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08-28 15:51:06 金磊 制度 我要投稿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精選2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精選23篇)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2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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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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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駕駛員出車前、出車后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準帶病車出路,平時要注意保養,保持車況整潔良好。

            2、駕駛員嚴禁酒后駕駛、不準穿拖鞋駕駛、不準疲勞駕駛、不準把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或非指定駕駛員駕駛。

            3、駕駛員要對車輛的整潔負責,該清洗時及時去指定地進行清洗,疏通車、淤泥車等特殊車輛,作業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由于駕駛員的無知,對車輛缺水燒油等人為因素造成車輛部件損壞的,修理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分配,安全、及時地完成出車任務。

            6、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或利用公車謀私利,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費用及責任駕駛員自負。

            7、無故不準遲到早退,必須按時上下班。

            8、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及單位規章制度。

            9、講團結,講正氣,講禮貌,講奉獻,維護單位榮譽。

            10、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減少車輛的費用開支。

            11、駕駛員擅自將車輛的'油料私用或倒賣,發現一次即作辭退處理,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12、車輛修理應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到非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13、車輛要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點,遇特殊情況時必須向領導報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駕駛員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亂停車等違法行為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5、不準參加地方上的民眾糾紛、尋滋鬧事。

            16、辭職時,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匯報。

            17、注意各種突發事件,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18、其它管理制度,參照《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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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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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

            1、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審檢合格,并發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3、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

            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院檢查)。

            5、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

            6、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規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和企業組織的駕駛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

            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

            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

            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制度,發現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

            八、自覺保護GPS監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行GPS車載監控管理制度。

            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監控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熟練掌握事故現場處理程序和規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事件。

            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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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車輛管理工作,保障日常工作,保證車輛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加強責任心,自覺維護公司的集體榮譽。

            2、駕駛員須保持車輛內外部整潔,及時對車輛進行刷洗。

            3、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禁止吸煙、飲酒和閑談,做到“不該問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

            4、駕駛車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的指揮,凡違反交通管理條例的'罰款不予報銷。

            5、嚴禁私自出車、亂停亂放,禁止擅自將所駕車輛交給其他駕駛員或無證人員駕駛。

            6、駕駛員擅自將車輛交借他人駕駛的,每發現一次扣駕駛人員100元,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出車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7、對發生事故的,不按規定時間上報或隱瞞不報及隱瞞事故情節的,每發現一次扣駕駛人員200元,駕駛員按交通事故處罰條款加倍處理。

            8、駕駛員辭職時須提前30天告知辦公室。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8

            1、未經調度人員批準擅自缺班、繞近道、改變運行線路、不按照規定起止站點發車、中途調頭、隨意更換駕乘人員、甩站甩客的,當班駕駛員和乘務員各罰款50元;末班車不按照規定站點、時刻發車、中途下線、不到終點站的,駕乘人員各罰款100元。

            2、乘務員早上遲到耽誤發車時間的,每次罰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屬車主承擔缺班車的缺班損失(按當天線路班次收入計算)。

            3、因事故、路阻、修車必須停班時,該車駕駛員應當立即電話告知調度、安全、稽查人員,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車外,駕乘人員應隨時準備上線運營,不得離開車輛辦私事,否則按照擅自缺班處理,每人每次罰款30元。

            4、車輛正常運營時間,駕乘人員不準隨意離車、離崗(包括車輛在站等班、等客時間),違者按照私自缺班處罰,每人每次罰款30元。

            5、駕乘人員應當保持車內外衛生,駕駛員負責車體外表,乘務員負責車內衛生。除雨雪等特殊情況外,凡車輛衛生不合格的,當班駕乘人員根據各自責任每次罰款20元。

            6、乘務員必須熟悉線路站點,按照運行線路站點提前報站,并組織乘客有序上下車,因乘務員不報站或報站不正確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錯乘等服務質量事故,每次罰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務糾紛和后果由乘務員本人承擔。

            7、駕乘人員在車輛正常運行時間(中午用餐時間除外)不準在車上看書、睡覺、打電話聊天、聚堆嬉鬧、吃零食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每人每次罰款30元。

            8、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準酒后駕駛,不準闖信號,不準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車輛到站停靠時車輪距離路沿石不超過40厘米,車輛回場后必須按照劃定位置停放,關閉門窗,切斷電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場。因駕駛員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完全由本人自負。發現酒后駕車者每次罰款500元。

            9、駕乘人員應按照規定填寫路單,如實填寫修車缺班、包車缺班情況,如果發現虛填班次、私改路單,按貪污票款論處,每次罰款500元。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9

            1、公司每月對運送車輛管理員及駕駛員定期舉行平安、文明施工教導,并在每個工程開工前采取現場例會制度。

            2、嚴禁酒后開車。

            3、行駛中,必需貫徹“一安、三嚴、四慢、五把握、六不開”的原則:

            一安是:樹立“平安第一”的思想;

            三嚴是:出車前、途中、回場后對車輛做到嚴格檢查,嚴格保養;

            四慢是:狀況不明時慢;視線不清時慢,起步、會車、停車時慢;

            利用交錯路口、廠區彎道、險路車站及繁華區時慢。吸取“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訓,堅持“寧停三分,不搶一秒”,改變做到“減速靠右行”;

            五把握是:把握車輛技術狀況,把握道路狀況,把握氣候變化,把握場地特點,把握行人動態;

            六不開是:不開好漢車,不開賭氣車,不開冒險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與證不符車,不開超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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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警鐘長鳴,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種會議、宣傳媒體和宣傳欄,做好駕駛員告誡工作,出車前對駕駛員進行問詢、告知、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

            二、告誡內容

            1、安檢人員對客運駕駛人出車前進行問詢、告知,督促駕駛員做好對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防止駕駛員酒后、帶病或者帶不良情緒上崗。

            2、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情況,是否飲酒和服用藥品情況,確定其駕駛員是否符合安全行車的基本要求,檢查駕駛員所攜帶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是否齊全合法有效,車輛當日安全例檢是否合格,通報沿途天氣情況,車輛行駛路線上的道路情況,叮囑駕駛員牢記“安全第一、謹慎駕駛、不超速、不超員、不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按規定的途中休息點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違法停車上下客。”

            3、如發現駕駛員有飲酒、生病、或者情緒不良者及時報告公司安稽科處理,暫時不予放行,待安稽科處理完畢后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放行并告誡駕駛員不得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三、相關具體措施

            1、車隊要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客運駕駛人疲勞駕駛。駕駛員每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兩次開車的間隔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2、在山區、人流密集地等比較危險的路段行車,公司每天需派安檢員及時提醒,小心駕駛,安全第一,寧慢十分,不搶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檢人員要做到每車一問,落實好本制度詢問及告誡工作。

            4、應對惡劣氣候和暑、汛期、重大節慶日等,要通過短信、電話、或采取當面告誡等方式提醒駕駛員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預防工作。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1

            第一條、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服從領導安排,做到安全駕駛。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1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不準私自用車。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證件不全被罰款的不予報銷。

            第八條、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司機人為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條、司機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條、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隨時在司機辦公室等候。不準隨便離崗、竄崗。

            第十二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絕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三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四條、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堅持厲行節約的方針,精打細算,將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的,要做好登記,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發現1次處罰100元。

            第十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違章造成事故或罰款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公司對整月無違章、違規、罰款的司機給予300元獎勵。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2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公司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鼓勵遵章守紀,保證公司車輛正常運作,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

            三、職責

            1、辦公室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記錄填寫及安全違紀情況督查。

            2、駕駛員負責車輛維護、保養、年檢及記錄填寫,安全,遵守交規出車。

            四、內容

            (一)出車補貼

            1、根據公司業務需要,駕駛員出車均按0.1元/公里予以補貼(日照市以外其它地區)。

            2、周六、周日出車,另給予20元/天的補貼。

            3、出車必須嚴格填寫出車記錄。

            (二)安全獎

            1、每季度交通安全獎標準為500元,與該季度最后一個月工資一起發放。享受安全獎,要求做到:

            (1)認真敬業,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并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2)該季度內,無交通違章記錄。

            (3)該季度內,無安全事故責任。

            (4)該季度內,車輛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并及時提交審核。

            (5)車輛的日常自我維護與保養,并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該季度安全獎:

            (1)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派車任務的`。

            (2)該季度出現交通違章記錄。

            (3)該季度內發生安全事故責任。

            (4)該季度內因個人原因請假超過10天的。

            (5)季度內車輛使用記錄不填寫,或填寫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提交的。

            (6)車輛超過年檢期限的。

            (7)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考核:

            由綜合管理部牽頭,人力資源部和生產品質部共同組織,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底進行檢查、考核。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3

            第一條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規范司機和車輛的管理,確保顧客托運的貨物及時完好的到達目的地,達到對運輸質量、服務質量的控制制定本管理條例。

            2、本條例適用于貨運司機的錄用、事故處理、車輛運行及交接等過程的管理。

            第二條司機的錄用

            1、因新增車輛或減員補充司機的公司,需提前10天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部根據具體情況調動人員,補充司機崗位。

            2、錄用為本公司司機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品質好、具備熟練或B2證的、運輸資格證。堅決杜絕剛拿到駕駛證的人走上司機崗位,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駕駛證與身份證必須相符,身份清楚,居住地明確,有介紹人和聯系人。

            3、招收為本公司司機的人員,進入公司后,公司車隊要對其進行崗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勞動紀律、安全運輸、福利待遇、交通事故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和司機職業道德等教育,并進行填寫職工登記表,綜合管理部存檔。

            4、新招司機必須進行崗前測試考評,測試由所在公司車隊主管與本公司司機一同進行,被測評的司機應熟悉路交通法規,必須達到駕駛技術熟練,行車處理情況措施準確果斷、得當,并能處理一般故障的小修理。了解日常維護和保養常識,測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并將測試結果上報公司,否則不予錄用。

            第三條司機的職責

            1、車輛的使用

            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車隊主管的指揮與運輸安排,要積極配合業務室做好貨物的運輸工作。做到按規定道路行駛,認真遵守交通法規,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控制油耗

            節油降耗是每名司機的責任。行車要根據車輛本身狀況、路面情況、起步停車、下坡等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節約油料消耗,將百公里耗油控制到最佳范圍內,公司將對每輛車進行耗油考核,超標部分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3、修理與保養

            每名司機都要積極保養維修愛護好車輛設備,并認真填寫好車輛日檢表,對本車各部分部件運行狀況心中有數,做到良性運轉。要及時發現隱患異常現象,并向公司車隊主管匯報,且提出修正意見,車輛保養按期進行。車輛需要修理,或換件的,由車隊維修班修理。

            4、車輛日檢表

            日期日檢時間

            檢查范圍駕駛員簽字

            備注

            按車輛使用保養要求執行(各車均有)

            第四條油耗控制

            1、車輛0#油耗100公里不得超過50升,-10#油耗100公里不得超過55升。各車輛配備的里程表、油表必須準備好用。有問題及時修復,否則計量不準、耗油超標后果自負。車輛停車等候要及時熄火,耗油一旦超標要及時查找原因并解決。對于車輛油耗超標得駕駛員扣除每月工資的5%。

            2、每月結合盤點,車隊保管要對當月各車輛行車里程表抄表記錄下上月表的讀數及本月表的讀數,并填報“車輛百公里耗油統計表”上報公司。

            第五條車輛衛生

            保持車輛的衛生狀況良好是每名司機的責任,司機要每周定期進行掃除(電氣部分不準用水沖洗)做到車輛外況無泥土、灰塵,放大號與牌照清楚,駕駛室內干凈整潔、座墊等干凈無污,倒車鏡玻璃視線清晰,車箱內無垃圾、污物,防止污染貨物。

            第六條證件、通行證的使用

            司機要對本車的各種證件、通行證的使用情況了如指掌。證件、通行證的使用起止時間心中有數,哪種證件、通行證要到期或重新辦證件、通行證司機要提前通知車隊主管。車輛在運行中,因司機證件或通行證不全發生的違章或罰款,由司機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第七條交通事故的處理

            司機在執行公司運輸任務或公司領導指派出車時造成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主管,由車隊主管根據具體情況報警處理或雙方協商解決,并通知公司督察部和報保險公司備案。

            一、損失數額較小、未造成人員傷亡且不經交通部門處理的事故。

            此類事故的處理,必須由車隊隊長與主管領導及督察部請示匯報后,迅速處理盡快恢復車輛運營。如果對方賠償我方的事故,必須有充足的修車費,補償費。如果是賠償對方,司機無權私自做主賠償,必須由車隊隊長向公司領導匯報后方可與對方協商賠償數額,把公司的損失和駕駛員的損失降低到最低。司機私自做主賠償對方事故款的,全額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不予承擔。事故責任認定由車隊、綜合管理部、督察部來共同認定,并根據認定責任的大小落實駕駛員的經濟責任和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每次事故司機負次責的罰款損失金額的5%,同等責任罰款損失金額的5%,主責罰款損失金額的10%,全責罰款損失金額的10%。

            2、不按公司劃定運輸道路行駛造成的交通事故,由司機承擔主要責任并罰款損失金額的20%。

            3.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二、經交通部門處理的交通事故,公司將依據交通部門裁決的司機事故責任認定來確定司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小,并以此為依據處理事故中的經濟賠償。交通部門處理結束后,應將本次事故中的各種費用、材料、依據備齊交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保險公司賠償款,沖銷此次司機事故支出費用,余額由公司根據交通部門出據的責任認定來確定司機和公司各承擔的經濟責任。如果駕駛員在本次事故中認定為50%—100%的責任,駕駛員應承擔公司損失數額的10%。如果駕駛員責任為50%以下,駕駛員應承擔公司損失數額的5%,并由綜合管理部出具安全生產事故處罰決定書,對駕駛員的.罰款由駕駛員的工資中直接扣除,公司承擔部分由公司核銷。

            第八條其它事故的處理

            1、由于司機保養、維護不及時和操作使用不當,造成的事故屬于司機的責任事故,此類事故的責任由公司認定司機的責任,以責任的

            大小確定司機應負的經濟責任。

            2、由于車輛本身機械故障造成的事故,除分析鑒定車輛機械部分的故障原因外,要確定司機在發現故障處理排除故障的措施如何后,由公司確認司機的責任大或責任小,確定司機的經濟責任和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車輛交接

            1、公司必須建立自備車交接簿,要把公司車輛及備品紀錄清楚,交接時車隊主管必須在現場交接全過程。

            2、新接車的司機要按公司交接簿所列車輛設備明細,逐一點清交接,對于缺少的物品要寫到交接簿上,然后與交車的司機共同在交接簿上簽字。

            3、接車時發現的短缺的備品,要立即通知車隊保管。責成交車司機迅速把所缺備品補齊,要求各車隨車備品不管經多少次交接,一件都不準少。

            4、司機接車后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機配件情況,屬于個人責任的,自己負責補上,屬于自然損壞的報告車隊主管,由公司負責補齊。

            第十條車輛運行要求

            1、司機必須象愛護自己的車一樣愛護公司交于你駕駛的車。車輛要嚴格執行公司保養方面的規定,屬于自己維護的部分,必須搞好。如發生由于人為造成車輛損壞,將視損壞程度全額賠償。

            2、車輛在運行途中發生機械故障,需要在路上更換機件的要及時報告車隊主管,征的同意后,方能進行。

            3、司機在出車前應蓋好篷布如運輸途中丟失貨物,由司機全額賠償及時補上,以免影響車輛運行時間。

            4、司機必須按公司要求確保運行時間的準確性,包括早晨、下午出車時間及途中運行時間的把握,無故推遲出車及運行時間,公司可視情節給予當車司機適當的處罰,經常不遵守出車時間的可予以辭退。

            5、司機必須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努力掌握本地道路交通的有關情況,不違章違紀,因個人原因(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酒后駕駛)造成罰款,公司一律不予承擔。

            6、加油必須按公司規定在公司內加油,不許私自到集團加油站加油,更不許以油謀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4

            為進一步加強公交停車場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特規定如下:

            一、公交停車場的管理單位是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負責停車場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車場使用單位必須遵守停車場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車場按設計核準的停車數量停放車輛,不得占用消防應急疏散通道超停車輛。

            1、超停車輛的停車場必須每年將超停數量、安全防范措施、解決計劃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2、集團安全管理部定期對超停車輛的停車場進行檢查核實,并對安全防范措施和解決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四、執行公交車輛進出場安全檢查制度。

            1、公交車輛進場前由警衛人員上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異常物品應按規定處置。

            2、公交車輛憑使用單位開具的車輛出門證出場。

            五、公交停車場內車輛安全行駛制度。

            1、公交停車場內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行駛,不得違規逆向行駛。

            2、公交停車場內公交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小型機動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

            3、公交停車場內機動車輛按規定的區域停放,不得違規停放。

            4、公交停車場內禁止非機動車、電瓶助動車、摩托車行駛。

            六、執行公交停車場內禁煙禁火制度。

            1、公交停車場是禁煙禁火重點單位,除劃定的吸煙點外,全部禁煙禁火。

            2、因生產作業、維修施工需要動火的,應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管理單位派員在動火區域設置警戒線并配備滅火器材。

            3、應設立動火作業申請、批準和配合作業記錄臺賬。

            七、落實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1、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

            2、警衛人員安全管理責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員安全管理責任

            4、監控消防值班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

            八、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活動。

            1、管理單位所屬的管理大區人員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動,每次不少于二小時。

            2、管理單位各崗位人員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動,每次不少于二小時。

            九、定期對變配電間、電梯、升降設備、消防報警、滅火噴淋、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應急指示、視頻監控等重點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有效。

            1、變配電間、電梯、升降設備、消防報警、滅火噴淋、視頻監控設備應由具備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定期維護、檢測、保養、維修。

            2、管理單位將維保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維保合同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3、管理單位將變配電間、電梯、升降設備、消防報警、滅火噴淋、視頻監控設備定期維護、檢測、保養、維修作業記錄單定期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4、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應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調機房實行每月檢查一次,發現缺損應盡快修復或補足,并做好記錄。

            十、使用單位定期對存放油漆、油料、氧氣、乙炔氣等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存放安全。

            1、油漆、油料、氧氣、乙炔氣等易燃物品應在封閉區域集中存放、警示標志清晰、專人管理,并配備滅火器、防爆毯、黃沙桶等消防設備。

            2、定期檢查、落實整改、記錄齊全。

            十一、警衛人員對進入公交停車場的非本單位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核查登記。

            1、警衛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核查人員和車輛,做好登記工作。

            2、警衛人員對進入停車場的非本單位人員和車輛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登記,防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十二、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定時、定點、定線路對停車場的治安、消防進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間隔不超過二小時,并做好巡查記錄。

            2、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巡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妥善處置,并及時向監控值班室匯報。

            十三、監控值班室人員負責視頻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值守,隨時聯系各崗位值勤人員,處置突發事件。

            1、隨時掌握公交停車場的安全正常運行情況,填報安全運行日志。

            2、每日檢查一次視頻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運行情況,確保系統正常運行,遇有系統故障應及時排除或報修,做好檢查和報修記錄。

            3、遇有突發事件,立即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

            十四、非機動車停放點和電瓶助動車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

            1、非機動車和電瓶助動車停放區域應獨立設置,提供電瓶助動車充電設施的停放區域應設置防雨水屋頂,防止漏水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2、電瓶助動車充電設施應采取間隙式供電方式,防止長時間充電導致充電器、線路、電瓶過熱發生火災事故。

            3、電瓶助動車停放充電區域實行二小時一次的安全巡檢,并填報巡檢記錄。設置視頻監控與接入監控值班室,設置火災報警裝置,實時監控安全情況。

            4、電瓶助動車停放區域應配備滅火器材。

            十五、高空懸掛物的定期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

            1、廣告牌、燈箱、高桿路燈、空調室外機、監控攝像機高桿架、排煙排氣管道等高空懸掛物實行季度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排除。

            2、高空懸掛物季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除表應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十六、地下空間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間是安全管理的重點部位,應確保通風排煙系統、視頻監控、消防報警噴淋系統、緊急疏散通道、應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統的`完好。

            2、地下空間安全系統實行季度檢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統季度檢查臺賬和檢修記錄,并按季度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十七、防臺防汛工作。

            1、公交停車場排水系統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進行清淤疏通,確保排水系統暢通。

            2、公交停車場避雷系統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性測試。

            3、公交停車場管理單位應建立排水系統的清淤疏通作業、避雷系統安全性測試臺賬,并將排水系統的清淤疏通作業、避雷系統安全性測試記錄報集團安全部備案。

            4、公交停車場應設立防臺防汛應急物資倉庫,儲備搶險作業的物資、工具、裝備等。應急物資倉庫每季度進行一次清點,發生缺損及時補足和修復,并做好應急物資倉庫清點、補充、維修記錄臺賬。

            十八、應急預案

            1、公交停車場必須制定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故,減輕突發事(件)故對停車場運行生產的影響。

            2、公交停車場突發事(件)故應急預案包括場內安全生產事故、停水停電、治安案件等處置預案。

            3、公交停車場突發事(件)故應急預案文本應在監控值班室、大區管理辦公室分別存放。

            4、公交停車場突發事(件)故應急預案應定期修訂,定期向所屬地區安全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十九、集團所屬各公司要嚴格遵守本規定要求,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車場安全管理臺賬,確保公交停車場的安全。

            二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具體實施由集團安全管理部負責,并對相關條款和程序進行解釋。

            公交停車場安全管理臺賬及管理要求

            一、設立超停車輛的停車場安全監管臺賬,記錄超停數量、安全防范措施、解決計劃,并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二、設立動火作業申請、批準和配合作業記錄臺賬。

            三、設立職工安全教育活動管理臺賬。

            四、設立變配電間、電梯、升降設備、消防報警、滅火噴淋、視頻監控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臺賬。

            1、特種設備由具備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定期維護、檢測、保養、維修。管理單位將維保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維保合同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2、管理單位將特種設備定期維護、檢測、保養、維修作業記錄單按作業周期定期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五、設立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應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調機房月度安全檢查記錄臺賬。

            六、設立油漆、油料、氧氣、乙炔氣等易燃物品存放區域月度安全檢查記錄臺賬。

            七、設立視頻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運行檢查、報修臺賬。

            八、設立廣告牌、燈箱、高桿路燈、空調室外機、監控攝像機高桿架、排煙排氣管道等高空懸掛物季度安全檢查記錄臺賬。高空懸掛物季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表應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九、設立地下空間通風排煙系統、視頻監控、消防報警噴淋系統、緊急疏散通道、應急照明指引、排水等設備季度安全檢查臺賬。地下空間設備季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表應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十、設立排水系統的清淤疏通作業、避雷系統安全性測試臺賬,并將排水系統的清淤疏通作業、避雷系統安全性測試記錄報集團安全部備案。

            十一、設立防臺防汛、應急物資倉庫清點、補充、維修記錄臺賬。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5

            一、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愛崗敬業,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平安、文明駕駛車輛。

            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暢通狀態,如有聯系不上超過一小時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開除。

            三、規律作息時間,以充分的精力上崗。在出車過程中睡覺、游玩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導致提貨、卸貨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00-300元的罰款。

            四、嚴禁酒后駕車,不準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帶情緒上車,病車不準上路。

            五、如實認真填報出車費用,保存好油票、過橋過路費等報銷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嚴禁用假票報銷,一經查出該趟費用不予報銷。司機出勤時遇到突發問題,自己處理不好的,要及時反應到公司,且不能無中生有,虛報、夸大事故及費用的,一經查出處以報銷金額十倍的罰款,直接在運費或工資中扣除。

            六、司機自覺保護養護車輛,在使用和交接過程中做好檢查工作(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的.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良好;及時添加機油、齒輪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機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機承當相關責任);保持車容整潔,車內清潔。司機應定期檢查車輛證件的有效性(行駛證、營運證年審,車輛二級維護時間),如有到期,應提前匯報,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轉。

            七、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及時打電話回公司報修,公司將做出相應出車方案,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車輛要在當天修好,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記表上登記修車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機要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誠的效勞態度,要嚴格遵守各發貨方、收貨方及物流園的規章制度,與上下游客戶處理好關系,不得與收貨、發貨等人員爭吵,如果出現矛盾要及時打電話回公司解決。

            九、不得隨意變更行駛線路、私自載貨載客,造成公司損失或延誤工作時間的,公司將追究其相應責任,并處以50-300元的罰款。

            十、聽從公司調度安排,按方案出車,不能挑三揀四,好貨就出,差貨就拒絕出車。必須按時出勤,調度主管出車方案下達后,按通知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遲到10分鐘的扣20元,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50元,超過半小時的扣100元,超過1小時但是未造成重大影響的,本次運費結帳時減半,但是必須出車,拒絕出車的,公司會在應結運費中直接扣除此次費用,因為公司臨時調車會增加勞動強度和運營本錢。

            十一、司機請假至少提前24小時,否則按拒絕出車處理。

            十二、車輛跑長途回來的必須加滿油,倒短車輛跑完一天也必須加滿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須處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緊時間,如其他部門影響車隊運營工作的情況應及時反應。

            十四、到廠家或倉庫裝貨時,一定要根據廠家或倉庫的要求,與發貨員或外勤確定最正確的裝載方案,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向有關人員反應。在工廠提貨時,如業務員不在現場,司機應該拿好單據,按單據清點貨物。并監督裝車,切忌不能以重壓輕,以大壓小;單個物品較高,易倒的必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貨物倒塌。貨物裝載完畢后,確認無誤,必須對貨物進行合理有效的遮蓋、捆綁、固定,確定無誤前方可駕車離開。

            十五、行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負責,在查出違章的當月必須繳納罰款。肇事或出現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領導,畏罪潛逃者請司法機關經辦。

            十六、公司車輛一人一車,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車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公司指定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處200元罰款;非指定司機駕駛發生意外的由該車指定司機承當一切后果。

            十七、車輛證件由司機負責保管,司機上崗前在車管部領取車輛證件并簽字,離崗或更換車輛時必須交還證件,對遺失證件的扣取相應的補辦費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貨的車輛,如果倉庫無人卸貨時,需要鎖好車輛,防止車輛、貨物喪失。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6

            一、為切實加強駕駛員管理,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通安全,根據《xx縣工商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制訂本制度。

            二、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三、嚴禁開病車上路。根據車輛保養規定,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出車前重點檢查剎車、轉向、機油、汽油、傳動、燈光、輪胎氣壓等,發動車輛查看各儀表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清除和維修。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每次處罰駕駛員100元。

            四、駕駛員應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上班時間應在司機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崗。

            五、駕駛員每次出車應按要求做好出車記錄。詳細登記出車時間、起止地點、里程、用車人、事由等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六、駕駛員每月應將《派車單》、車輛購置的物品、行駛里程、通行費進行統計,報后勤中心核對備案,并予以公布。

            七、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安排調度派車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應。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對駕駛員每次罰款100元,并根據情節、造成的后果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八、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必須注重休息,平時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時刻待命出車。

            九、嚴禁駕駛員開英雄車、霸王車和斗氣車,做到禮貌行駛和文明開車。

            十、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酒后駕車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并且由此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駕駛員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私自駕車外出和將所駕車輛交他人駕駛。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果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或轉借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二、嚴禁緩報、瞞報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現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和機關車輛管理員報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負70%以上(含70%)責任的,駕駛員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總額的10%。一年內連續發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損失在1萬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等按比例計算損失費),駕駛員今后一律不許駕公車。

            十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車輛發生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駕駛員本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罰,罰款、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十四、局領導因公到外地學習、參觀、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間,其駕駛員要按時上班,服從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調派,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

            十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駕駛員管理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7

            一、熱愛郵政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增加紀律觀念,自覺遵守職工紀律。

            二、仔細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矩,必需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7、不準駕駛平安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8、在患有阻礙平安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話或其它阻礙平安行車的行為。

            三、過鐵路交錯路口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利用。

            四、聽從局領導分配,服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后上班扣獎金50元,酒后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光不準有消遣活動,如發覺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準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統一支配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的確需要請假的,無論什么緣由一律按事假處理。并用本人的工資雇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需聽從分配。

            5、出車回班后,要對車輛舉行檢查保養,不準耽擱下一班工作。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8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駕駛員一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同時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強化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法規的貫徹落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客運駕駛員在上崗前必須參加由交通、運管部門和公司組織的各項從業資格、服務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參加客車營運。

            第二條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行車知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職業道德、安全告知知識、應急處置知識、公司有關安全運營管理的規定等。

            第三條客運駕駛員崗前理論培訓不少于12學時,實際駕駛操作不少于30學時,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運車輛性能和客運線路情況。

            第四條公司車隊安全技術處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程、確定授課人員,統一開展駕駛員的上崗前培訓。駕駛員的召集、通知和組織,由車隊相關人員負責落實。

            第五條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到課(操作現場),認真聽講,專心實踐,不得遲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六條每次培訓都要講出勤、評估、理論考試、實踐考核記錄在案。

            第七條新進駕駛人員必須符合崗位任職資格中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培訓目的`:通過崗前有效培訓使新員工能第一時間適應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習慣,規范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綜合素質。

            第九條培訓內容。

            1、公司概況內容的培訓;

            2、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內容的培訓;

            3、行車安全及事故防范、應急處理知識培訓,并收集、積累相關培訓材料;

            4、職業特點和要求、職業道德規范的培訓;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規則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6、營運業務知識,線路業務知識,車輛進出站及停報班等業務理論知識培訓;

            7、技術保障內容的培訓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培訓;

            (2)車輛特點及日常保養知識的培訓;

            (3)常見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線特點,吸取事故教訓和經驗。

            8、開車實習,熟悉掌握駕駛操作

            9、跟車實習,熟悉掌握安全駕駛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車情況。

            第十條考核合格后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及聘用合同。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19

            一.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服從指揮調度。上、下班時間應自覺打卡,接受派車應按規定落實,不得無故擅自離崗。

            二.公司實行專人專車制度,駕駛員應正確駕駛,注重車輛保養及維護。行車期間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駕駛,如違規行駛造成事故自行負責。

            三.每次上(換)班交接時,應注意檢查車內機油、水供給和車的性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反應送修。

            四.駕駛員上班期間可在辦公室、材料倉庫或保安室附近等候派車。如無工作需要,不得與相關人員閑聊,妨礙相關人員上班。接到出車通知后應在兩分鐘內到達辦公室領取車鑰匙。

            五.駕駛員應保持通訊暢通。每月手機通訊費實行實報實銷,不得使用公司電話私自隨意聊天。

            六.早晨上班時應清洗車體,并隨時保持車輛整潔。(每人配置兩條毛巾、雞毛撣子、擦洗刷子)。

            七.駕駛員應按規定停靠點正確停車,下車前應拉手剎,關空調,調正椅背及其它至正常設置。

            八.駕駛員出車在陳埭境內應慢速行駛(時速不超過40公里);前往泉州地區如石獅等地時,應保持正常行使速度(時速不超過8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應按規定分時速段行駛。行車中,遇紅燈應慢速停車,并拉手剎,掛空檔。

            九.出車送病人就醫時,應自覺積極提供幫助。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20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一)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1.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和檔案,并認真貫徹執行。

            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對他們專門培訓、考核,領取駕駛證后方可駕駛車輛。

            3.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調離本企業,尚須從事本職業時,須持新接受單位證明信件到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手續。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駕駛工作6個月至1年者,再從事駕駛工作時,應經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復試;1年以上者,應重新考核;已過退休年齡者,不得從事車輛駕駛工作。

            5.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接受審驗、復試。

            6.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遵守國家法紀和《企業內道路交通管理規則》,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的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車執照。

            2.行車時,應關好車門、車廂,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妨礙行車安全的活動,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5.不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不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試車時應懸掛試車牌照,不得在非指定段試車。

            7.自覺接受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及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指揮和違章處理。

            8.機動車輛駕駛員負有監督裝卸的責任。

            (三)對教練員、學習駕駛員和實習駕駛員的規定。

            1.教練員應具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執教時,學習駕駛員若違反本規則,發生交通事故,教練員應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

            2.學習駕駛員應與教練員并坐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員無關人員。

            3.學習駕駛員須經理論考試合格后,持核發的學習執照,方可進行準駕車類的實習駕駛。

            4.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執行任務的、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平板拖車、起重機及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5.實習駕駛員可按學駕車類單獨駕車,但駕駛帶掛車汽車、大型礦車和大型輪式裝載機械,則須由正式駕駛員并坐監督駕駛2個月。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21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范二十

            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22

            為了激勵公務汽車租賃服務中心駕駛員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廣大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安全的完成公務汽車租賃服務中心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使公務汽車租賃服務中心的各項工作可以安全完成。為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偏重一線職工的宗旨。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安全獎懲制度如下:

            一、車隊駕駛員處罰規定

            1. 駕駛員在工作及保養過程中不按規定執行,造成不利于公司業務開展及車輛的.正常行駛。

            2. 駕駛員不按規定執行而損害公司形象,無理取鬧、打架、吵架、影響工作的;

            3. 車輛保養時駕駛員不在場或保養不及時的;

            4. 把腳放在方向盤上等不文明行為者;

            5. 空車長時間等待未及時熄火或關空調者;

            6. 不按交通規定,超速行駛者; 違反以上6條規定者,月違規三次將通報批評,月違反五次者加倍處罰,超過五次者待崗反思或進行辭退,待崗反思期間只發最低生活費。被公務汽車租賃服務中心查獲違章并通報的扣除本月基礎獎金;

            7. 凡被交警隊抓拍沒有處理的違章,暫扣年終獎金,處理后拿憑證予以補發年終獎金;

            8. 被公務汽車租賃服務中心查獲違章并通報的扣除本月基礎獎金;

            9. 有責任性投訴者扣除當月基礎獎金。

            10. 被新聞媒體曝光者扣除當月基礎資金。

            11. 立案事故不予發放當月基礎資金。

            二、車隊駕駛員獎勵規定

            1. 駕駛員實行季度獎勵。本季度安全行車無違章、無責任性事故,公司將在每季度予以安全獎勵XXX元,對工作認真、無事故、綜合表現較好,在年終將授予優秀駕駛員稱號,并獎金XXX元。

            2. 積極維護公司信譽及時舉報違反公司或車隊規章制度者,在給予舉報人絕對保密的前提下獎XXX元.

            3. 采取正當的措施及時避免了一些重大事故者,視具體情況給予酌情獎勵或通報表揚.

            對駕駛員處罰的規章制度 23

            第一條、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服從領導安排,做到安全駕駛。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1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不準私自用車。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證件不全被罰款的不予報銷。

            第八條、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司機人為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條、司機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條、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隨時在司機辦公室等候。不準隨便離崗、竄崗。

            第十二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絕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三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四條、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堅持厲行節約的方針,精打細算,將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的,要做好登記,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發現1次處罰100元。

            第十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違章造成事故或罰款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公司對整月無違章、違規、罰款的司機給予3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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