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時間:2023-07-31 11:41:42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精選2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精選22篇)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3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信息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狀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貼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狀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狀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潛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狀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4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一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務必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下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狀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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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休息規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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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并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并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并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準,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周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周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處理

            (1)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者;

            (3)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7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權限管理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工作;

            第四條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人事部考勤監察;

            第五條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人事部核實。

            三、考勤時間

            (一)辦公室內勤工作時間(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

            1、工作日正常考勤時間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實行雙休制度。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

            四、考勤規定

            第六條公司使用釘釘考勤打卡;

            辦公室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據考勤使用釘釘打卡2次,分別為上午上班1次,打卡時間不晚于上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1次,打卡時間不早于下午下班時間;中午上下班暫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辦公室考勤范圍內實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實施外勤打卡,以釘釘考勤為有效考勤。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8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到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次以上(含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9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xx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0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匯總后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準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1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2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周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具體程序如下:

            (一)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

            事后補交請假條。

            (二)事假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

            3.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準后,事后補辦手續;

            4.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3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4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5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6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后,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審核批準;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并上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一天,如當周不休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準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沖抵后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于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提供公立醫院醫生證明給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提供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提供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作息時間:公司實行每周5.5天工作制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四、周一至周六上午為工作日,周六下午及周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

            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凡因工作需要,于平時或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簽字,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假日加班工作補償方式有調休和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調休時間計算:

            (一)平時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加班補貼計算:

            (一)平時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100%計算加班補貼;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補貼。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十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5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10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十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十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十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十七、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八、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8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xxx年xx月xx日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19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20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西安泰樂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年3月16日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21

            一、作息時間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1天休息,并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如無批準不予安排調休。

            2)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3)各部門每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2)新員工入職3日后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4)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5)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員工未打卡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行政部,否則月底核查考勤記錄時視為未打卡。

            6)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罰,其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并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1)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10元/次。

            2)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第一次按罰款10元/次處理,第二次處理則為20元,第三次罰款為40元,第五次罰款位80元,第六次罰款為160元,依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100元/次罰款

            4)由于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5)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為曠工。

            1)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2)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10%。

            3)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20%。

            4)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曠工一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年累計曠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準并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注明外出時間,返回后注明返回時間。未簽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將不定期進行人員外出抽查,如發生人員外出但未進行外出登記者,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1)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60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

            2)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提供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并提供病例,化驗單,繳費憑證等。

            3)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

            4)病假最長期限60天,超出此標準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

            6)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予以辭退。

            7)連續病假期間如遇休息日,則休息日、節假日算為病假天數。

            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術、酗酒、打架斗毆及違法、惡劣行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類情況按事假處理。

            9)病假在請假或銷假時不能提供診斷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提供虛假醫療證明者,一經查實。以曠工論處。

            10)病假為有薪假,但不發放全勤獎金。

            七、事假

            因事必須本人處理且客觀限制不能再休息日、節假日辦理,又沒有年休假可用時,可申請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實、充分理由。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直接領導可不準假或縮短假期或暫緩準假。

            2)事假不跨越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

            3)事假必須事前提交請假申請。

            4)員工請假2天以內事假(含2天),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批;請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核準后報行政部審批;請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并填寫《請假申請單》。

            5)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請假申請及請假要求與工作相沖突時,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長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崗位最長20天,超出此標準將自動離職處理。

            7)事假為無薪假。扣款為當月基本工資/當月理應出勤天數x請事假天數

            8)未事先申請而休事假,按雙倍扣罰薪資。

            八、法定假期

            按相關規定給予休假,休假視公司業務狀況進行節假日正常上班,假后安排補休。

            九、婚假

            本人結婚

            1)公司給予法定初婚員工15天帶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請事假。

            2)婚假須于員工結婚當年享受,逾期作廢。如遇10月份后結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須附結婚證書復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十、產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基本產假4個月,即120天(產前45天,產后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給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給假42天。

            3)產假期間可享受一個月基本工資的帶薪假期;此薪資于休假返回后,連同上班的第一個月薪資共同發放。

            4)上述日歷天數包括節假日。員工休產假必須提前三周填寫“請假申請表”,附社區級以上醫院確定的分娩預產期證明,經主管批準后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護理假

            男員工在妻子初育時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但須出示有效醫院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

            十二、喪假

            直系親屬逝世

            1)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請5個工作日的帶薪喪假

            3)申請喪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親屬關系證明和死亡證明復印件,經主管核準后送行政部審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產后1年以后,每天給假2小時。

            2)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具體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證明,主管證明

            十四、工傷假

            因執行公務受傷,以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

            1)員工因工負傷,最多可享受60天工傷假;需休假員工提供醫療證明后,由行政部審批具體休假天數,超出天數按病假辦理。

            2)工傷假期間,公司支付基本工資。

            3)申請工傷假應在工傷發生后24小時內,并有2個以上公司人員書面證明。

            4)因違章操作造成工傷,不享受工傷休假。

            十五、休假相關程序

            1)填報:員工應休假前按相關規定填寫《休假申請表》。

            2)審批: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批后報行政部;行政部審核員工假期類別及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行政部、總經理簽批

            3)請假審批權限:請假1至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直接審批,交到行政處備案;請假3至7天,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審批,交到人事部備案;請假7天以上,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部審批,交由總經理審核,后報行政部備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斷或未休,在季度內可調休,逾期作廢。

            5)全年累計休假超過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及調薪資格。

            6)假期完畢,員工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銷假,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間以事假計。公司員工假期完畢銷假以實際到崗簽到為準。

            十六、其他事項

            1)當月除規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員可享受100元満勤獎。

            2)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玩游戲、閑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網絡聊天、睡覺、吃零食、就餐等。

            3)違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別標注項目外,給予10-100元處罰。

            4)此文件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司考勤相關文件作廢。

            5)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6)文件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

            外勤人員的考勤制度 22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并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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