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時間:2025-04-25 09:20:47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通用2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通用28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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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基礎管理工作,提高全員消防安全素質和應急救援知識,有效應對和處理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訓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企業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和應急救援知識,熟悉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基本方法及技能。

            二、教育培訓內容

            主要包括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應急響應及預案、應急救援、逃生避險等方面的內容。

            1、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經常性地開展全員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從業人員遵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從而保證安全。

            2、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全體從業人員都必須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培訓內容應包括:

           、俦緧徫坏墓ぷ餍再|、消防安全基本概況及特點,重大危險辨識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

           、谙腊踩⒁馐马,消防設施、消防器村、特殊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正確使用方法等。

            3、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教育

            結合本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的強化訓練,以滿足在本崗位突發威脅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初起險情時,能夠熟練和正確操作使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險情撲救和控制,減少和避免人身及公共財產損失,并且為專業消防救援爭取有效時間。

            基本技能培訓包括:

           、俑鞣N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②室內外消火栓的正確使用方法;

           、鄯蓝久婢、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芟缊缶到y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

           、輰S孟拦ぞ、器材的使用方法。

            4、應急響應及預案

            加強從業人員對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各專項應急預案的學習,熟悉掌握應急救援防護知識,提高員工在突發安全事故時能夠“冷靜對待、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應急搶險技能、緊急避險和逃生教育、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內容是較為重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也是員工所應必備的基本常識和技能,員工應熟悉本崗位逃生路線、避險場所、現場施救等常識,減少或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教育培訓形式及要求

            1、培訓形式

           、偻庹垖I消防人員授課或講解,從理論講座、實際操作演示、事故應急預案、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開展教育;

            ②各部門自行組織從崗位培訓、應急演練等方面開展消防教育。

            2、培訓要求

            開展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培訓要求做到“四懂四會”,四懂是指:懂本崗位危險點、危險源,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預防險情的措施和應急救援知識,懂避險逃生;四會是:會報警,會使用消防設施及器材,會撲救和控制初起險情,會現場施救方法;

           、趩T工變換崗位必須接受新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③從事特種作業,必須結合工作崗位和性質有針對性的開展有關消防安全教育;

           、芟腊踩皯本仍逃嘤栕鳛槿粘P怨ぷ鲿r常開展。

           、劢⒔∪腊踩皯本仍逃嘤枡n案,認真做好培訓、考核、記錄的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把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單位安全基礎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有關消防教育培訓考核辦法,編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統一組織完成對員工的培訓考核工作。

            1、要求全員參與消防教育培訓工作,對不按時、按計劃接受培訓的員工,下發補訓通知單,對未接受補訓的員工處以扣減績效工資的處罰,對拒不服從消防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要求的員工,單位應作出嚴肅處理意見。

            2、對初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處以扣減績效工資的處罰并進行補考,經補考仍未合格者,按待崗處理。

            3、消防培訓考核分消防理論知識考試、消防設施、器材、特殊防護用品實際操作和使用、危險辨識、現場提問等方式開展,具體由負責組織教育培訓的管理部門實施。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采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并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

            1、學校黨政一把手必須時刻繃緊“安全重于泰山”這根弦,認真貫徹關于“安全防范”的有關文件精神。部署落實有關工作,每學期開學初制訂好有關工作計劃,排好行事歷,扎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2、對在校師生員工每學期集中培訓兩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點,個個明白職責。

            3、安全保衛領導小組成員,每月培訓一次,以作報告、看圖片錄像、外出參觀、實際操作演練、請專家開講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員既是安全工作戰斗員又是技術員。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題班會、安全校本課程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知識灌輸。

            5、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擬演練。

            6、認真總結經驗,寫好自己的工作總結或心得體會一份上交。

            7、實行獎懲,對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失職者按制度給予嚴肅處罰。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用消防知識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行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組織配合,并及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服務管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下列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機構培訓:

            a、消防安全責任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

            c、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展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展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以下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2、專、兼職消防治理人員;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命的學問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來賓疏散的學問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展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依據不一樣部門的實施狀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展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展再教育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3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工作時間8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一、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進行嚴密的監視和運用,認真履行崗位操作責任制,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三、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作好系統功能實驗,協助技術人員做好修理、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四、經常向單位負責人和保衛部門報告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五、確認發生火災后,要立即直撥報警,不得遲報和不報。并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組織撲救火災決策當好參謀。

            六、要積極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7

            一、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ǘ┍拘、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ㄈ┯嘘P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ㄋ模﹫蠡鹁、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其他教職工應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識。

            二、學校對學生應當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主要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ǘ┰陂_學初、放寒(暑)假前、重要節假日前等,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三)學校課程安排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舉辦興趣活動、第二課堂、黑板報(手抄報)評比、消防網絡培訓等方式,每學期不少于2學時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ㄋ模┙M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ㄎ澹┟繉W期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六)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在定期評選學生擔任“消防安全小衛士”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工作;

           。ㄆ撸┢渌麑W校應當開展的消防安全普及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8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9

            學校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ㄒ唬⿲⑾腊踩R納入教學(德育)內容;

            (二)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ㄈ┙Y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ㄋ模┙M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ㄎ澹┟繉W期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乃迣W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學校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單位、年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ㄈ┫揽刂剖业.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二、學校必須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師生責任主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使教工、學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防火制度)。

            三、學校必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四、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五、學校每學期開學之際,必須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開展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新生入校后由政教處協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對新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進教工由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每年“11、9”宣傳日,由政教處、團委聯合采用電影、廣播、板報等形式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七、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時應當有記錄。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

            一、學校應對全體教職員工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學校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師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學校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學校對新進校人員和重點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學校應利用升旗演講、圖片展、黑板報、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2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學問宣傳欄、開展學問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展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展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前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展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別崗位要進展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治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展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展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覺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根據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準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覺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準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覺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準時整改的,依據獎懲制度賜予懲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治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標準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播送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掩蓋。

            (四)消防掌握中心治理制度

            1、熟識并把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覺設備故障時,應準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準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員制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覺火災時,快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治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治理由專職治理員負責,專職治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干凈、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修理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負責,設專職治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覺特別準時安排修理,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與,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依據不一樣狀況打算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治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展普查換藥。

            (2)派專人治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常常檢查,發覺喪失、損壞應馬上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治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準時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覺的火災隱患進展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退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準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治理制度

            1、用電安全治理:

            (1)嚴禁隨便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制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治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去除動火點四周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完畢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照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視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峻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當。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展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依據消防標準要求實行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治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規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展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根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展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進行一次防火、滅火學問考核,考核優秀賜予表彰。

            5、不斷總結閱歷,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細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展一次演練。

            5、演練完畢后應召開講評會,仔細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覺缺乏之處應準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治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修理部確認前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展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根據標準執行,接頭堅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根據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別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解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專心協作安全小組、修理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四周根據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解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實行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嘉獎。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峻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治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依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以下行為予以懲罰: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熟悉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局部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急品未嚴格根據操作程序進展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準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準時整改而無法說明緣由的部門治理人員;

            h、堵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峻后果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熟悉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局部損失外,予以通報批判: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治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稍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治理人員;

            e、發覺火警,未準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協作、拒絕整改的治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治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稍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專心幫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4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展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展一次依據單位的實際狀況有針對性的采納消防學問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展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展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仔細組織協作,并準時利用播送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展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規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效勞治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與教育培訓狀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以下人員必需經過消防機構培訓:a.消防安全責任人;b.消防安全治理人;c.專、兼職消防安全治理人d.消防掌握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5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么,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準確地貫徹落實。

            二、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把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把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范方法。

            三、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四、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五、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六、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么,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七、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范方法。

            八、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九、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6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御能力。

            三、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設備,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范預案,并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為。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7

            一、消防安全歸口管理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執行國家、省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

            (三)研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發展規劃、消防宣傳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學校貫徹消防法規,整改火災隱患,總結、推廣消防工作先進經驗;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并負責各類會議籌備、文件起草等服務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設置消防安全課程,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認知特點,每學期開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并將消防安全常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教師的在職培訓內容;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小學、初中每學年布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普通高中、中等學校及高等學校把學生參與消防安全活動納入校外社會實踐、志愿活動考核體系;

            (三)營造消防安全氛圍,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報刊、電子顯示屏、板報等宣傳載體,常態性播發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內各醒目位置設置疏散逃生標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舉辦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活動契機,集中開展消防知識競賽、消防趣味運動會、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及檔案、圖書、實驗器材、精密儀器等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院(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查看運行記錄并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衛生、有效。

            (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對安全出口上鎖;

            (二)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嚴禁遮擋、覆蓋或關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三)應確保滅火器定點擺放,不得隨意挪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兩次進行普查換藥,并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四)應嚴格按照規劃布局設置、遷移消防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埋壓、圈占、挪用、損毀、移動、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貼、遮擋消防標識;

            (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實整改經費;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學校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自身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要對電器、燃氣設備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電器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確保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進行測試;

            (三)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確需進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要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八)校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師生、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園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存放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筛鶕k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及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九)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8

            消防安全職責

            ①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況。

           、诖_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劢M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転楸揪瓢傻南腊踩峁┍匾慕涃M和組織保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①電工必須對本酒吧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種類及性能,對電氣設備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②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線、電控制臺等設備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鄢R時施工用電或臨時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馨匆幎▽﹄姎庠O備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設備線路要徹底拆除。

           、菔褂秒妱庸ぞ邥r,有防觸電保護。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①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卺槍Ρ揪瓢傻木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③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荼U鲜枭⑼ǖ,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9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ǘ┬雀魈幨遥ú块T)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ㄈ⿲W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

            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ㄋ模┙M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ǘ┓阑鹬攸c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ㄈ┰谑覂韧馑嚼瓉y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0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2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干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準,采取嚴密防范措施。

            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后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并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4

            1、全體師生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

            2、教職工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規范使用電器,不得使用大規模的用電器,堅持“人走斷電”的原則。

            3、學生不得在教室、寢室充電,更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

            4、教職工要規范使用煤氣,隨時檢查煤氣罐是否過期、是否漏氣,必須保證氣罐進入室內。

            5、各處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出現事故。

            6、全體師生都要保護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設備設施。

            7、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作好記錄,存在隱患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

            8、每期對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并進行消防應急預演,熟悉撤退路線。

            9、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10、認真搞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1、全體教職工要簽訂煤、電、氣規范使用的安全責任書,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將要追究相關責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俣ㄆ陂_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诒U鲜枭⑼ǖ、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诮乖趯W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6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7

            1、學校安全干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并主動聯系實際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干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并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8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ㄈ┡潺R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ㄋ模┒ㄆ谡匍_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ㄎ澹┙M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M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ㄆ撸┌凑諟缁鸷蛻笔枭㈩A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ò耍┡浜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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