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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教案設計
引導語:王安石的《答司馬諫議書》全文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下面就是小編收集他的這篇文章的教學教案,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教學目的
1.了解作者王安石的簡況及“書”的文體特點;
2.體會作者堅持改革,決不為流言俗議所動的決心。
教學過程
一、作者及其思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字介甫,晚號半山。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仁宗慶歷進士。嘉佑三年(1058)上萬言書,提出變法主張,要求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推行富國強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強化統治力量,以防止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神宗熙寧二年(1069)任參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實行變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對西夏作戰的形勢。因保守派反對,新法遭到阻礙。熙寧七年辭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辭,還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封舒國公,改封荊,世稱荊公。卒謚文。
他強調“權時之變”,反對因循保守,列寧稱他是“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他主張“絕求正所以經世務”,設置專局,使子與門人纂修各經新義,以為誦習的定本。《詩》、《書》、《周官》三經新義最為重要,《周官新義》尤能闡發新政理論。他的詩文頗有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之作,體現了他的政治主張和抱負。散文雄健峭拔,舊時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歌遒勁清新。詞雖不多而風格高峻,《桂枝畫·金陵懷古》頗有名。所著《字說》、《鐘山目錄》等,多已散佚。今存《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新義》中的《周官新義》殘卷、《老子注》若干條。
二、背景與題解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身為參政知事(宰相)的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年,司馬光(當時任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所以稱為“司馬諫議”)給王安石寫了一封三千三百多字的長信,列舉了實施新法的弊端,要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本文是作者的復信。信中主要辨明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五事,并對士大夫不恤國事、茍且偷安、墨守成規的保守思想表示不滿。文章批駁了司馬光的意見,針鋒相對而又文筆犀利,注意分寸而入情入理,舉重若輕而簡明扼要,既表明決絕的態度又不失贈答之禮。
三、整體感悟
結構分析
(1)劃分本文層次,并概括大意。
本文共4個自然段,分為4部分:
第一段:交代寫信的緣由。
第二段:針對司馬光信中所指責的實施新法的弊端,逐一駁斥。
第三段:分析反對派對新法聲勢洶洶、怨恨、誹謗的原因,并表示對失大夫不恤國事、茍且偷安、墨守成規等保守思想的不滿。
第四段:書信常規的結束語。
(2)結構圖:
┏一、交代寫信的緣由┓
答司馬諫議書┫二、駁斥謬論┣針鋒相對
┃三、分析原因┃態度堅決
┗四、書信常規的結┛
四、問題探究
1、你對王安石推行新法是如何認識理解的?
【明確】王安石推行的心法雖然沒有也不可能觸及正個封建制度和封建統治的根本。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他卻敢于對傳統政策進行改革和沖擊,敢于對大地主大官僚的種種特權加以抑制和打擊,把封建生產關系中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某些環節進行一些調整,提出在當時已經存在的物質條件下能夠解決的任務。作為地主階級的一個成員,他能看到由于大地主大官僚的過度剝削所造成的“富者財產滿布洲域,貧者困窮不免于溝壑”(《風俗》)的狀況,又能認識到“欲富天下則資之天地”(與《馬運判書》)亦即認識到發達所有生產力去生產天下的財富以求增加國家收入的重要性。這些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王安石在變法中,不僅以“理財”增強國力,而且以“整軍”改變北宋王朝的腐敗軍制。他打擊大地主大官僚的兼并勢利,為反擊契丹貴族和黨項貴族的割據政權的侵犯作好了物質準備,盡力改變北宋王朝長期以來“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的屈辱處境,欲在全中國再一次納入一個政權的統治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王安石領導的變法圖強的革新運動,也是一次愛國主義的政治運動。
因此,王安石和司馬光的斗爭,雖然是統治階級內部代表不同階層利益的政見之爭,但它實在是中國十一世紀時的一個重要事件。王安石的《答司馬諫議論書》,便是這一場斗爭中的生動速寫,這一大事件的真實紀要。它是在“積貧積弱”的困境中發出的發奮圖強的呼聲,它直接宣傳了變法革新的積極思想。所以九百多年來一直為人們所喜愛。
2.你是如何評價司馬光的?
看人要用辯證的觀點,對待人一分為二,在否定其缺點的同時,也要肯定其優點,不能一概否定,一棍子打死。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一長信,列舉實施新法的弊端,阻撓王安石變法,他是政治上的保守派;但是司馬光在學術上是一位貢獻很大的歷史學家,他用十九年時間主編了我國最大的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后人把他和司馬遷稱為史學界“前后兩司馬”。
3.如果司馬光收到王安石的這封信,他會怎么樣?
司馬光收到王安石的信后,一方面會為王安石雄辯的才能折服,另外一方面也會看到王安石變法態度的堅決,又會很惱火,他可能會糾集更多的保守派公開和王安石作對,使王安石的變法不能順利進行。(發揮想像,合理即可。)
4.寫作特點分析
(1)言簡意賅,措詞委婉而堅決。
這篇文章語言柔中帶剛,態度委婉而堅決,運用這樣的外交辭令符合答復指責性書信的特點。而駁斥司馬光指責的語句言簡意賅,不容置辯,干凈利落。
(2)例文結構嚴謹,說理透徹,見解新穎,風格峭麗,堪稱古代政論文典范。
五、課文翻譯
安石啟:昨日承蒙您來信指教,我私意以為跟您友好相處的日子很久了,但討論國事往往意見不同,這是由于所采取的政治主張和方法不同的緣故。我雖然想硬在你耳邊羅嗦(強作辯解),恐怕結果一定不會得到您的諒解。后來又想到您看待我一向很好,對于書信往來是不應簡慢無禮的,因而我在詳細地說出我所以這樣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許能夠諒解我。
我們讀書人所要爭論的,特別是在“名稱”(概念、理論)與“實際”是否符合上。“名稱”與“實際”的關系明確了,天下的真理也就有正確的認識了,F在您所用來教誨我的,是以為我“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的人都怨恨和誹謗我。我卻認為接受皇上的命令,議訂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決定,交給主管官署卻執行,不算是“侵官”。發揚(恢復)前代賢君的治國原則,以便興利除弊,這不算是“生事”。替國家整理財政,這不算“拒諫”。排除不正確的言論,批駁巧言諂媚的壞人,這不算“拒諫”。至于怨恨毀謗的很多,那是本來早就該料到會這樣的。
人們習慣于得過且過的守舊之風已經不是一天了,做官的人又大多不為國家大事操心,以附和舊俗之見來討好眾人為美德;噬蠀s想改變這種現狀,而我又不顧政敵的多少,想盡力去幫助皇上抵制他們,那么,眾人怎么會不大吵大鬧呢?過去商王盤庚遷都,群起怨恨的是老百姓,不僅是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并不因為有人怨恨的緣故,就改變他的計劃;他考慮理由正當,然后做去,他認為正確,看不出有值得悔改的地方。如果您責備我執政很久了,沒有能夠幫助皇上大大地做一番事業,以此造福人民,那我自知有罪了。但如果說今天應當什么事也不必干,只是守著老規矩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所敢領教的了。
沒有會面的機會,不勝(實在)誠心仰慕得很。
六、小結
王安石以書信作答司馬光,駁斥保守勢力對新法的種種指責,表示了堅持改革,決不為流言俗議所動的決心。
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原文】
某啟: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雖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復一自辨。重念蒙君實視遇厚,于反復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為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至于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人習于茍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
【內容鑒賞】
全文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從而說明變法是正確的。司馬光的攻擊名實不符,全是謬論。文章逐條駁斥司馬光的謬論,揭露出他們保守、腐朽的本質,表示出作者堅持改革,絕不為流言俗語所動的決心。
第一段主要闡明寫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為兩人之間有分歧,所以寫信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寫了三層意思:第一層“昨日蒙教”是禮貌性套語;第二層提到與司馬光“游處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濃,使司馬光很是舒服;第三層急速轉到“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點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這三層意思集中在一句話里顯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點所在。不傷感情,態度坦率。第二句又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司馬光見解堅定,并不肯輕易改變,所以“雖欲強聒”多講幾句,一定得不到見察;對于洋洋灑灑三千余字的來信,只作簡單答復,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層是:經過仔細考慮,司馬光很是看重自己,書信往來,不宜魯莽,所以要做詳細解釋,希望司馬光能夠寬恕。這里說明了作者的態度和方法,又顯示出冷靜沉著。
第二段是全文駁斥的重點部分,作者以“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為論證的立足點,分別對保守派謬論進行駁斥,表明自己堅持變法的立場。在辯駁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問題一一名實問題。名正則言順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場,對同樣一件事(即“實”)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會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馬光在來信中指責王安石實行變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這些責難,如果就事論事地一一加以辯解,那就很可能會因為對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現象或具體事實而陷于被動招架,越辯解越顯得理虧;必須站在高處,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質,才能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責難,為變法正名。先駁“侵官”。作者不去牽涉實行新法是否侵奪了政府有關機構的某些權力這些具體現象,而是大處著眼,指出決定進行變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經過朝廷的認真討論而訂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體主管部門去執行。這一“受”、一“議”、一“授”,將新法從決策、制定到推行的全過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順、合理合法的基礎上,“侵官”之說便不攻自破。次駁“生事”。“舉先王之政”是理論根據,“興利除弊”是根本目的。這樣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國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擾民”。再駁“征利”。只用“為天下理財”一句已足。因為問題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為誰征利。根本出發點正確,“征利”的責難也就站不住腳。然后駁“拒諫”。只有拒絕正確的批評,文過飾非才叫拒諫,因此,“辟邪說,難壬(佞)人”便與拒諫風馬牛不相及。最后講到“怨誹之多”,卻不再從正面反駁,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語帶過,大有對此不屑一顧的輕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議論。
這一段,從回答對方的責難這個角度說,是辯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問題的實質,從大處高處著眼,這種辯解就絕非單純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駁斥司馬光所列舉的罪責的同時,也就反過來間接指責了對方違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為天下興利除弊的錯誤。特別是“辟邪說,難壬人”的說法,更毫不客氣地將對方置于壬人邪說代言人的難堪境地。當然,對司馬光的揭露和進攻,主要還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進一步明確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緊承上段結尾處怨誹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無畏聲言,作者對“怨誹”的來歷作了一針見血的分析。先指出:人們習慣于茍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憂國事、附和流俗、討好眾人為處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詩文中,“茍且”是因循保守的同義語;而“俗”與“眾”則是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強大的社會政治勢力。這里揭示出他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實質,正為下文皇帝的“欲變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據。因此接著講到“眾何為而不洶洶然”,只是說明保守勢力的反對勢在必然,卻絲毫不意味著他們的.有理和有力。接下來,作者舉了盤庚遷都的歷史事例,說明反對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錯誤,只要“度義而后動”,確認自己做得是對的,就沒有任何退縮后悔的必要。盤庚之遷,連百姓都反對,尚且未能使他改變計劃,那么當前實行變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勢力的反對,就更無退縮之理了。這是用歷史上改革的事例說明當前所進行的變法的合理與正義性,表明自己不為怨誹之多而改變決心的堅定態度。“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可以說是王安石的行事準則,也是歷史上一切改革家剛決精神的一種概括。
答書寫到這里,似乎話已說盡。作者卻欲擒故縱,先讓開一步,說如果對方是責備自己在位日久,沒有能幫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這雖非本篇正意,卻是由衷之言。緊接著又反轉過去,正面表明態度:“如日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蘊含著銳利的鋒芒,一語點破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實質,直刺對方要害,使其原形畢露,無言以對。
這篇短信筆力精銳,文字經濟而富有說服力,語氣委婉而嚴正,既不傷害私人的友誼,也不向反對的意見妥協。作者的修辭和邏輯推理是根據對具體的人、具體的場合,運用了反駁、引導、對比、證明、啟發、類推等方法,由近及遠、由遠及近、層層逼進進行的,它是駁念性政論文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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