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范文錦集五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調解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賠償義務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賠償權利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于年月日過街時被甲方騎自行車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報警后,成都交警三分局調節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復之日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甲乙雙方各負50%的責任。如造成乙方殘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傷殘費,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2、經醫院檢查,治療方案為:保守療法,目前經華西附一院急診科診斷需治療三個月,需要一個人全天護理,期間護理費:70元/天*90天=63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嘗失勞動能力,退休返聘為蓬安縣城東路小學任課教師為:每月工資:1500元/月*3月=45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4、營養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每天費用為:
5、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需復查,由此產生的費用(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負責費用的50%。
6、經醫院診斷一個月后需復查,如果乙方沒有康復跡象,需要進一步治療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負責全部費用的50%。
7、乙方康復事故糾紛就此結束,此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經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見證單位:見證單位:
附:身份證復印件
調解協議書 篇2
在簽訂協議之前,我們先說說咱們新蔡仁義巷的故事,權作規勸兩家以和為貴。仁義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側。據傳該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稱頌的故事。新蔡為故呂國。春秋時為蔡國,屬楚轄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賈,來往頻繁之處。明代中期,商業興起,湖北、湖南、廣東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廣會館”。館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側,(即今服務公司院)西與曹家大院(即今城關三完小)一墻之隔為曹家近鄰。后來兩家的界墻因年久失修而倒塌,雙方都認定界墻為各自祖先所建,從而發生了界墻所在地主權的糾紛。兩家均據理而爭,各不相讓。新蔡名紳富戶,分別偏袒一方,加劇了雙方爭鬧。此案經過縣府好久審理不清。
此后,曹氏將其事捎信訴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鳳,而曹鳳以睦鄰為百年大計,即在書信上批曰:“千里捎書為一墻,讓出幾尺有何妨,萬里長城今尚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動讓出三尺地面,并立墻為界。湖廣會館主事,視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當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墻。事后兩家宴請達官、士紳,互表歉意,主動和好。從此就在這里出現寬六尺,長達三十三丈的筆直小巷,成為西后街人們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經之路。
兩家你仁我義互讓地面的'趣事,受到公眾的贊揚:“爭之不足,讓之有余,互相謙讓,品德高尚”。這條小巷由此而取名為“仁義巷”,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風傳為佳話。
其實像這樣的佳話各地均有流傳,雖然現在認為或許是一些文人騷客穿鑿附會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謙互認,睦鄰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還是本著以兩家長期睦鄰友好的關系的原則,展開調解。如果相互,互不謙讓只好寫如下文約:
1、袁小玉提出讓小長,讓出二至三尺。雙方同意可以共同簽字。( )( )
2、如果第一條達不成協議,袁小玉提出門前的東西路必須保持暢通(必須保證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長可以正東)。雙方同意可以共同簽字。( )( )
3、袁小玉進一步提出,如果小長不同意以上兩條。她今后翻蓋房子時,在自己的宅基地里無論怎樣建房,王小長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預。雙方同意可以共同簽字。( )( )
4、雙方未盡事宜,可以雙方繼續協商!有必要可以根據本協議適當增添條款。
5、簽字后方可有效。俗話說:“空口無憑,立據為證!” 本字據一式兩份,各自收藏一份,為憑。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通過鎮政府、社區干部的調解,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自調解之日起及時拆除甲方屋后擺放的水泥墻,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堆放。
二:甲方原有栽樹的小菜地,雙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栽種什么植物或堆放雜物。
三:甲方損壞乙方花盆數珠,乙方砍毀甲方柚子樹2棵,15年的鐵樹一棵,這些小矛盾均一筆勾銷,不得再次提起。
四: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屋前被毀壞的桃樹50元。
五:雙方統一思想,一致認為甲方屋后,乙方屋前是公共地方,不是雙方的私人地方,若一方有重大事情需使用,必須雙方協商,雙方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六:甲乙雙方為鄰居,都認為這次矛盾的產生,是因為不夠冷靜,一致協商在以后交往中,平心靜氣,和睦相處。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區留一份存底。
八:調解人
程邦杰、石巍 、唐鳳英、李紅玉、米莎、社區民警以及執法局相關干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蔡青良,男,1983年4月14日,身份證號xxxxxxx,福建省晉江市安海鎮社壇村前進路9路_____
乙方:____王志春,男,1990年2月28日,身份證號xxxxxxx,福建省晉江市靈源大山后毓英路35號_____
許啟榮,男,1988年5月9日,身份證號xxxxxxx,福建省晉江市安海鎮可慕村。
甲乙雙方于20xx年3月12日因瑣事在安海永盛KTV發生糾紛,互相發生廝打,乙方將甲方致輕微傷,經醫院檢查證明,甲方已恢復正常,并無大礙。經甲、乙雙方協商,于_20xx____年_5________月______31___日簽訂《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關于賠償問題:
由乙方向甲方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等陸萬貳仟元人民幣。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醫療費等貳萬貳仟元人民幣,肆萬元人民幣協議簽訂生效支付貳萬元人民幣,余下貳萬元人民幣一年內支付。
第二條 關于甲方日后身體狀況的問題:
甲方接受乙方賠償,甲方日后再發生任何身體健康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甲方簽訂協議后,不再向任何機關或單位主張該起糾紛的權利。甲方對乙方表示諒
解。
第四條 該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后,即發生法律效力,永不反悔。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茲就甲方與乙方有關勞動合同等勞動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于未能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經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確實存在一定問題,并給乙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對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區搬遷,用工崗位進行調整,因此從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繼續聘用乙方,并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
三、補償辦法
1、考慮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實際情況,甲方經研究決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進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資額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整)。
甲方支付乙方之補償費用,已經充分考慮了乙方的實際情況,并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甲方對乙方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償。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書簽訂后,乙方須在三日內向勞動監察部門對雙方的勞動爭議提出撤回投訴,并向甲方提供撤回投訴申請的相應證明文書,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該文書后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一次性補償費用。
五、甲方將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補償費用,乙方或者其代理人簽收領取該款項后即視為甲方已經履行完畢支付義務。
六、乙方承諾自本協議履行完畢后,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糾紛,乙方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民事權利。
七、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均應積極履行完畢本協議第二、三、四條約定的事項,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或者經其特別授權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約定款項,乙方(或者特別授權代理人)收到后應簽署收款憑據。如果甲方不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雙方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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