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局核準注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因原注冊人______ 已將其轉讓給________, 現(xiàn)雙方會同申請轉讓注冊。
轉讓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受讓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
附送: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轉意見: (章戳)
年 月 日
說明:注冊商標的轉讓,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根據(jù)自己的意志和按一定的條件,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并由其專用。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zhì)量。申請轉讓注冊商標時,應當將《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1份連同原《商標注冊證》,并由受讓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轉商標局。經(jīng)商標局核準后,將原《商標注冊證》加注發(fā)給受讓人,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