力建污水處理設施的企業的廢水集中起來統一處理。企業只需根據排污量,繳納費用;②在當今建立節約型社會中,積極發展循環經濟,重點對能耗大的冶金、化工、建材等重工業鼓勵在生產中采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加強資源的綜合利用,減少有毒、有害材料使用,如已獲國家專利的“直接分解法生產黃姜皂素”的新工藝比傳統的生產方法可以減少90%的廢水排放;③發展新產品和新行業的過程中,要十分注意控制重污染企業的發展,用先進技術治理已產生的污染,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產生,從根本上解決鄉鎮企業已造成的環境問題,使鄉鎮企業走集約化的道路。
總之,要搞好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做到:政府重視;加強領導;全面規劃,統籌安排;建立制度,加強管理。只要各級政府加強對鄉鎮企業的領導,加強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合理規劃和布局,加強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就會摘掉鄉鎮企業污染大戶的帽子,鄉鎮企業才能走向可持續發展之路,我國廣大農村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才能得到根本治理。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才能整體上登上一個新臺階,這必將極大促進城鄉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
鄉鎮企業管理畢業論文二:
摘要
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及新農村建設工程實施,我國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發生了深刻變化,使得鄉鎮政權,組織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和弊端。對鄉鎮政權組織、領導班子、黨員干部的執政能力和服務水平等都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和挑戰。本文針對當前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的弊端以及采用的改革措施作了初步的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國當前農村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背景,接著分析了我國農村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現狀,并分析了現行體制存在的弊端及其原因,在此基礎上,文章提出了進一步改革我國農村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對策。
With the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s, especially the rural tax reform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China's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and cultural life has undergone profound changes, making township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face many new situations and disadvantages. The township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leadership, party members and cadres of the ruling ability and service levels are all raised serious challenges.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township administration, as well as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measures adopted in a preliminary analysis. The article first analyzes China's curre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of rural township background, and then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rural township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and analyzes the drawbacks of the existing system, and why, on this basis, the article made further reform of China's rural township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solutions.
關鍵詞: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引言
鄉鎮政府在我國整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過去,我們靠農業的積累、農民的貢獻和農村的支持,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國民經濟和工業化體系,但另一方面,城鄉二元結構也日益強化,農村發展越來越落后于城市,廣大農村地區和農民群眾并沒能很好地分享到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成果。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皇糧國稅”,給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活帶來了深刻變化,使得鄉鎮政權組織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和弊端。對鄉鎮政權組織、領導班子、黨員干部的執政能力和服務水平等都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和挑戰。
正文
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是共和國政權大廈的基石,它處在農村工作的第一線,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要靠鄉鎮貫徹落實,事關全局的“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與之休戚相關。在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下,面對農村實行村民自治的現實,鄉鎮行政管理中有許多問題急待解決。作為一名鄉鎮工作者,對此深有體會。工作的實際需要迫使自己就現代鄉鎮行政管理去思考、去研究。 本文《現代鄉鎮行政管理研究》,分鄉鎮行政管理及其特點、當代鄉鎮行政管理現狀、優化鄉鎮行政管理的原則與對策三個方面進行了闡述。鄉鎮行政管理作為最基層的行政管理,具有執行性、直接性和不完整性等特點。這些特點和我國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暴露了當前鄉鎮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黨政不分、黨委權利過分集中;人浮于事、管理方式陳舊;機構條塊分割,政府職能被肢解;政府職能尚未根本轉變,責任錯位;財政體制不完善、鄉鎮財政舉步維艱;人民代表大會功能柔弱,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政府與村委會矛盾加劇,工作難以正常開展等等。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比較復雜,主要是傳統體制、行政環境的影響和隊伍素質、法制建設的不適應。
一、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背景
我國農業稅費的全面免除于與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深入使得農村工作的內容發生了很大變化,對鄉鎮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戰。
(一)農村稅費改革
農業稅費改革從2000年以安徽省為試點單位,并逐步擴大到四川、重慶、甘肅、青海、山東等16個省份。于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農業稅費新農村建設中鄉鎮行政管理創新研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減輕農民負擔。農業稅費取消以后,鄉鎮政府從下鄉催收稅費這一項工作中得以解脫,但隨之而來的是鄉鎮財政的短缺,鄉鎮債務無力償還,農村公共設施建設資金匾乏。鄉鎮政府除了配合稅費改革的需要進行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之外,必須應對處理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償還鄉鎮債務等一系列問題。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當前,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到“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對農業和農村支持保護的條件和能力。同時,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獲得了巨大發展,農民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農村社會事業、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卻相對滯后,這已經明顯制約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制約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因此黨中央在十六屆五中全會上做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舉措。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反映一定時期農村社會義經濟發展為基礎,以社會全面進步為標志的社會狀態 。新農村建設的總的目標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
管理民主。應該說這20個字包含的內容豐富,涵義十分深刻。既要求經濟發展,也要求社會發展;既要加強物質文明建設,又要加強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
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現狀
為了更好的探討當前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弊端及改革措施,先就當前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現狀作一簡要概述。
(一)機構設置及管理情況
鄉鎮一級設立的機構主要有:①黨群機構:黨委辦公室(有的鄉鎮把黨委辦公室與政府辦公室合在一起,稱為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政法委、人民武裝部、團委、婦聯;②政府機構:政府辦公室(或黨政辦公室)、派出所、國家稅務征收分局、地方稅務征收分局、工商局、計生辦、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辦公室;③司法機構:人民法庭、司法所(或司法助理);④下屬企事業單位:計生服務站、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國土資源管理所、財政所、糧管所、煙草站、社會事務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林業站、衛生院、中學、中心校、郵電所等;⑤機構管理情況:在政府機構及政府所屬企事業單位中,郵電所、工商所、國家稅務征收分局、地方稅務征收分局、國土資源管理所、林業站、派出所、煙草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屬于垂直管理單位,即人事權及財權都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是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鄉鎮政府直接管理的有政府辦、農業服務中心、計生辦、計生服務站、文化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財政所、糧管所、衛生院、中學、中心校等單位。
不過,鄉鎮機構設置不是千篇一律,并非每個鄉鎮都建有人民法庭、國家稅務征收分局、地方稅務征收分局、郵電所、工商所等機構,這些單位是按片區設立,一個單位負責管理幾個鄉鎮的相關業務工作。
(二)行政運行模式
鄉鎮辦事處均建有相同的領導機構核內設機構,即均設有黨委、人大、政府三大領導機構。同時,不管是鄉鎮或辦事處,均設有大體相同的黨群部門和政府機構及企事業單位。
作為上連縣、下連村的中間政權組織,鄉鎮主要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7條的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同時,對村民委員會實施指導(憲法第110條規定:“農村按居住地設立的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因此,鄉鎮人民政府與村的關系應為指導關系,但事實上幾乎都是領導關系。)這種行政運行模式,有的專家稱之為“鄉政村治”體制運行模式。
三、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弊端及其原因
現行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為我國農村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著我國農村稅費改革以及新農村建設工程的實施,我國現行鄉鎮行政管理也存在著許多弊端,這些弊端嚴重的影響了我國鄉鎮職能的發展,阻礙了我國新農村建設工程的實施。
(一)我國現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當前我國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主要是:
(1)政府職能龐雜、錯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鄉鎮人代會有l3項職權、鄉鎮政府有7項職權,但實際落實并非如此。一是鄉鎮職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來越多,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無所不包,收稅收費、招商引資、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無所不干,如同一個全能的政府。有的鄉鎮職能錯位、政企不分,既是財產所有者代表、又是企業經營者代表和社會管理者代表,直接參與微觀經營。有的在發展經濟中職能越位,強制農民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有的代替農民決策去辦企業、發展經濟。二是鄉鎮機構設置重疊。機構設置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責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產生違法行政行為。三是由于權責不一致,弱化了鄉鎮應有的職能。鄉鎮在職能職責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表現在鄉鎮,而根源卻在上級部門。有的上級部門偏離了責權一致的原則,通過行政命令和資源配置權,把一些本該屬于自己抓的工作下放給了鄉鎮,使鄉鎮疲于應對若干的“一票否決制”,弱化了應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2)權力與責任不對等,行政運作方式不適應發展的需要
一是存在權小責大的矛盾。鄉鎮政府具有的七項職能中,鄉鎮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卻大部分是“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另一方面,稅務、國土機構工作地點在鄉鎮,財物和業務管理權則屬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而他們承擔的業務工作,有相當一部分卻是由鄉鎮政府來幫助完成的。鄉鎮政府承擔的責任沒有減小,反而更大了。被上劃的站、所越來越多,鄉鎮管理不了,有責無權。一些部門為了自身利益出現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事,農民找政府,鄉鎮政府除了做點解釋工作外根本無能為力。二是鄉鎮在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之間處于兩難境地。對下,由于鄉鎮財政十分困難,鄉鎮政府該為農民辦的事卻無能為力。
直接影響了群眾對鄉鎮政府的信任,他們看見鄉鎮干部就戲稱為“催糧、催款”,因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不高。對上,上級政府每年下達給鄉鎮各種任務,并且實行目標考核,鄉鎮干部形象地稱之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每天應付每種事務喘不過氣來。三是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與行政命令式政權運作方式的矛盾難以解決。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以直接的、微觀的、權力導向型管理為特征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傳統的行政管理運行方式已暴露出很多問題,比如:忽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行政運行成本高,市場機制得不到有效發揮,一些鄉鎮政府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直接插手鄉鎮企業和農民的生產經營具體事務,干涉鄉鎮企業和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明顯違背了經濟規律、市場規律和管理原則。
(3)財政不堪重負,體制不順為腐敗的產生提供了溫床
一是財政供養人員過多,財政不堪重負。個別缺編單位進人時,不是從超編單位選調,而是從下級選調或公開招考,造成缺編單位逐步滿編,而超編單位繼續超編的現象,財政供養人員的總量在不斷增加。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與財力不相匹配。三是財政體制不順。以農業為主的鄉鎮,由于財政支出遠遠高于財政收入,這就必然使得這些鄉鎮的財政為短缺型財政,只得靠吃上級定額補助解決諸如發工資等一系列問題。另一方面,由于分稅制,上級政府往往從自身角度出發,將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部分或全部轉移到鄉鎮,如義務教育、民兵訓練、計劃生育等純公共產品,同時,這些財源不多或發展經濟不力的鄉鎮為了完成上級政府每年下達給他們的財政稅收考核任務,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所謂“協稅”上。協稅事實上就是拉稅買稅,造成國家稅收流失的同時,為腐敗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溫床。
(4)黨政不分,政事不分
黨政不分,主要表現為黨委一元化領導與鄉鎮長負責制之間的關系處理不夠好。按照規定,鄉鎮行政工作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黨委對政府工作實施領導主要是把宏觀、把方向,做好統攬和協調工作。但事實上,在鄉鎮一級,黨委與政府基本上是混在一起的,幾乎所有的工作任務和指標對每一個干部都同等下達、同等考核。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現象較為普遍。這種黨政一體化運作的現象與黨政分開的改革目標是格格不入的。同時,在鄉鎮也普遍存在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僵化、政事不分等問題。由于職能界定不清晰,部分事業單位嚴重依賴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上主管部門怎么說就怎么做,經費上有財政撥款作保障,人員也由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實際上成了主管部門的.附屬物,造成這些事業單位缺乏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并且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從而使這些事業單位法人意識淡薄、責任意識淡薄。
(5)公務員政績考核辦法不完善,科學合理的選拔任用體系尚未真正形成
目前,包括鄉鎮干部在內的公務員選拔任用辦法不科學、不完善,考核公務員的政績還沒有找到一種把個人貢獻與集體貢獻合理區分的辦法,因此往往會出現把集體的政績說成是個人的政績,把別人的政績說成是自己的政績的現象。這種考核辦法的不完善,還會加劇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而且會促使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速度,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同時,提拔任用干部必須經過大會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推薦,這本是擴大民主,落實干部、群眾選擇權、參與權的一項重要措施,但是,部分鄉鎮干部(甚至縣級干部)對此卻異常敏感。因此,該放手去做、去管的事不認真去做、去管了,因為做事就要觸及各種利益的分配和調整,就會得罪人,就會在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中少得一票,甚至少得若干票。所以,好人主義盛行。如此種種,都不利于公務員的合理選拔和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不利于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不利于科學合理地選拔任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優秀干部。
(二)我國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的原因
分析我國當前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是:
(1)對鄉鎮政府職能認識不到位
由于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鄉鎮政府工作職能重心、職能方式的慣性作用,致使鄉鎮干部的觀念意識滯后于形勢發展的需要。鄉鎮干部對鄉鎮應該履行什么職能,新時期如何落實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如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缺乏明確地認識。仍然習慣于完成上面的任務,習慣于做好眼前的事,缺乏發展意識和發展規劃。
(2)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削弱了鄉鎮的職能體制
鄉鎮原有一些主要職能站所比如工商、稅務、國土、電力等先后實行了垂直管理。原則上鄉鎮是“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但是由于站所的人才物全部收歸縣級職能部門,所以鄉鎮對于這些站所只能協商,不能控制和指揮。這樣,鄉鎮在履行某些職責的時候就很困難,另外行政執法權又只能授予縣級職能部門。鄉鎮在推動工作的方法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3)經濟因素制約了鄉鎮政府職能發揮的
稅費改革以前,鄉鎮財政收入的70%來自農業稅。免征農業稅以后,鄉鎮財政收入大幅度減少。但是鄉鎮政府的事權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既要發展農村經濟,努力增加本級財政收入,還要負擔公共交通、公共衛生、農村公共設施維護、農村教育、社會治安、文明創建活動、科技推廣等公共事務。這些公共事務決大部份依靠鄉鎮財政自行解決。而且這些公共事務支出大、欠賬多。這也大大制約了鄉鎮行政管理職能發揮。
四、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措施
新農村建設是黨和政府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作為我國的最基層政府—鄉鎮政府,既承擔著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任務,又承擔著組織、動員、規劃、引導新農村建設的各種任務。當前鄉鎮行政管理存在問題已經制約了新農村建設,因此,進一步完善明確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一)完善鄉鎮致府的機構設置
有些人提出取消鄉鎮政府建制,或者強縣弱鄉、實行鄉鎮作為縣市派出機構等若干建議。就目前中國農村社會的需求而言,鄉鎮非但不能取消,而且應該強化。在新時期,鄉鎮面I臨的問題并非源自鄉鎮本身,而是來自于整個中國政治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鄉鎮不過是整個中國體制矛盾中最尖銳、最集中的環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鄉鎮的弱化和取消都意味著矛盾向核心地帶的靠攏。鄉鎮的困難決不是鄉鎮制度本身的困難,而是整個中國體制改革困難的集中體現。因此,鄉鎮改革不是取消鄉鎮,而是要合理定位鄉鎮的職能,改革鄉鎮的體制。目前,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都很不規范。要通過立法明確鄉鎮機構職能、人員編制和工作程序,明確鄉鎮政府各項行政人事行為的程序和責任。法治化是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保證。在鄉鎮改革中,要貫徹“小政府,大服務”的方針,保留履行政治和社會服務職能的機構,壓縮甚至撇開履行經濟管理職能的機構。對規模過小的鄉鎮應視具體情況適當合并,減少數量,擴大規模。
(二)創新思路,轉變觀念,轉變職能
在鄉鎮改革中要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思想觀念。計劃經濟體制下創辦的鄉鎮企業,在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財源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大量的鄉鎮“負累”,有的甚至變成了鄉鎮財政的包袱。今后,鄉鎮政府應該從競爭性領域解脫出來,把辦企業、做貿易的任務交給社會、交給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優勢,以多業并舉來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均衡協調發展,切實解決好政府的“越位”問題。再比如,鄉鎮領導要從過去包攬一切的思維定式中解脫出來,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發展的服務和引導上來,切實解決好政府的“缺位”問題。
轉變職能是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從現在的情況看,各鄉鎮自身的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交叉,有許多應該推向市場、推向社會的事情,政府大包大攬,做了許多費力不討好、事與愿違的事。鄉鎮政府依然承擔著三夏生產、三秋生產等原來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眾多職能。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一是由政府改革帶動企業改革、教育改革、醫療衛生體制等各項改革。二是防止把轉變政府職能簡單化,停留在提口號或做表面文章上,而要邁出實質性步伐。三是通過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現代化建設,包括政府治理理念的現代化,政府治理架構現代化和政府治理方式的現代化。通過轉變政府職能要達到兩個目標:第一,為鄉鎮經濟發展創造種種便利條件,如信息技術支持、財政貼息等手段,通過提供經濟性公共服務支持市場主體發展,引導好資源積聚和資金投向,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培植財源,促進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第二,通過提供社會性公共服務,為社會成員提供社會性公共服務,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的義務教育、公共醫療與社會保障等,解決最基本的社會福利與社會公平問題,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加快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目標是建立一個公共服務型政府。今后,鄉鎮黨委政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從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加強政府服務,把改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不該管的事情下決心堅決不管,鄉鎮要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濟型專業服務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把不應該由政府履行的職能交給市場,企業和市場中介組織,充分發揮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的作用。
(三)加快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減少財政供養人員
鄉鎮機構改革在我國已進行過多次,效果并不理想,現在有必要加快推進。重點是合理界定鄉鎮機構職
能,精簡機構和減少財政供養人員。要按照減少機構、整合資源、綜合設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據職能需要嚴格規范鄉鎮機構和崗位、人員設置,結合鄉鎮規模和經濟實力以及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工作要求,從緊設置鄉鎮內設機構,從嚴控制鄉鎮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冗員負擔過重是目前鄉鎮普遍存在的現象,大力壓縮鄉鎮財政供養人口、減輕財政負擔已經是勢在必行。
各級人事部門在確定編制時,不僅要根據縣、鄉規模大小,也要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樹立“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養多少人”的指導思想,對經濟發展滯后,財政供給能力差的縣、鄉,可在省定編制的基礎上,從低、從緊核定編制額,從源頭上控制財政支出的過快增長。深化教育改革,鄉鎮中小學要重新核定教師編制,杜絕超編現象。屬于提供非公共產品和非公共服務的單位,可以取得經營性或服務性收入的單位財政要停止供給。農技站、農機站、獸醫站、林業站等服務性單位,應通過服務收費來實現自我平衡。應加快鄉鎮公共衛生改革步伐,減輕財政負擔。
在深化和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中,建議鄉鎮的規模應達到8-10萬人,鄉鎮的領導職數一般可確定為5-7名,包括黨委、人大、政府和武裝部的領導干部,總人數應控制在20-30名(不含公安和工商稅務部門等縣級執法部門)。鄉鎮機構要精干,人員要相互交叉兼職,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個機構與人員的作用,減少人員開支。對于鄉鎮機構人員過多的問題,主要應該通過“扎口子”,也就是嚴格定編,然后通過調整、逐年退休或鼓勵提前退休等方式,將問題分年化解,不能過于急躁冒進。清退鄉鎮機構臨時人員也是鄉鎮改革中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要有決心,有措施。通過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裁減人員的生活出路。改革后,要避免或嚴格控制機構和人員的膨脹。
(四)探索鄉鎮深化改革的目標
就長期目標而言,鄉鎮自治、實現鄉鎮建制的地方化和公利化,應當是鄉鎮改革的方向。但就近期目標而言,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建立起有效地領導和管理鄉鎮轄區內各項事務的有活力、有權威管理組織。鄉鎮政府要把工作重點轉到提供公共服務和發展公益事業上來要進一步規范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工作職能與事權范圍,打造法治誠信、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
新時期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要著眼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形成有利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機制。這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大膽創新,積極穩妥地推進。
結 語
深化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遵循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務實管用的原則,以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利于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為根本目的,并結合自身實際來進行。根據上述原則和目標,應從合理設置鄉鎮黨政機構、合理劃分鄉鎮行政職能、合理劃分鄉鎮行政區劃、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整合鄉鎮行政資源、推行領導干部“交叉任職”、引入市場機制深化鄉鎮站所改革、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管理決策機制、壓縮鄉鎮財政供養人員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人手,推進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新時期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要著眼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形成有利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機制。這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大膽創新,積極穩妥地推進。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鄉鎮政府既是新農村建設的組織者和引導者,又是新農建設政策的實施者,因此鄉鎮行政管理也是一個較長時期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相信未來的農村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必將進一步促進實現我國新農村建設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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