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11-03 23:45:06 志升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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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條 公司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公司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第五條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第六條 公司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八條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為: (一)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側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九條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第十條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一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定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二條 倉庫防火管理:

            (一)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暢通。

            (二)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_L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三)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CTTI a (四)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六)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第十三條 廚房防火管理:

            (一)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二)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三)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五)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六)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七)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

            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八)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九)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十)對安全部門配置于姍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員消防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同時,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五條 消防責任領導崗位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二)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四)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人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七)根據各部門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九)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十六條 如條件允許,應設立消防控制中心,該中心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七)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十七條 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進人公司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從而提高消防觀念,鍛煉消防技能。

            第十八條 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

            (一)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五)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九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人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一條 堅決杜絕火災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作出整改,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一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二)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三)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二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二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五)滅火預案。

            第二十六條 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必要時把消防工作列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日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8、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三)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文件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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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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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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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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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為切實加強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職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2.1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3.1安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3.1.1負責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3.1.2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3.1.3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公司各部門的防火安全。

            3.1.4負責建立和修訂公司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上級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3.1.6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3.1.7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3.1.8負責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場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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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四、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五、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六、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八、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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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檔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檔案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條做好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門領導、檔案人員及有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檔案室協助保衛科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重點是檔案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四條檔案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檔案室、公司保衛處確定,并掛牌明示。

            第五條檔案室庫房消防安全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一)檔案庫房嚴禁設置在存放易燃品或帶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內。

            (二)檔案庫房門、窗應采用防火門窗。

            (三)嚴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檔案。

            (四)檔案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與檔案保護無關的用電設備。

            (五)檔案庫房用電設備安裝或線路鋪設應當符合防火要求。

            (六)檔案庫房應設置防火標志(牌)。

            (七)檔案庫房應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有利于保護檔案的滅火器材。

            (八)檔案庫房應配備火災應急照明器材。

            第六條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檔案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檔案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檔案室下設消防安全小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酒店保安崗位培訓,酒店安全常識培訓,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重要客人警衛服務標準,酒店消防應急工作標準,搶劫等暴力事件的緊急處理標準,爆炸及可疑爆炸物品的緊急處理標準。

            第一節 保安部崗位職責認知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各員工

            培訓目的 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

            培訓要點 明確各崗位員工職責

            一、全體保安員崗位職責

            (1)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2)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于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紀觀念,遵紀守法。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酒店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5)敢于與一切不良行為作斗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6)上下班交接手續要清楚明了。

            (7)積極主動維護酒店院內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二、大門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護好大門口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的行駛和行人的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高度警戒,發現精神病患者和衣冠不整者以及行跡可疑者,要堅決攔阻不讓其入內,嚴格把好第一關。

            (3)對來店的客人要彬彬有禮,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來的客人都要表示歡迎。

            (4)有旅游團入店時,若需疏通車道或有歡迎隊伍,要在客人抵達酒店前十分鐘疏通好車道和停車位置,作好迎接旅游團的安全準備工作。

            (5)對帶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入酒店的客人要勸其交保安部代為保管。

            (6)對離店的客人要表示歡送,歡迎他們下次再光臨。對帶大件物品離店的客人要有禮貌地進行查詢,對實屬于客人行李者要予以放行,并幫助行李員將行李搬上車。

            (7)保安員要不斷學習,鉆研業務,善于根據酒店的特點進行判斷,以便提高工作質量。

            (8)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儀態大方,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周到,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客人。

            (9)保安員要切實作好門前的警戒,特別是夜間警戒。

            ①要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②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在大門口周圍鬧事、斗毆,要疏通交通,保證門前的安全。

            ③對夜間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要嚴格把好驗證關。

            ④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和記錄.

            三、大堂保安的崗位職責

            (1)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人多,情況復雜,保安員必須注意客人的動向,細心觀察,保證酒店和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持高度的警惕,協助總服務臺辦理入住或離店手續,防止客人的`行李被人順手拿走。

            (3)維護大堂的秩序,對在大堂發生爭吵、大聲呼叫、到處亂串的客人要立即上前進行婉言勸說和制止,保持大堂的高雅和肅靜。

            (4)對大堂的一些公共設施,要注意保護,不準客人隨意敲擊和損壞,大堂設有客人休息沙發,不準有人躺在大堂客人休息沙發上,保持大堂文明的環境。

            (5)夜深時要加倍警惕,對24:00以后進入大堂的客人要進行認真觀察,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盤詢和登記報告。

            (6)要防止客人在大堂亂丟、亂吐、亂蹲、亂坐,發現此情況應立即勸阻。

            (7)有小孩在大堂追逐打鬧、玩耍,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時,要及時勸阻。

            (8)不得在大堂找服務員與無關人員聊天,影響正常工作。

            (9)不得擅離職守,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賓客。

            四、停車場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積極維護好車場交通治安秩序,作好防火、防盜、防偷、防破壞等工作,切實把好安全關。

            (3)對進入車場的車輛要指明停放地點,驗明車況是否完好,如反光鏡、車燈等明顯部位及貨物數量和其他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認真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車場讓其當場驗證,同意屬實簽名后方可接收。

            (4)作好對入車場停放車輛的收費工作,車走收費并注銷。如有損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謀取私利,一經查獲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對開出車場的車輛要仔細、認真地作好驗證工作,在情況屬實時才可放行,如驗證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立即進行查詢、攔阻和及時報告。

            (6)不得在車場學開車、騎單車、騎摩托車,不得讓無關人員在車場停留。

            (7)夜班值勤時要加強警戒,特別是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認真作好檢驗工作,把好驗證關,一定要做到“駕駛證、行車證、身份證三對照”,發現手續不對和情況可疑,應及時進行阻攔和報告。

            五、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事故苗頭及時發現,清除隱患,確保酒店和他人安全。

            (2)加強對重要區域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處理或及時報告當班隊長和經理。

            (3)在樓層巡邏時要檢查客房安全管理情況,有否不安全因素,樓層通道、電插座、墻護板等是否安全。

            (4)對違反酒店規定,在樓層或客房鬧事、斗毆、損壞客房設施者先勸其冷靜或將其帶到保安部酌情處理。

            (5)樓層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盜警、兇殺、爆炸等等,要迅速組織客人疏散和保護好現場,立即進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6)保安員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客房設施,如到客房睡覺、看電視、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和客房服務員閑聊等。

            (7)保護酒店花圃的花草樹木、園林建筑不遭損壞,對踐踏草坪、采花折樹的人要進行干涉、制止和處理。

            第二節 酒店安全常識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掌握酒店基本安全常識

            培訓要點 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衛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后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衛部門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了使公司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規范化,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制訂本制度。

            1.日常安全檢查

            1.1 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不定時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員工的思想狀況及“三違”現象等內容,對查出的不符合項進行考核并記錄。

            1.2 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天要不定時對本單位進行安全巡檢,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3 各單位的值班人員要對夜間四點班和零點班巡檢不少于兩次,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4 班組安全員對本班人員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5 崗位操作人員每小時要對本崗位的生產裝置和安全設施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

            2. 綜合安全檢查

            2.1 公司運營管理中心組織各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安全生產檢查組,每月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設備運行、現場管理、安全基礎管理等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情況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將檢查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2.2 各單位每周對單位的安全生產、設備運行等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性的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按規定進行考核。

            2.3 各車間根據公司規定進行綜合安全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3. 季節性安全檢查

            3.1 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要針對冬季和夏季的生產特點組織兩次季節性安全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3.2 夏季安全檢查內容為: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

            3.3 冬季安全檢查內容為:防凍、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

            4. 節日前檢查

            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前,各單位要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設施、備用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 專業安全檢查

            各單位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危險化學品儲存和裝卸環節、防塵防毒、環境保護等進行檢查。專業檢查由專業科室負責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參加檢查。

            6.安全隱患整改

            6.1 各單位對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安排專人負責整改,并且要簽字確認。對于未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隱患,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單位負責人和整改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6.2 安全隱患整改費用不計入日常維修費用,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卡、扣、減、留。由此發生事故,由相關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6.3 對于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由于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整改完的,必須在期限前2天內將原因書面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

            7. 安全檢查落實

            7.1 對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下發的所有《安全檢查通報》或《安全檢查通知單》要保存完整。

            7.2 對于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檢查的所有問題,相關單位要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嚴禁弄虛作假。

            7.3 在接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下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2天內將落實措施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落實反饋單》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存檔。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為了加強和規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職責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職責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職責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本事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異常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很多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理解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掉的開關處于關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堅持必須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貼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一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景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期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堅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堅持必須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異常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堅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討論、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與,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狀況的通報,討論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詳細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特地會議,分析、查找事故緣由,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企業的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

            2.針對公司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

            6.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滅火器材

            干粉滅火器:干粉滅火劑無毒、無腐蝕作用,主要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固體的火災。撲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是很重要的,一般應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和保養。

            2.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不能用于與消防無關的方面。

            3.要定期檢查保養消防器材。檢查存放地點是否適當,附件是否損壞或出現故障,滅火藥劑是否過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養、補充。

            4.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合適型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必要時立標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雜物,保持道路暢通。

            公司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和深入實施“工業強市、和諧惠民”總戰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及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積極推進“平安”建設。

            (二)工作原則。

            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

            到年,基本實現我市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城鄉抗御火災能力明顯提高,消防部隊戰斗力顯著增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一)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

            各鄉鎮(街道)要將消防事業發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增加財政投入,認真組織實施,落實政府責任制。要不斷健全消防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或防火委員會,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開發委要承擔落實轄區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報告制度,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每年要將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二)履行部門消防監管職責。

            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每年至少組織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檢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將消防安全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教體、民政、交通、農業、文廣、衛生、旅游、人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加強對本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有2個以上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應當統一管理;對單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確定整改辦法并切實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城鄉消防規劃編制。

            各鄉鎮、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到消防工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對缺少消防規劃或消防規劃不合理的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市政府將不予審批。各鄉鎮要根據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與經濟發展統籌安排,科學編制城鎮消防規劃。

            (二)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努力改善城市特別是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的局面,增強社會防范火災的能力。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建設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設。

            按照我市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設一個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門要加大力度,切實負責,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快推進中心消防站的建設并投入使用。

            (四)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切實保障專職消防隊的經費來源和人員配置。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各單位也應按照有關要求建立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應積極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并定期開展演練。

            四、預防和整治火災隱患

            (一)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控制。

            各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城市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體、民政、衛生、文化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管。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或者未依法獲得批準而擅自從事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原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撤銷批準文件。對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氣、燃氣等設備,質監部門應制訂標準對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產單位應標明火災危險和防火注意事項。

            (二)推進和完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為認真貫徹省、紹興市有關會議精神,市政府將“三合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入作為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公安、安監、工商、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建立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信息溝通,及時將“三合一”治理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審查“三合一”情況,對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年底前必須成立專門的整治領導小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負責,其行政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并確定專門人員,組織開展檢查、宣傳、教育和引導,統籌組織實施改造,分區規劃建設,切實抓好“三合一”場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進一步完善“三合一”網格化動態巡防機制,按照“區域網格化、制度長期化、責任崗位化、考核日常化、監管動態化”的要求,切實推行“三合一”網格化長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員的“三合一”防控責任體系,定期開展整治責任考核。

            (四)強化重點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近期國內發生的幾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對消防重點單位和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應措施,切實加強消防管理。同時消防大隊、各公安派出所要進一步要加大對消防重點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力度,平時要加強對單位基礎性消防工作的檢查,特別要抓好對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檢查,促進單位規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災隱患報告和掛牌督辦制度。

            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督促隱患單位整改并抄告有關主管部門。對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時提請當地政府、街道辦或開發委掛牌督促整改,當地要明確督辦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檢查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限期在一周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先停業再整改。

            (六)加強消防產品質量監管。

            質監、工商、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力度,嚴懲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增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實效

            (一)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每年要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經常性的消防知識教育。大力推進消防知識“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活動,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識普及率。要切實保障公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權利,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二)認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

            公安消防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專職從事消防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報消防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定。有關部門要把消防知識列入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的內容,積極組織城鄉居民特別是老人、兒童、婦女及外來務工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加強專業搶險救援主體力量建設

            (一)建立消防搶險救援體系。

            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要建立完善搶險救援社會聯動和應急機制,構建市、鄉鎮(街道)和開發區兩級消防搶險救援網絡體系。公安消防隊伍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外,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重大社會救援工作,還要參與配合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重大群體性、政治性活動和重要節日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經費投入。

            按照省公安廳、省財政廳《武警消防部隊消防業務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隨我市經濟發展而增加,使之保持與我市經濟發展相適應,進一步加強公安消防隊力量特別是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解決公安消防隊應急搶險救援裝備和隊(站)及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

            七、完善農村和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一)強化農村消防組織建設。

            各鄉鎮、街道要把農村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要建立由鄉鎮(街道)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督促完善鄉鎮(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村(居)委會要明確1名領導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依托公安派出所、綜治辦以及治保聯防組織等力量,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組織網絡。加強農村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落實重要時期、火災多發季節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業、“多合一”建筑整治和農村違章建筑、電氣安全的治理。

            (二)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快專職、義務消防隊伍的建設步伐。按照“誰受益、誰投資、誰管理”和合理布點的原則,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切實保障專職消防隊的經費來源和人員配置。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各單位也應按照有關要求建立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應積極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并定期開展演練。各地要落實《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管理、訓練和必要的經費保障,提高隊伍戰斗力。

            (三)推進城市社區消防建設。

            建立和完善“政府組織領導,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社區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務提高”的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機制,做到社區消防工作組織、人員、責任、制度、設施、管理、宣傳、檢查、檔案、考核“十到位”,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殘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傳教育,依托保安隊伍組建保安聯防消防隊或志愿、義務消防隊,提高社區防控火災的能力。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評機制。

            鄉鎮(街道)和部門要把消防工作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各鄉鎮(街道)每年要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對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創建消防安全鄉鎮、街道、社區活動進行總結,表彰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并簽訂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員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要加大對火災事故的查處和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明知是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仍購買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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