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合同

          時間:2023-07-12 15:29:05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單位聘用合同(共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聘用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聘用合同(共15篇)

          單位聘用合同1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合同2

            編號: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_____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_____[_________]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_____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_____[_________]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_____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_____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_____金、醫療_____金、養老_____金以及其他社會_____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單位聘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各自權利義務等事宜,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誠信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以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前期經過試用期三個月的測試并合格,鑒于試用期間的表現良好,現續簽一年期合同。現合同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后,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關系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㈡門衛人員工作要求、范圍和職責本園為全日制封閉式管理園所,門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身體健康,有區衛生部門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年齡不超過65周歲。

            3、認真領會并嚴格遵守《門衛工作制度》及園內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工作安排。

            4、負責操場衛生、全園垃圾桶清理、園內花草的管理。

            5、24小時全天候值班守園,不能由他人代替值班,如園內財產遺失需負全部責任。

            6、配合園內舉行的各類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工作。

            7、協助園內水電維修等工作。

            三、工資待遇

            甲方審定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五險一金補貼200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㈠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政策法規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2、一學期曠工連續一周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的;

            3、嚴重違反幼兒園規章制度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起簽字后生效。

            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單位聘用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搞好甲方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聘任乙方擔任甲方所屬酒店的 一職,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管理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接受聘任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必要的決定權和指揮權,乙方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因管理酒店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與業務均歸屬于甲方。

            第三條 年營業額

            在本合同中,“營業額”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有的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完成的酒店營業額為人民幣 萬元,自酒店正式營業之日算起。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

            1.主持酒店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甲方報告工作;

            2.制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臵方案;

            3.制定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訂酒店的具體規章;

            5.制訂酒店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參與酒店職工的聘用、培訓和解聘;

            6.協助做好酒店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7.協調酒店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并對因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作必要的記錄與說明。

            第五條 乙方應禁止的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不得將酒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3.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4.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和甲方明確反對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薪酬

            乙方薪酬由崗位年薪、通訊費、經營獎勵三部分組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年 萬元人民幣的基本崗位年薪付給乙方薪酬,

            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崗位工資 元,另加通訊費每月 元,每月工資和通訊費在次月6日前支付。年薪余下部分(扣除12個月已經支付的崗位工資)視乙方完成任務的.情況在合同考核之日結算。 2. 經營獎勵和處罰

            甲方承諾在乙方管理酒店期間,在合同考核之日,乙方超額完成規定的年營業額,除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年薪外,甲方另獎勵乙方超出規定的年營業額部分的 %。若乙方未完成規定的年營業額,甲方從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元后,余下部分再付給乙方 。

            第七條 福利

            為便于工作和休息,甲方為乙方在酒店提供基本的住宿和工作場所,工作場所應配備電腦、打印機和傳真機等辦公設備。

            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全額承擔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并按當地當年100%按時繳付。

            乙方每月享受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每月 天的休假,并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時間。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酒店的財產。

            第九條 日常性的經營支出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簽。單筆費用超過 元的,須征得甲方的批準。 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臵或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批準方可添臵或簽署。

            第十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

            第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但乙方已盡一個管理人應盡的義務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要求的,不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一次性支付 元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或修改。合同的補充或修改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為了加強醫院管理,確保醫院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合同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適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試用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醫院醫療工作特點,規定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和院方需要具體安排,每月休息兩天。

            2。甲方有權根據醫院工作性質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應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并給予乙方適當的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或節日補貼。

            四。工資待遇(包含醫保、社保)

            1。乙方的工資及其他待遇參見《箬橫小橋頭分院員工工資細則》。

            2。工資發放

            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發給乙方上月的實際工資(如遇節假、休息日則提前發放)。乙方應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五。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3。甲方必須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發放保健補貼。

            4。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六。甲方對乙方的原則要求

            1。切實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醫療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安全。

            3。愛護醫院財產,保守醫院秘密,凡涉及到有關知識產權的內容,在未經醫院同意前,不得應用泄露或轉讓。

            4。不以小橋頭醫院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醫院聲譽和形象的活動。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門診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療、管理工作;

            3。根據需要隨時參與醫院內外急診患者的搶救;

            4。根據醫院統一安排,參與院外出診、義診及隨訪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作正面宣傳(如: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時有使用員工名字和肖像的權利。在本合同終止后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停止,則甲方有權繼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變更合同,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或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經濟、政策等客觀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無法繼續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內沒能完成雙方議定的工作任務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雙方不協調,嚴重影響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5)。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的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4。違約責任:

            (1)甲方出資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應支付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培訓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內,乙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協議應按協議支付給甲方培訓費。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甲方實際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繳。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十。合同的重新訂立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滿前壹月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十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意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有權對工資標準和其它待遇及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2。 根據甲方發展需要,乙方應服從醫院工作調動。

            3。乙方在溫嶺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包括費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負責。其違法行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但在院內工作時間內發生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傷害除外。

            5。醫院不承擔員工的醫療費用,凡員工在本院就診,除免掛號費外,其余一律按《溫嶺市箬橫中心衛生院員工就醫優惠規定》交費。工傷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另行簽定補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可仲裁解決,直至訴諸法院。

            十三。本院《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簽無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醫院根據本合同發給乙方聘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院長簽名:

            時間:

            續簽合同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院長簽名: 乙方簽名:

          單位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系: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鑒證,則應當交鑒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聘用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一、續訂聘用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補充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變更聘用合同條款或者增加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有如下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1、本合同書系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由四川省人事廳統一制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樣本,有關內容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必不可少的內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可以按照自身特點增加有關約定內容,并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聘用合同書》如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員直接訂立,有關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員的法定監護人的欄目即為空白,不再填寫。

            3、《聘用合同書》中有關鑒證欄目是否填寫,視《聘用合同書》是否經過鑒證而確定。

          單位聘用合同7

            甲方(聘用方): 地址: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職務: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________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終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聘任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和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另行商定。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成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模式與報酬: 執行課時工作制,每個月為一個周期,乙方每月完成任務課時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 元每堂課,實際月工資按課時計算,其中使用期間工資 元每堂課。

            四、工作紀律與處罰: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不可私自泄露甲方企業信息以及所教授學員舞蹈信息,不可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教學或獨立教學。乙方如違反甲方條款,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合同;

            2、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給予100元處罰。

            3、在工作區間;都應按時上下課,不可打罵學生,以侮辱性攻擊學員。

            4、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四、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

            1、試用期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示范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一月內辦理合同鑒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9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號: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將其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登記注冊,為期年。

            本合同于XX年月日簽定,合同期限為年,自XX年月日起至2XX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申請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及從事相關業務事宜,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2.乙方在聘用期間,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每月(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聘用費,并在本合同生效滿一月后開始支付聘用費。

            3.甲方從事項目,需乙方簽字的環評文件,必須告知乙方項目情況,且必須由乙方本人簽字,否則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過程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從事甲方承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若同意讓乙方參與工作,乙方也愿意參與,工作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按項目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報酬,具體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7.在聘用期內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業績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對環評工程師證年審的要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甲方將使用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應對其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職業繼續教育和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的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為乙方負擔非必須的其他培訓費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簽

            (一).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5,6條解除聘用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簽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聘用費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個人資質過程中,有對乙方資質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違約方將承擔其違約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條款續聘,續簽時只需在“合同續簽”表中填寫即可。若合同有任何變化,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若不再繼續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五.此協議只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開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自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滿歸還乙方。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續簽

          單位聘用合同10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 聘 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確立聘用關系,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_________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____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_________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并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_________。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

            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項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項目的終止、產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后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后,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布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布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由鑒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審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鑒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______個月,工資是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試用期______個月過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發薪日應在每月______日支付。甲方承擔乙方醫保、社保單位部分(具體操作:為乙方本人去辦理,由單位報銷單位應承擔部分);甲方為乙方承擔工傷保險。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

            七、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文明行車,不酒駕,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因乙方責任導致車輛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車輛,如因此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工作時間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十、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秘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

            (5)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為保證學校安全,防止火災、被盜等事件發生,經研究決定續聘乙方為學校門衛值班人員,負責單位門衛值班、安全防范及垃圾清運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一、乙方續聘用時間為20__年6月1日起,工資調整為每月四百元整。

            二、甲方給乙方配發一定的工作和休息用具及取暖用煤。

            三、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正常照明和用水。

            四、乙方定期清運學校的`生活垃圾。

            五、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24小時值班,在職期間忠于職守,保障財產物資安全。

            六、乙方在當值期間如單位內發生盜竊案及火災事故,必須主動制止,同時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單位有關主管人員。

            七、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嚴格履行職責,并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值班室長期逗留或住宿,不得私自離崗。

            八、乙方不得在甲方單位內和值班室組織、參與賭博、酗酒等違法活動,擾亂單位工作秩序。

            九、對出入可疑人員,要加強盤問,做好記錄,并隨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十、值班期間單位財產物資及其他重要物品、資料等發生丟失,除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外,乙方需承擔相應賠償等責任。

            十一、聘用期間乙方的生活費用自理,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十分注意安全,若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單位聘用合同1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別:

            出生年月:

            類型:1.財政核撥□

            2.財政撥補□

            3.經費自給□

            4.企業化管理□

            民族:

            籍貫: 省 縣(市)

            出生地:

            學歷:

            學位:

            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執業資格:

            批準成立文號: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登記證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地址:

            聘前職務:

            現聘職務: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聯系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于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并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后,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單位聘用合同14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條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應貫徹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的原則,保證職工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四條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及轉制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錄用專職工作人員,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參照本辦法執行。

            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條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和管理本市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組織和程序

            第六條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要成立與人員聘用工作相適應的聘用工作組織,嚴格人員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或者群眾代表組成,根據需要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加。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聘用單位的人員聘用、考核、續聘和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條事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任務,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崗位工資待遇。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人員編制的事業單位設置崗位、聘用人員,不得突破核定的編制數額。

            第八條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崗位及其職責、應聘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二)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四)聘用工作組織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和監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聘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國家秘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安置)人員的以外,都應按照崗位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公開招聘、考試或者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人員。應聘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優先從本單位現有人員中選聘;面向社會招聘的,同等條件下本單位應聘人員優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訂立

            第十一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聘用單位應當如實向受聘人員說明崗位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工作條件、社會保險等情況。受聘人員有權了解聘用單位的有關情況,并應當向聘用單位如實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專業技能等證明。

            第十三條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2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統一制定。

            第十四條聘用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崗位(工作)及其職責要求;

            (三)崗位(工作)紀律;

            (四)勞動保護和崗位(工作)條件;

            (五)工資、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

            第十五條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十六條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

            第十七條下列聘用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聘用合同;

            (三)內容顯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違反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無效,由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確認聘用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對聘用單位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經有關部門鑒定,可以緩簽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可以緩簽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原固定制職工不愿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又不屬于緩簽情形的,聘用單位應為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職工在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在自行擇業期內重新就業的職工,原聘用單位應為其辦理有關人事關系轉移手續。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職工,可以提出辭職或由聘用單位按照本市社會保險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未經本單位同意,下列人員不得拒絕簽訂聘用合同:

            (一)國家和市、區、縣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干或者擔任本單位重大(重點)工作(工程)項目尚未完成的;

            (二)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工作或曾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工作,在規定保密期內的;

            (三)在本單位重要崗位任職或者從事特殊行業、特殊工種,離職后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對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離職的上述人員,經批評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以后被其他單位聘用,工齡從重新聘用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聘用單位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名稱。

            第二十五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受聘人員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要為擬被解聘人員提供不少于6個月的自行擇業期,在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聘用單位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九條受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應當改變該受聘人員的崗位工資待遇,并對其聘用合同進行相應變更。受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聘用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規定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級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員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單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條除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受聘人員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條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原聘用單位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國家秘密崗位受聘人員的解聘或者工作調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及國家秘密人員管理規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第三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受聘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受聘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聘用單位依法注銷的。

            第三十五條聘用單位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員,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

            第三十六條聘用單位依據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聘用合同,應當向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出具終止聘用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三十八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條受聘人員在續訂聘用合同時,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續訂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續訂。

            第四十條受聘人員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續訂。

            第四十一條受聘人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聘用合同期限屆滿時,聘用單位應當將聘用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四十二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聘用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與受聘人員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應當與受聘人員續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三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單位原因訂立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約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約定,但造成可計算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對培訓費用的補償應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試用期間,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由單位出資培訓的受聘人員應承擔培訓違約金;聘用單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員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四十五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單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聘用單位分立、合并、撤銷的,應當妥善安置人員;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條聘用單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方法。考核內容應當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符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次。聘用工作組織在群眾評議意見和受聘人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報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決定。

            第四十七條聘用單位應將對受聘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調整崗位、職務升降、工資待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十八條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對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章組織監督

            第四十九條市和區、縣人事局是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門,分別對全市和各區、縣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負有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有權對違反國家有關人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予以糾正,并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按管理權限處理。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

            第五十條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系統事業單位實施本辦法,并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市人事局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問題由市人事局協調解決。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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