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08-30 19:10:20 登綺 制度 我要投稿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通用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通用20篇)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

            為明確辦公區及生活區的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體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工程,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物(指:廢棄紙張、報紙、清理后的易拉罐、塑料瓶、玻璃容器、利樂包、快遞包裝紙箱等)

            2、廚余垃圾(指:食堂產生的殘羹剩飯、菜葉等)。

            3、有害垃圾(指:墨盒、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醫務室過期藥品等電子垃圾)。

            4、其他垃圾(指: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生活用品及其它物品如煙蒂、塵土等)

            二、垃圾分類的`定點設置及存放制度:

            1、在辦公區域設置三種垃圾桶,分別標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按分類標準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

            2、因本單位無廚房,暫未設置廚余垃圾桶。

            3、對日常產生的可回收垃圾進行分揀,其中可以回收的設置專門區域集中存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廢品回收企業回收,其余集中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每日由專人送至固定投放點。

            4、因本單位有害垃圾產生量極少,設置專門封閉區域放置有害垃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專人集中送至固定投放點。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安排專干負責垃圾分類的整體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做好垃圾分類設施及標識的物質保障,并按照垃圾的分類標準、處理流程等要求在每個環節設置固定人員進行整理、投放。

            2、設置垃圾分類臺賬,嚴格按照分類標準統計每日的垃圾投放量,并做好記錄。

            3、利用LED、標語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定期組織垃圾分類的學習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熟知垃圾分類的標準、處理流程及操作規范。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2

            為全面貫徹《xx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力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建設,根據中共xx區教育委員會、xx區教育局關于印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制定我校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一、工作要求:

            1、完善硬件設施建設,校園內、教室、辦公室里擺放垃圾分類回收箱,并做好統一標識。

            2、各教室垃圾分類工作由班主任、衛生委員負責,辦公室垃圾分類由室長安排值勤表,落實對垃圾分類的監督執行。

            3、每天定人、定時、定點進行垃圾清倒工作,把各類垃圾投放到學校的指定地方,然后由學校統一處理。

            垃圾投放地點:

            1、干垃圾、可回收物投放點在2號樓背面

            2、濕垃圾投放點在3號樓教工飲水間

            3、有害垃圾投放點在食堂大門右側垃圾投放點開放時間:每日中午12:30——12:45;下午15:30——16:00;周五中午12:15——12:50。

            4、提倡綠色辦公,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做好源頭減量工作,學校門衛不再收取教師私人快遞包裹。

            二、工作保障:

            1、學校工會、學生發展中心、總務處將分別對教室、辦公室、垃圾投放點進行監督管理并及時反饋。

            2、所有監督管理和檢查考核結果納入學期考核指標中。

            建設小學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20xx年6月1日開始試運轉。本條例于20xx年9月20日第xx屆三次教職工民主管理大會表決通過。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3

            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1、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2、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操。

            3、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4、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于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5、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6、結合創建“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凈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件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1、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

            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政教處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垃圾分類的管理辦法

            (1)各班均設垃圾分類儲藏簍,每天把教室內的垃圾按要求分三類放好。一類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一類回收廢紙;另一類是剩余垃圾。

            (2)收集廢電池,投放到廢電池回收點。

            (3)按要求將垃圾進行分類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學校各班設立專門垃圾回收點,設分類儲藏箱若干個(暫設儲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廢紙),廢電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專人做環保衛士負責監督、檢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費有專人做好登記,并歸各班所有。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4

            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各入駐辦公大樓的單位及部門,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類投放要求:

            (一)餐廚垃圾

            1、日常辦公生活產生的茶葉渣、水果皮核、枯枝樹葉等投放至各樓層餐廚垃圾桶,由物業人員統一收集。

            2、確因工作需要在辦公樓內用餐的,應將剩菜剩飯、一次性餐具等分類投放至垃圾房餐廚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內。

            (二)其他垃圾

            實行實時訂單投放,日常產生其他垃圾投放至辦公室其他垃圾桶內,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鐘期間集中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其他垃圾桶內。會議室內產生垃圾投放至會議室內其他垃圾桶,由物業統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報紙、廢棄紙張(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請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回收垃圾桶內,由物業統一收集。

            2、飲料瓶投放前請將喝剩的.領料倒盡,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內。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樓有害垃圾桶內。

            二、垃圾分類監督檢查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負責日常管理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強化檢查考核。干部職工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考核范圍。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5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設備部門為本文件的編制歸口部門。

            3.2槽窯部門負責固廢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設備部門負責固廢垃圾、生活垃圾、危廢垃圾的處理工作。

            3.4物控辦分部負責生產垃圾的管理和處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類

            根據公司目前的生產運營情況,分為固廢垃圾、危廢垃圾、生活垃圾、生產垃圾。

            4.1.1固廢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廢耐火材料(爐灰、耐火磚、保溫棉)。

            4.1.2危廢垃圾

            廢濾芯、廢機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料包裝盒、辦公廢舊紙張等。

            4.1.3生產垃圾

            廢舊鋼材、廢舊無價值備件、廢舊材料、廢包裝材料(廢紙、廢鋼帶等)。

            4.2垃圾定點存放及管理

            4.2.1固廢垃圾

            1)公司固廢垃圾存放點為原料碎玻璃堆場,由槽窯部統一管理,設備部負責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固廢垃圾必須專人定期運至固廢垃圾存放點。

            4.2.2危廢垃圾

            公司危廢垃圾存放點在河北浮法,設備部負責運送到存放處并處理,由河北浮法負責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點為原料配料樓南側,由槽窯部統一管理,設備部負責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專人運至生活垃圾存放處。

            4.2.4生產垃圾

            1)生產垃圾存放點為原料袋裝庫,由物控辦統一管理和處理。

            2)各部門產生的生產垃圾必須專人定期運至生產垃圾存放處,分類放置。

            4.3垃圾分類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種垃圾存放點必須明確標示,以便快速識別,防止人為失誤。

            4.3.2垃圾存放點及各部門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須進行顏色區分并且進行定置,固廢用紅色,生活垃圾用黃色,生產垃圾用綠色。

            4.3.3各部門必須及時將本區域產生的垃圾運送至中轉站,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項

            4.4.1夏季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蠅,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或者由保潔人員進行噴藥滅害處理。

            4.4.2為防止產生過多的垃圾,公司全員應該進行清潔生產,如:利用二次紙、盡量用OA辦公、進行精細化生產操作防止產生落板灰塵、精細點檢、維護設備等。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6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1.1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巖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

            糞便、建筑垃圾、動物尸體等廢棄物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原則,按照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步驟穩步推進。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領導,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人員配置和資金投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組織轄區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工作,并督促分類管理責任人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第五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宣傳、培訓、考核和監督,制定和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

            第六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基礎設施的布局、用地建設要求納入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統籌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基礎設施的布局、規模。

            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準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險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依法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納入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回收利用、無害化處理等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社會實踐內容,培養和提高學生和學齡前兒童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意識。

            其他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工作,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督促轄區單位、村(居)民和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在小區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動員小區居民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監督小區保潔人員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

            第八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相關設施、場所,建設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并通過媒體宣傳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知識及政策措施。

            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宣傳,普及相關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意識。

            第二章分類標準與分類投放

            第九條生活垃圾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廢棄紙類、塑料、金屬、紡織物、電子電器、玻璃、木料等廢舊物質;

            (二)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電池、熒光燈管、溫度計、血壓計、藥品、油漆、溶劑、化學農藥、消毒劑、膠片和相紙等物質;

            (三)易腐垃圾是指從事餐飲服務、集體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動產生的餐廚垃圾,居民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集貿市場、經營生鮮超市產生的廢棄蔬菜、瓜果等有機、容易腐爛的物質;

            (四)大件垃圾,是指整體性強、需要拆解處理,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長度超過1米的固體廢棄物;

            (五)其他垃圾,是指除前四項以外的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活垃圾。

            第十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明確分類的標識、顏色及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規則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制定適合本轄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分類管理實施方案應當包括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收集時間、運輸線路等內容。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公告的地點和方式等要求,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或者指定的收集點,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可回收物應當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經商務管理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

            (二)餐廚垃圾應當投放至易腐(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廚余垃圾和廢棄蔬菜、瓜果等應當瀝干水分后再投放至易腐(廚余)垃圾收集容器;

            (三)有害垃圾應當在采取防止破損或者滲漏的措施后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或專門設置的投放點;

            (四)大件垃圾應當單獨臨時堆放指定場所,并及時預約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上門收集;

            (五)其他垃圾應當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密閉收集點。

            第十二條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物業服務合同對管理責任人的責任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自行管理的辦公或者生產場所,本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二)住宅區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管理責任人,沒有單位管理的,村(居)民委員會為管理責任人;

            (三)市場、商場、賓館、餐飲服務、展覽展銷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四)機場、碼頭、車站、公園以及旅游、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運營服務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五)道路、橋涵、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等公共建筑設施,維護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六)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建設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責任人,并對外公示。

            第十三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負責以下工作: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配備垃圾分類管理員;

            (二)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場所,并在顯著位置公示設置布局、不同類別生活垃圾的投放地點、分類投放的行為規范、投放方式,保持收集容器完好;

            (三)在責任區范圍內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單位、個人做好源頭減量和垃圾分類投放;

            (四)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單位或者個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五)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到指定收集站(點),并負責交由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運輸;

            (六)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臺賬,記錄責任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并于每月定期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上月臺賬。

            第十四條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落實餐廚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工作責任,餐廚垃圾應當交由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置

            第十五條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企業發現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應當要求相應管理責任人改正;管理責任人不改正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應當按照收運企業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約定的時間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每日定時收集、日產日清。

            禁止在人行道、綠地等公共區域堆放、分揀生活垃圾。

            第十七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結合生活垃圾的產量和分布狀況,因地制宜,科學配置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站和壓縮轉運設施,完善生活垃圾轉運機制,規范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的站點、路線和時間。

            第十八條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運輸有害垃圾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廢物轉移和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

            可回收物由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者委托取得經營許可的生活垃圾收運企業運輸。

            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按照規定運往指定處置場所。

            第十九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運輸車輛和設備檢測機制,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的技術規范。

            運輸車輛應當標明相應類別的生活垃圾標志,安裝車輛行駛及收運過程記錄儀,并保持全密閉和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

            第二十條從事生活垃圾收運的服務企業,應當執行各項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類別、運輸量、作業時間等,配備相應的作業人員和符合本市技術標準的收集、運輸設備;

            (二)按照規定的時間、頻次、路線、地點和要求分類收集、運輸生活垃圾;

            (三)不得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或者進行敞開式分揀、壓縮和轉運生活垃圾;

            (四)及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保持生活垃圾轉運設備和周邊環境整潔;

            (五)對分類運輸車輛和生活垃圾轉運站設備實行日常養護,并規范作業;

            (六)建立收運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并定期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七)其他有關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轉運機制,合理布局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建設生活垃圾轉運站,規范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的時間、路線和操作規程,做好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經過轉運站中轉的,應當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小時。

            第二十二條生活垃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分類處置,提高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進行處置。

            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由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或者以其他無害化方式處理。

            有害垃圾應當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處理。

            其他垃圾應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采用焚燒或衛生填埋等無害化方式處置。

            第二十三條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市有關標準、技術規范,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所采用的技術、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鼓勵生活垃圾處置服務企業采用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先進處理技術。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分類處置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備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員并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二)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并分類處置生活垃圾;

            (三)建立管理臺賬,計量和統計每日收運、進出場站和處置的生活垃圾,并將相關統計數據報送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四)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要求制定環境檢測計劃,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五)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檢測系統和超標報警裝置等,并與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系統聯網,及時傳輸上報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

            (六)污染物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以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要求,按規定配備污染物治理設施,并正常運行;

            (七)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開生活垃圾處置設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環境檢測等信息;

            (八)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九)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十)其他有關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聯單管理制度,并逐步實施電子聯單信息化管理。

            聯單應當由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向餐廚垃圾產生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定期交回備查聯。

            餐廚垃圾產生者與收集、運輸、處置企業之間交接垃圾時應當現場核對聯單載明事項。交接雙方應當按照實際情況記載聯單并交接。交付方拒絕按照實際情況確認聯單的,接收方可以拒絕接收垃圾,并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六條餐廚垃圾處置企業在處置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生活垃圾處置標準,實施無害化處置。

            禁止將餐廚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產、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

            第四章激勵與促進措施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遵循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與生產生活安全性原則,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鼓勵單位和個人在生產、生活中減少生活垃圾。

            第二十八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第二十九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生態補償制度。產生生活垃圾的轄區跨區域處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應當向生活垃圾處置導入區支付生態補償費。

            第三十條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編制可回收物目錄,組織編制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布局規劃,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分揀中轉站、分揀中心以及回收點,并會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的銜接。沒有條件單獨設置可回收物回收點的,可以與生活垃圾收集點合并設置。

            供銷部門按照職責建設和運營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相配套的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預約回收服務以及可回收物目錄、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從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經營者,其經營場所選址和設置應當符合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規劃和設置要求,通過預約回收或者在可回收物回收點定時定點回收等方式提供便民回收服務。

            第三十一條鼓勵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等場所設置可回收物的分類回收設施。

            鼓勵物業服務區域、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設立便民回收點。

            鼓勵商品生產者、經營者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快遞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實現回收途徑多元化。

            第三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可以通過獎勵、積分等方式,發動居民和單位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工作。具體獎勵辦法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鼓勵企業、個人采取創新獎勵方式發動居民和單位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

            第三十三條酒店、餐飲、旅游、環境衛生、物業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自律規范,開展本行業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培訓、技術指導、實施評價,引導、督促會員單位參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活動。

            從事旅游行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督促游客遵守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規定,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游客進行勸導。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考評制度,并納入各級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績效管理考評指標。

            第三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監督檢查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和從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情況以及查處結果。

            第三十六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

            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企業應當根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并報送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突發性事件造成無法正常收集、運輸、處置生活垃圾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安排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

            第三十七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社會監督員制度。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志愿者等。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督促單位和個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并應及時將監督結果反饋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

            第三十九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與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履行義務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收集、運輸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罰款處罰:

            (一)未按規定配備相應的作業人員,或未對收集、運輸設備進行養護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二)運輸車輛未標明相應類別生活垃圾標志或者未安裝車輛行駛及收運過程記錄儀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規定配備密閉化運輸設備,或者收集、運輸設備不整潔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五)未按規定的時間、頻次、路線、地點和要求分類收集、運輸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撒漏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或者進行敞開式分揀、壓縮和轉運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及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或者影響周邊環境整潔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八)未按規定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實時記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和運輸去向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四十三條生活垃圾處置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理:

            (一)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處置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未按規定記錄接收、處置生活垃圾分類臺賬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三)未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按規定配備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員并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的,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餐廚垃圾收運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未正確履行如實記載或及時報告義務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市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實施;長樂區以及其他縣(市)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的區域和日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社區、農村地區不同情況分步推進的原則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活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

            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市統籌、屬地負責。

            第五條市、區人民的政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相應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

            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工作,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第七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動員、組織社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調處矛盾糾紛。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八條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十條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循環利用以及相關科技研發。

            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明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報市人民的政府批準后實施。

            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

            區人民的政府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組織制定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涉及設施建設的,應當與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納入本市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區人民的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

            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

            建設項目許可審查時,應當就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配套建設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用地平面圖并標明用地面積、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

            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條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第十七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采取密閉、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設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環境保護措施。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前,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置應當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容器表面應當具有符合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規定的標志,便于識別和投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

            確需拆除、遷移、改建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同時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章分類投放

            第十九條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灑、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廚垃圾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廢舊家具等大件廢棄物品按照規定單獨堆放;

            (五)國家、省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其他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布,并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

            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市居住區,實行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責任人。

            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二)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五)集貿市場、商場、展覽展銷、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六)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圍,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八)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前款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所在地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責任范圍內開展相關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三)設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潔;出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的,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四)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

            (五)將生活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

            (六)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責任人應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和運輸等情況,定期向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

            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匯總數據并錄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減量化實施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商品減量化包裝、餐飲適當消費、凈菜上市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對垃圾減量行為給予獎勵,推動垃圾減量。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督促企業執行減量化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引導企業就推行垃圾減量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

            第四章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時收集。

            具體時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中心或者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單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運輸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貯存點。

            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

            第二十六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實行許可。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收集、運輸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服務區域、經營期限、服務標準、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區人民的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專門隊伍,或者通過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委托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八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生活垃圾收集量、分類方法、作業時間等,配備壓縮式收集設備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員;

            (二)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并分類運輸至規定的轉運站或者處置場所,不得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類的生活垃圾;

            (三)經過轉運站轉運的,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收集、運輸車輛、船舶保持密閉、完好和整潔;

            (五)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六)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并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應急方案,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八)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五章分類處置和循環利用

            第二十九條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應當進行分揀,由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利用處置,促進再生產品直接進入商品流通領域。

            餐廚垃圾等可降解有機物應當通過生物處理技術處置,開發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資源化利用產品。

            有害垃圾實行強制性回收,應當交由經核準的有害垃圾處置單位加以利用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置。

            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十條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應當負責回收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因技術或者經濟條件不適合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一條鼓勵、支持農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術對廚余垃圾進行就地生態處理和漚肥還田;采用腐爛還田、作飼料、制沼氣、制作纖維板等方式資源化利用秸稈。

            農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實行許可。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處置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處置作業服務協議,明確處置生活垃圾的來源、服務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技術評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應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未進行技術論證或者論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置處置設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二)建立處置臺賬,記錄每日生活垃圾的運輸單位、種類、數量,并按照規定報送數據、報表等;

            (三)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定期進行水、氣、噪聲、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防止周邊環境污染;

            (四)制定應急方案,應對設施故障、事故等突發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設在線監測系統,并將數據傳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六)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9

            為有效推進我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營造一個干凈整潔的辦公環境,根據《海鹽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規范》和《海鹽縣民政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垃圾的分類

            嚴格按照四分法分類:即有害垃圾(紅色桶)、可回收物(藍色桶)、易腐垃圾(綠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垃圾,包括電池(蓄電池、紐扣電池等),廢舊電子產品、廢舊燈管燈泡、過期藥品、過期日用化妝用品、染發劑、殺蟲劑容器、除草劑容器、廢棄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打印機墨盒、硒鼓等。

            投放時要保證廢棄節能燈管及日光燈管不破損,普通干電池(五號、七號等電池)不屬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價值較高,能進入廢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紙類(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紙制品等)、金屬(鐵、銅、鋁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膠及橡膠制品、牛奶盒等利樂包裝、飲料瓶(可樂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請確保未受污染,飲料瓶牛奶盒中的殘液傾倒干凈。

            (三)易腐垃圾:是指學校、食堂及餐飲行業等產生的食物下腳料和食用殘余,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過期食品等食品類廢物。

            動物大骨難以生物降解處理,不宜將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紙杯、照片、明信片、相冊、衛生紙、尿片等)、塑料袋與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婦女衛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貝殼、煙頭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

            (一)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棗園大廈每樓層設置分類垃圾桶2個(分別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辦公區域每樓層洗手間增設易腐垃圾桶1個,用于茶葉、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棗園大廈每樓層設置有害垃圾箱1個,用于機關辦公日常打印機墨盒、硒鼓等辦公耗材廢舊品,電池和電子產品廢舊品等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收集。

            (三)棗園大廈民政局辦公區域每間辦公室配備分類垃圾桶1組,相關標識及顏色要求符合我縣垃圾分類標識標準。

            (四)下屬單位結合實際,按照垃圾分類規范要求在本單位確定垃圾桶設置點,適當進行硬化、美化,按標準配備分類垃圾桶,并設置統一的標志標識。

            三、垃圾分類規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規范

            1.辦公室產生的食品殘余、水果、茶葉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間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樓層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樓層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樓層的有害垃圾收納箱中。

            5.辦公室產生的廢棄文件資料、報紙、紙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單位指定的部門統一收集后集中處理。

            各類垃圾桶都要有分類標志標識,投放點上面設置指引牌。

            (二)垃圾分類職責

            1.分類收集職責。各科室需落實專人及時對各自辦公區域內垃圾進行收集后進行二次分揀,再放入機關事務管理局在每樓層設置的相應垃圾桶內。

            2.分類處置職責。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傾倒,機關事務局統一安排垃圾的處置工作。

            3.設施維護職責。每個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對分類設施的維護保養,保持垃圾桶的干凈整潔、有序擺放等,標志標識要完整無缺。垃圾分類管理員要做好記錄工作,對分類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映。

            四、“桶長制”設置及職責

            “桶長制”共分三級:一級“桶長”為單位主要領導,二級“桶長”為班子其他成員,三級“桶長”為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

            一級“桶長”對民政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行總體監督指導;二級“桶長”對各自分管條線開展垃圾分類指導;三級“桶長”要承擔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單位工作人員垃圾分類的教育引導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自包干區內的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日常工作臺賬,做好科室(單位)垃圾分類記錄本的'日常記錄和自查工作,確保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通過推行“桶長制”旨在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壓實工作責任,從機制保障上實現分類工作長效化。

            五、監督檢查和獎懲措施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工作臺帳。局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工作檢查臺帳,記錄局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分類投放垃圾量及分類等情況,做好局生活垃圾分類記錄本的登記和自查工作,同時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報送工作。

            (二)實行三級“桶長”交叉檢查制。由領導小組牽頭組織三級“桶長”不定期對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開展交叉檢查,從垃圾桶的干凈整潔、有序擺放、垃圾分類標志標識完整無缺、垃圾分類準確率等方面進行打分。

            (三)實行垃圾分類獎懲制。領導小組對檢查得分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后就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批評,被檢科室(單位)對存在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并及時將整改結果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每季度垃圾分類檢查累計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應秉承精細化辦公,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辦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處理焚燒垃圾。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且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0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升環境治理水平,鞏固治理工作成效,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治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出口”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護環境。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要圍繞改善和提高城鄉人居環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展開,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結合實際、技術合理、環保達標”的生活垃圾治理機制。

            (二)統一規劃、因地制宜。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設計和規劃,要與我鎮各村經濟產業發展規劃、自然地理條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質和日產量等實際情況緊密結合,按照方便群眾、宜于清運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三)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堅持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鼓勵和推廣垃圾分類收集、生態治理,鼓勵垃圾資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垃圾分類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及分類治理的管理和運行體系,先期以村為試點,在隨后在全鎮范圍內逐步展開。

            逐步建立起“組分類、村(組)收集、分類處置,鄉(村)轉運、集中治理”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工作目標。

            三、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方式和設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鎮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原則是:分類治理和集中清運相結合,片區治理與就近簡易治理相結合。

            (1)分類治理:

            ①組分類:每組農戶配置分類垃圾桶兩個,分別標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裝桶時進行初分。

            ②分類收集。

            由群眾自行將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態治理池中或定時沿線收集的垃圾車。

            ③村(組)分類處置。

            垃圾生態治理池中三類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類員分類處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組確定的生態治理區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資源公司收購或廢品收購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轉運至鄉垃圾轉運站。

            ④轉運。

            我鄉將垃圾中轉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轉運至垃圾治理廠。

            ⑤集中治理。

            垃圾治理廠對不可回收垃圾進行集中科學治理。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必須遵守環保標準要求,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盡量減少有害有毒廢棄物和帶傳染性廢棄物的數重,有利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2)就近簡易治理。

            在地域偏遠、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設置垃圾分類池,垃圾收集分類后就近進行“無害化”治理和填埋。

            在河流和鄰近水源地附近絕對禁止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二)設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類治理池、收集轉運站,配備垃圾清運員、垃圾分類員和垃圾清運車。

            在各村人口密集處,根據實際設置垃圾分類治理池和分類收集轉運房。每村至少設置1個垃圾收集轉運站,人口密度較大或行政區域較大的村,可結合實際設置多個垃圾收集轉運房。

            保潔員、分類員、清運員要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相互聯動,各村要結合實際,大力推行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實行“一崗多責”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既要負責自身的環衛保潔工作,同時要承擔環境監督、分類治理知識宣傳和鄉村道路安全監管的職責,實現“人員減量化、職責多樣化”的目標。

            (2)運輸工具配備。

            結合實際,在交通方便,地域較小、人口相對較少的村原則上配置機動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在交通便捷、地域較廣、人口相對較多的村,原則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每個垃圾中轉站配置大型垃圾清運收集車,鼓勵采取對外承包、租賃、社會融資等靈活多樣、切合實際的方式解決。

            (3)可回收垃圾回收網點布局。

            設置1座農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結合實際,在村布設固定或流動回收站,流動回收站1月至少進行流動回收1次;建立起分類員—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資金籌集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面廣量大,涉及千家萬戶,所需資金巨大。

            在基礎設施建設上,要按照“政府主導、多元投入”的原則,積極拓寬籌資渠道,探索市場化、社會化籌資的新路子,擴大資金來源,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個人捐資、出資,加快農村垃圾分類治理體系建設;在運行經費籌集上,要按照“受益群眾籌一點、垃圾回收換一點、鎮財政補貼一點、市財政補助一點”的“四個一點”的.方式進行籌集。

            鎮直機關、街道商戶等單位的保潔費用標準由鎮參照相關收費標準確定并收取;財政投入按照“科學測算、以獎代補、包干使用”的原則,將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所需人、財、物進行科學測算后,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初鎮人民政府撥出專項資金,包干使用。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所有費用、車輛、人員隊伍由各村統一確定、調配、安排、使用。

            保潔員、分類員的聘用,要盡量向五保戶、低保戶和貧困局傾斜;在垃圾清運車輛對外承包或租賃時,要將垃圾清運員一并納入統籌考慮解決。

            五、工作職責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鎮人民政府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運行工作;各村、社區負責垃圾保潔員、清運員、分類員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鄉政府的指導下做好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選點、建設工作。

            垃圾分類員、清運員:垃圾分類員負責對分類治理池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治理;垃圾清運員負責定時沿清運線收集農戶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態治理池和對垃圾生態池分類后的垃圾進行轉運。

            垃圾分類員和清運員共同負責將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運至村組確定的生態治理區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是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實“三個延伸”和推動城鄉環境持續改善的根本性舉措,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

            各村、社區,鄉級各單位要將此項工作列入本單位當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謀劃,認真研究,扎實推進。

            村、社區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自治作用,把環境治理編寫進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里,可通過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形式,發動村(居)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治理,引導村(居)民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不斷提升鄉風文明程度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推動我鄉治理工作再上臺階。

            (二)科學規劃,整合資源。

            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科學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對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基礎設施進行規劃和布局,嚴禁出現閑置、浪費;在建設時,要與前期建設的各種垃圾房、池結合考慮、統籌安排,進行升級、改造,節約建設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作用。

            (三)履職盡責,協作配合。

            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禁不作為;要加強溝通銜接,積極對接,強化配合,主動服務,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進工作開展,確保在既定的時間節點內全面、圓滿完成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深入宣傳,廣泛動員。

            鎮人民政府將加大垃圾分類治理工作的宣傳、引導;切實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普及垃圾分類治理的相關知識,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各村通過院壩會、戶主會,深入宣講相關知識,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擁護、自覺參與到垃圾分類治理工作中,營造良好氛圍。

            (五)強化督查,嚴肅考核。

            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工作遲緩、進展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年終考核時扣除相應分值;對因機制建設工作不力給全鄉治理工作帶來被動和負面影響的,將實行一票否決,并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1

            我校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濕垃圾兩分類,鼓勵將可回收物通過售賣方式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內教職工、學生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分類投放標準

            校園生活內垃圾按照規定的四種類別進行分類。校園內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綠化垃圾及實驗室廢棄物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嚴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二、投放、收運工作

            (一)學生和教職工宿舍區

            宿舍內干濕分離,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單獨放置。師生定時帶到集中垃圾箱房分類投放。房間內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到操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

            (二)教學、實驗及辦公樓宇

            生活垃圾分類小組指導師生分類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負責人及時收集,并定時放置到戶外指定位置,干濕垃圾日產日清。

            (三)食堂

            師生用餐完畢后,應將餐具和垃圾統一帶至餐具回收處分類投放。外帶食物殘余等濕垃圾也投至食堂廚余垃圾桶統一處理。食堂廚余垃圾對接負責人日產日清,其余垃圾按規定投放。

            (四)實驗室

            實驗室的'垃圾自產自清,實驗廢物分類收集后單獨妥善處理,無危險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將垃圾隨意傾倒、堆放。

            (五)校園道路和室外公共區域

            校園道路垃圾桶由負責人清運,并進行必要的二次分揀,對于垃圾易滿溢時間及區域,增加清運頻次。

            (六)收集、運輸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

            (一)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運輸;

            (二)對濕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

            (三)對干垃圾實行定期收集、運輸;

            (四)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具體清運地點和時間由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2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號召全校師生:不讓垃圾落地,正確進行垃圾分類,從自我做起,從身邊點滴小事做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一、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寢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桶內。

            4、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5、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不讓垃圾落地

            1、當看見身邊有人丟下垃圾時,愿意幫他撿起并致以規勸的微笑。倡導我微笑,我撿起的“彎腰精神”撿起一片紙屑,凈化一個心靈。隨時拾起地面上的點滴垃圾,扔進垃圾箱里。

            2、培養學生“好習慣,從我做起”。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口香糖,不亂扔垃圾,以愛護環境為己任,自覺維護校園的清潔衛生。讓垃圾不再落地,校園變得更加美麗。

            3、主動自覺的帶走自己產生的垃圾維護教室潔凈。

            同學們,熱愛校園,就是熱愛生命;保護校園,就是保護自己。大家從自我做起,從自身做起,宣傳“垃圾不落地”,加強環保教育,培養正確的環保觀念,做到垃圾不落地,將垃圾正確分類,提高自身素質,使垃圾減量并減少二次污染。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入到垃圾不落地行動中去。讓天更藍,讓水更清,讓地更綠,讓我們的校園更美麗。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3

            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三、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征、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四、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五、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六、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

            七、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應按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

            八、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

            九、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

            十、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十一、動員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公眾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教育,著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愿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4

            一、醫院內醫療廢物運送應使用專用車輛。

            二、專職回收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回收及運送工作,并對醫療廢物運送過程負責。應按照確定的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

            三、醫療廢物運送過程中應確保安全,不得丟失、遺撒、和打開包裝取出醫療廢物。

            四、禁止轉讓、盜賣醫療廢物,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和擴散。

            五、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六、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七、醫療廢物專用車每次運送完畢,應在指定的地點進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復使用的周轉箱,在每次運送完畢后應進行消毒、清洗。涼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嚴格執行標準預防的原則,做好個人防護。如;運送過程中穿工作服,戴防護手套、口罩、帽子等防護用品。每次運送工作結束后立即進行認真洗手和手消毒。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5

            1.臨床科室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有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執行醫療廢物管理。

            2.護士長和科主任負責本科室醫務人員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指導、監督和管理。

            3.護士長和科主任要加強對本科醫療廢物的管理,防止發生醫療廢物泄漏、丟失、買賣事件。

            4.在進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中,醫務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防止職業暴露。

            5.臨床科室要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防護措施。

            6.醫療廢物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和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顏色為黃色,生活垃圾包裝袋為黑色。

            7.盛裝醫療廢物前,應對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箱)外表有警示標識。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進行封口,確保封口的緊密、嚴實,然后在每個包裝袋(箱)上粘貼警示標識。不同類別醫療廢物的.中文標簽,填寫中文標簽的內容、科室、日期、醫療廢物類別。

            9.包裝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10.隔離的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11.圖譜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點有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文字說明。

            12.每天醫療廢物交接完畢后,科室人員對醫療廢物暫存地進行清潔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與醫療廢物專職接受人員履行醫療廢物資質、登記、并簽名。醫療廢物登記本等資料保存3年。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6

            一、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1危險廢棄物垃圾:是指會對大氣及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化學品廢棄物(實驗產生的廢漆,廢料,污水池廢渣,生產時產生的廢料廢渣,包裝過濾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巖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2.2.3巖棉類區只存放因設備、設施維修報廢的保溫巖棉及其它保溫材料。

            2.2.4硅藻土類區存放車間廢氣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類及廢氣樹脂、胺化物類垃圾。

            2.2.5濾芯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濾芯、反滲透膜、濾布。

            2.2.6玻璃類區存放玻璃類、電子類、塑料類及車間較小的包裝容器。

            2.2.7生活垃圾類區存放食堂及各部門產生的菜葉、果皮等垃圾和焚燒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部門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產一、二、三科、倉庫及門衛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燒爐北空地處,由環衛人員檢查確認后進行集中焚燒。

            3.1.2綜合辦公樓各部門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環衛人員拿到焚燒爐處,和其它部門的可燃垃圾一起燒毀處理。

            3.1.3公司所有部門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門或公司機密的,由自己部門到焚燒爐處進行燒毀處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處理,必須在實施去害處理后,統一交由安全環境科聯系處理。垃圾產生部門因私自處理產生的問題,由處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3.2.1車間直接產生的廢棄物,由產生部門負責無害化處理后,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設施的維修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由三科負責,并及時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并分類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產生途徑不同,而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門參照上述垃圾分類進行日常歸類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開始接受車間垃圾廢棄物,車間及環衛驗收人員雙方共同對垃圾是否按規定做了分類處理進行檢查確認,驗收不合格的由垃圾產生部門負責分揀,否則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實施登記管理,分別標注垃圾名稱、數量、輸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時間等相關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負責與施工單位協調外運處理。

            3.3.2公用機電工程、維修工程產生的垃圾由三科負責清理運送,并按分類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門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及明確屬于部門受益設備設施維修產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門和受益部門負責清理,并按分類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區里的垃圾及廢棄物,由安全環境科負責聯絡外運處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單獨臨時放置,盡可能及時處理。

            四、其它注意事項

            4.1后勤及車間辦公區等相關場所、部門,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必須至少有兩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確保在垃圾接受時間段將垃圾運送到指定位置。

            4.2生產車間的各個樓層,要依據部門的垃圾種類,應該至少設置3個垃圾臨時存放點,確保生產垃圾的分類存放,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4.3為確保垃圾分類管理,取消現行垃圾箱設置分劃,所有垃圾箱統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區,夏季由環衛人員進行噴藥滅害處理,防止蚊蠅滋生;三科RO膜前的報廢設備存放區保留。

            4.4部門垃圾在被輸送到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后,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不被接受情況,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及接受人員承擔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7

            一、廠區垃圾共分為兩類,分別是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根據豐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要求,可填埋的生活垃圾包括:剩飯剩菜、一次性飯盒木筷、水果廢棄物、腐爛的蔬菜、食品塑料袋、食品紙質包裝、辦公用紙、報紙、草紙箱、處理后的糞便;不可填埋的生產垃圾包括:酸、堿、鹽、銨、其它化工制品、玻璃、金屬制品、廢工業油、電子產品廢棄物、畜禽糞便、橡膠制品、編織袋等,如廠區各衛生區將以上不可填埋的生產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的考核該衛生區50元/次。

            二、為了規范廠區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的日常管理,現將廠區衛生責任區生產垃圾的定點堆放作出以下規定;

            1、廠區內所有衛生責任區當班產生的木質垃圾由該衛生區負責統一收集后全部送至造氣煤場內的東南角處廢舊木材收集點統一堆放;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考核該單位50元/次;

            2、廠區內所有衛生責任區產生的廢金屬、廢塑料建材、廢橡膠制品當天內由該衛生區負責統一收集后全部送至設備綜合管理部后面廢鐵堆場有序、分類堆放;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考核該單位50元/次;

            3、廠區各衛生區的廢編織袋定點堆放規定如下:制鹽分廠產生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暫時存放在鹵水凈化車間一樓北墻;合成分廠產生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暫時存放變換車間西北角和脫硫崗位操作樓西側;造氣分廠、脫鹽水站、污水站產生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暫時存放在型煤粉煤庫北側的收集池中,凈水站產生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堆放在自己的水處理劑庫房一角;聯堿分廠和倉庫產生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暫時存放在肥包裝南側的廢舊編織袋倉庫中;設備綜合管理部衛生責任區產生產生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整理成捆后暫時存放在該區的編織袋倉庫外的南墻;以上如發現有亂堆亂放,不整理成捆的考核該衛生區50元/次;為了使各衛生區的臨時堆放點有序堆放,請公司銷售中心將一個月對廠區各衛生區不可用的廢舊編織袋外賣一次;

            4、對聯堿分廠和倉庫產生的廢銨、廢堿由該衛生區自己收集裝袋臨時堆放在堿包裝西側蓬下,但要求使用方負責使用點的衛生清理工作,待收集的廢銨、廢堿達到一定數量后由收集單位和倉庫聯系銷售出售;對于制鹽分廠的落地鹽收集后全部回到制鹽倉庫;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考核使用單位50元/次。在堿包裝西側棚下沒有單位使用時,衛生的清理由倉庫負責,倉庫有權監督使用方,否則不給使用。

            5、對廠區的廢油桶由使用單位上報設備綜合管理部,然后有設備綜合管理部聯系銷售統一外賣;至于各單位使用的生產物料桶,由使用單直接聯系銷售外賣。

            6、廠區的建筑垃圾、保溫材料、玻璃碎片、陶瓷碎片由設備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堆放在廠區西圍墻中間位置,不得亂堆亂放,否則考核50元/次。

            7、廠區各衛生區產生的酸堿污泥、含油廢純堿、廢油漆制品,橡膠制品碎硝、廢電子產品、廢金屬渣堆放在廠區東北角的工業垃圾池中,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考核50元/次。

            8、以上規定即日執行!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8

            為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源頭減量工作,提高我園師生的環保意識,激發幼兒的創新能力,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并以實際行動參與垃圾分類的宣傳,掌握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常識。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更好的落實實施,集團特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后勤隊伍負責具體落實持續開展好垃圾分類工作。

            一、設備配備

            園區固定配備垃圾房1個,專門集中放置園內垃圾。

            每個辦公室及教室設置雙色垃圾桶1個,分別為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一樓擺放一組可回收垃圾箱;食堂內要設置廚余及其他垃圾桶;垃圾房擺放垃圾收集箱,分別為其他、可回收、有害、易腐四種。

            二、定投規范

            生活垃圾由各班保育員做到“日產日清”,產生的垃圾分類后按規定時間投入垃圾收集箱;廢舊電池及廢墨等有害垃圾按規定時間放置在有害垃圾箱內;廚余垃圾每天由食堂人員及保育員進行回收理。

            三、定投時間

            1.有害垃圾每周五下午15:30--16:00

            2.可回收垃圾每天下午15:30--16:00

            3.易腐和其他垃圾9:30--9:45;11:30--12:00;15:30--16:00

            四、管理人員及職責

            成立幼兒園專項垃圾分類工作小組。

            組長:園長小晶主要負責集團垃圾分類工作精神傳遞和指導。

            副組長:小婷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開展部署安排。

            園區主要管理人:小星和小婷主要負責園區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督促。

            分類指導員:xx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培訓、宣教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園內可回收資料的存放,提醒園區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分類監督員:xx主要負責園區具體垃圾分類實施工作。

            日常管理員:xx,根據安排在園區進行集中垃圾分類點和班級、辦公等區域,進行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幼兒園垃圾分類工作不僅僅是教工做好分類投遞,同時還要宣傳引導幼兒和家長一起參與該項工作。一起為杭城潔凈明亮的藍天一起做出貢獻。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19

            垃圾分類管理制度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各入駐辦公大樓的單位及部門,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類投放要求:

            (一)餐廚垃圾

            1、日常辦公生活產生的茶葉渣、水果皮核、枯枝樹葉等投放至各樓層餐廚垃圾桶,由物業人員統一收集。

            2、確因工作需要在辦公樓內用餐的,應將剩菜剩飯、一次性餐具等分類投放至垃圾房餐廚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內。

            (二)其他垃圾

            實行實時訂單投放,日常產生其他垃圾投放至辦公室其他垃圾桶內,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鐘期間集中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其他垃圾桶內。會議室內產生垃圾投放至會議室內其他垃圾桶,由物業統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報紙、廢棄紙張(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請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回收垃圾桶內,由物業統一收集。

            2、飲料瓶投放前請將喝剩的.領料倒盡,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內。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樓有害垃圾桶內。

            二、垃圾分類監督檢查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

            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

            負責日常管理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強化檢查考核。干部職工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考核范圍。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 20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1.1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巖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垃圾分類規章制度12-13

          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11-14

          2023垃圾分類規章制度03-23

          垃圾分類管理規章制度05-18

          垃圾分類規章制度(精選7篇)07-11

          垃圾分類規章制度11篇12-13

          垃圾分類規章制度(11篇)12-13

          垃圾分類管理規章制度03-13

          垃圾分類管理規章制度04-05

          国产精品好爽好紧好大_亚洲男人综合久久综合_欧美福利电影a在线播放www_国产精品99久久精品无码

                  亚洲Av电影在线观看不卡 | 伊人网中文字幕 | 亚洲日韩国产天堂网 | 亚洲日本久久一区二区va | 亚洲处破女AⅤ一区二区 | 在线播放亚洲第一字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